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真的嗎chao1974 寫: 咦,我覺得一樣阿
您寫的東西跟我的想法是一樣的
可能著眼點不同、前後順序不一樣,其代表的含意與制度的制訂恐怕就會截然不同...
因為建築設計著重的是創意,這些應新時代而生的觀念,從來不能用「規模」來衡量chao1974 寫:
至於有差異的建築師分級
應該類似營造廠分級 或 日本的制度
有設計規模的限制
否則小公司接到大案子,應該也是一場惡夢吧
所以我就很好奇,您提到建築師分級到底是分什麼級,分級了又有什麼好處呢?
營造廠、工程顧問、結構顧問公司幾乎都是委託與合作關係,他們分級有其專業、責任與安全上的考量,而建築師的性質與之不同,是不是沒有必要這麼做...
因為已經喪失分級的必要性,所以連如何分級,分級後如何管制也就不需要討論了
Norman Foster、Zaha Hadid和Glenn Murcutt都算大師級吧
但以數量來為建築師分級,那Zaha Hadid應該算什麼級?
但以規模來為建築師分級,那Glenn Murcutt應該算什麼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