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與歷史建築有何不同?是不是價值還達不到古蹟水準的就是歷史建築?或是可以做較大改變,方便再利用的就是歷史建築?這些是這幾年推動歷史建築登錄制度時,常常聽到的疑問。文建會為了提供相關人員或民眾進一步的概念與資訊,特別委託台灣科技大學教授王惠君出版『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再利用執行手冊』,並訂於本月16日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舉行發表會。
文建會中部辦公室表示,為了提供民眾及承辦業務的人員、歷史建築所有人、地方文史工作者與從事修復再利用的專業人員等能有進一步的概念與資訊,特地委託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王惠君教授對於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再利用與修復設計及施工等各項工程階段進行研擬,訂定一套標準作業程序,供縣市政府參考;經舉辦北中南分區歷史建築保存維護與再利用研討會的討論及交流,蒐集了各執行單位所提出的問題,出版了『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再利用執行手冊』,期望讓大家更瞭解歷史建築的精神與古蹟的差異性。
全書分為三部分:「概念與法令」、「調查研究」和「修復設計與施工」。此外,為釐清執行上的一些問題點,在手冊後之附錄部分以Q&A的方式,針對常聽到疑問,以一問一答的方式進行說明,希望能達到補充本文的功能,期使登錄制度能真正發揮影響力;而歷史建築並非古蹟,著重於歷史價值與再利用之意涵,不要因無謂的曲解,而毀損了無形的文化資產,唯有透過正確的觀念與保存手法,才能促成更多的歷史建築展現魅力,並提升我們周邊環境文化深度與品質。
2000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增加了「歷史建築」項目,而歷史建築登錄與保存,對於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上,增加了一個較具彈性的法定制度。對目前未被指定為古蹟,但大家又希望能被保存的建築來說,登錄制度雖然不能像古蹟指定制度般,得到百分之百的保障,但在避免因指定而造成所有者權益受損,受到排斥等的狀況下,確實能提供一個緩衝的方式;以長遠的眼光來看,應對整體保存工作與文化環境的提升有相當的助益。
但是由於長久以來,大家都習慣古蹟的指定與保存方式,因此無論是公部門的承辦人員或是歷史建築所有人,還是地方文史工作者與從事保存修復的建築專業者,都仍然對歷史建築登錄制度抱有許多的疑問。文建會強調,透過『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再利用執行手冊』的出版,希望能解決這些疑問。
「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再利用」執行手冊發行及座談會訂於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四)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際大樓第二會議室(B-202)舉行。
[資訊][轉貼]「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再利用」執行手冊,16日發行
杰哥!是說這個網址內的 PDF 檔嗎?。混沌。建築。 寫: 該手冊檔案已分成近十個pdf檔案供下載
可以上文建會網站看看
http://www.cca.gov.tw/autocue/history/
站長果然是站長站長eaGer素也 寫: 杰哥!是說這個網址內的 PDF 檔嗎?
http://www.cca.gov.tw/autocue/history/
速度之快無與倫比
哈
就是這個啦
大家儘管拿去用吧
只是抓下後要怎麼用或者是用不用得著
大家要自己想辦法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