台灣:內政部營建署出新招 鼓勵沿海低窪易淹水地區興建「高腳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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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內政部營建署出新招 鼓勵沿海低窪易淹水地區興建「高腳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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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淹區 營建署鼓勵蓋高腳屋
【聯合報╱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2012.06.22 03:09 am

為提升建築物防洪能力,內政部營建署出新招,鼓勵沿海低窪易淹水地區興建「高腳屋」,以避免洪水危害。為增加誘因,「高腳屋」一樓拉高的空間擬不計入建物樓地板面積,等於可多蓋一層樓。

營建署副署長蘇憲民昨天表示,基於防災考量,研擬在「建築技術規則」增訂此條文,預計年底實施。

他指出,高腳屋的概念來自易淹水或沼氣濕重的東南亞,台灣原住民部落也頗常見,建築物的一樓全透空,僅有四根柱子,因此不怕淹,可說是老祖宗的智慧;有些大樓將一樓當成開放空間,也是類似高腳屋概念。

他說,因一樓可當店面,或適合行動不便者居住,所以易淹水地區若興建「高腳屋」建築,一樓因拉高所犧牲的空間,可不計入建築物面積及樓層數,等於是多給一層樓的面積作為優惠,也是除了設置防水閘門外的另一個建築物防淹選擇。

新法規劃,高腳屋一樓的空間不能設牆,以免阻礙洪水流動,高度以三公尺為限;且空間應儘量清空,但可當成樓梯廳、停車場、活動聚會所,但不可設地下室。

至於易淹水地區定義,他說,由地方政府視當地情況指定。

官員說,台灣水患頻仍,日前還曾研議師法荷蘭的「漂浮屋」,以因應氣候變遷。漂浮屋即是將房屋拴在一旁的鋼柱上,當洪水來襲時,整個房子可以上升四到六公尺高,隨水位上下升降。但官員說,怕漂浮屋有被地震震裂的危險,目前還不考慮。

遠雄企業團副總蔡宗易表示,海水倒灌區、沒有堤防的地區,應該都會需要高腳屋。現行技術蓋高腳屋並無問題,只是將基樁撐高而已,一般工程行、丙級營造廠都會做,適合非都會區、獨棟、樓不高的小型建築物。

【2012/06/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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