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改社] 2007/08/06 拜會營建署林欽榮署長

宗旨在於團結熱心人士,以活潑創意的行動來「宣揚建築文化」「改善執業環境」以及「提昇建築教育」
徐岩奇

[建改社] 2007/08/06 拜會營建署林欽榮署長

文章 徐岩奇 »

建改社於8/6(星期一)拜會營建署林欽榮署長
計有陳邁, 林大元, 黃建興. 姜樂靜, 竇國昌及徐岩奇等

這次的拜會主要為反應營建署標準合約諸多不合理的問題, 該合約也是所見最嚴苛的合約
並提醒, 營建署的合約恐有示範作用, 造成各機關學習
由公平合約制定的議題, 討論到許多執行落差, 向甲方嚴重傾斜的問題
1. 委託工作內容無限擴大,不斷將工作內容加入合約,未能反應合理成本。……….鑽探, 測量, 綠建築證書、建築線指示、交通影響評估、水土保持、都市設計審議………

2. 監造責任無限解釋,違背建築師法第十八條立法精神

3. 合約所示之罰責過分嚴苛,再加上建築師專業責任險等保險制度未完善,未能真正保障甲乙方之權益。

4. 其他(數量計算權責、廢棄土方處理………)



陳邁老師提醒營建署的合約對年輕建築師殺傷力巨大, 恐怕一但踏入, 就沒有翻身的餘地

黃建興提到數量計算實為監造與營造糾葛不斷的關鍵, 要求營造廠投標前計算為根本解決之道

林大元提及中正紀念堂競圖不堪的經驗與憂心

姜樂靜提及事務所經營的心酸, 及監造的困境

竇國昌提及營建署的5%監造保固金不合情理等



林署長立即肯定回應, 與積極要求營建署同仁深入研究修正合約範本

並闡述整體建築, 土木, 營建, 規劃設計觀念應該進步, 甲乙雙方建立在鼓勵, 公平對等的立足點

應追求整體進步, 而非一昧透過加諸不合理合約, 造成劣幣逐良幣, 相互毀滅的現象

邀請公會, 建改社, 營建署同仁一起為營造, 設計產業共同努力......

請發文來營建署, 辦理修訂合約事宜之依據



在林署長非常理解, 語重心長的積極回應下, 喜又見到一道曙光

在年底以前透過與工程會的合作, 執業環境改善的問題或許可以得到相當改善

大選來到以前, 正與時間賽跑



岩奇
wEwE

文章 wEwE »

我愛準建•
最後由 wEwE 於 2007-09-19, 09:50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chao1974

文章 chao1974 »

WEWE兄

問題是大部分的建築人都具有理想性
都不太會做生意

另外一個狀況是競圖拿到首獎
但公部門不公平的合約,又讓建築師很內傷
不簽嗎??好不容易拿到的首獎就這樣放棄嗎.....
所以才會有這類的拜訪

另一說法是,公部門合約保障不用功的建築師、有理想的建築師會損失很大
因為不用功的建築師只求盡快結案,不管設計品質
有理想的建築師會一直投入人力成本,務求設計完美......
wEwE

文章 wEwE »

我愛準建•
最後由 wEwE 於 2007-09-19, 09:50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chao1974

文章 chao1974 »

wEwE 寫: 1. 不會作生意不是藉口,去學!
拜託,拿出骨氣來,真的不公平就拒簽表示抗議,鬧大一點,上上頭條啊•

2. 設計成本將會多高,就誠實的好好算

3. 標了一個註定賠錢的案子,然後再來改合約內容,讓自己能賺到

4. 呵,所以我就說往公部門找案子的方向,根本就是「有理想的」建築師不該去碰的燙手山芋• 講不聽咩~!

5. 這社會上本來陷阱就很多•不要老把某些愚蠢的行為套上「理想」的冠冕,實在看到太多建築人愛用這種說法樣子自憐自艾,永遠都不會進步•
1. 學做生意,也是有悟性高低。只能說浪漫的建築人多不太著墨,所以談合約常吃虧。至於拒簽,一般建築人大概都做不出來,若覺得這個案子是個機會的話.....
2. 用功的建築師,設計成本沒辦法計算。預計花1000小時人力,結果超過後要不要繼續改設計......這樣的決定確實需要點智慧
3. 他們不是標到再談改合約,您誤會了。
4. 問題是做公共工程實現理想的機會確實比較大,因為表現性相對高,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人前仆後繼講不聽囉
5. 我自己也確實覺得太多建築人想不開。規定、環境是死的,人有彈性是活的,若自己的彈性太少而想不開,那真的永遠都不會進步了......
Pedro Hsieh

文章 Pedro Hsieh »

wEwE 寫: 若標中了才來求變更合約規則,那對當初投標時,那些有遠見的、有看到合約問題點的,知道會出包賠錢,而放棄去投標的建築師,豈不是又形成了另一種不公義嗎?
合約是制式的。
公共工程的理想性的確會比私人的高一點,原因在於招標程序的不同。另外競圖外聘委員通常是學者專家,當然就會導入學術理論,讓設計具有理想性。
kschen

文章 kschen »

內政部營建署、工程會,管的是全國性的工程招標(採購)

他們管的是全國性的合約「範本(樣本)」,

如果能說服署長、工程會主委,那麼改的是全盤皆改

不是一個個小個案去改

意義是不同的。




如果合約不合理,要大家不去標,根本是痴人說夢

建築師公會是會發通告要求會員不要去參加某不合理競圖

但僅止於道德勸說,沒有罰則,公會亦無權以此「小」事開除會員資格

(若有法源依據另當別論,但這種法通過機會極低)

所以再不平等的標準契約合約,一樣還是會有人去標,去競圖



林欽榮這位新署長,個人認為是數十年來,最有「設計及工程品質」概念的工程界政府首長了

大家可能不知道,大概十多年以前,台灣的營建署長、台北市工務局長、高雄市工務局長,幾乎是工兵中將退伍後在當的(僅有少數特例不是)

這種軍人背景出身的,服從命令(服從自己郝柏村長官命令,嘿不見得服從市長命令),對工程的時效進度自是十分重視,但對工程品質、設計品質的概念卻非常貧乏,過去的制度,防弊重於品質,為了防弊,偶爾還會犧牲效率

我覺得直接找新署長是對的

再說這群去陳述意見的建改社成員,也的確點出結構性的問題

不是在為他們個人私利,也不是談個案。

當個營建署長,我相信天天都有立委跑到他辦公室談個案,而署長還不能趕他們出去咧,還得恭敬送往迎來.......

就看林署長如何以實際的行動回應了。
wEwE

文章 wEwE »

我愛準建•
最後由 wEwE 於 2007-09-19, 09:50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wEwE

文章 wEwE »

我愛準建•
最後由 wEwE 於 2007-09-19, 09:49 編輯,總共編輯了 4 次。
chao1974

文章 chao1974 »

wEwE 寫: 我知道,我那說法那是依著你所寫的「另一個狀況」在回應的,
我沒說錯阿
先拿競圖首獎
再跟公部門簽訂合約
沒錯阿

拜訪是為了往後的合約內容的合理性
wEwE

文章 wEwE »

我愛準建•
最後由 wEwE 於 2007-09-19, 09:49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chao1974

文章 chao1974 »

wEwE 寫: 少來~跟我玩文字遊戲阿?
:? ???
那個大大幫我看一下
我的國文程度真的如此差嗎???

我忽然想到
WEWE兄不會以為拿到競圖首獎
就是標到的意思吧??
最後由 chao1974 於 2007-08-12, 22:11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Pedro Hsieh

文章 Pedro Hsieh »

看到wEwE 和 chao1974 兩位的文還蠻有趣的。 :o
不過,說真的"賠錢生意沒人做",事務所標得再低,還是可以賺錢,只是"收入"的方法不同而已。之前碰到一個服務標案,建築師打3折標到,承辦人只能皺著眉頭簽約─"就是標到了,不然你想怎樣?" 只要有人做,合約條款的合理性就沒有太多質疑的空間,再者,公共工程的遊戲規則,不管是檯面上的或是檯面下的,還是掌握在立委諸公的手裡。
公共工程的生態並不是一個建改社能改變的,但是有做總比沒有做好,發出聲音才能夠表達立場和理想。
chao1974

文章 chao1974 »

Pedro Hsieh 寫:事務所標得再低,還是可以賺錢,只是"收入"的方法不同而已
建築師這樣拿回扣
其實很危險
得標就得標,真的是沒得談的
不要想從其他地方獲利
我個人認為不值得
wEwE

文章 wEwE »

我愛準建•
最後由 wEwE 於 2007-09-19, 09:48 編輯,總共編輯了 8 次。
回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