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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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岩奇

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

文章 徐岩奇 »

繼續上一篇四川賑災, 心得回顧
再將大陸制度做一番更詳細的紀錄, 供初步認識
兩岸制度沿革比較, 受陳邁, 蔡元良兩位老師的指點
部份心得純屬個人, 請大家不吝指教



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徐岩奇 2008/08/01

四川賑災過程,為了後續實務工作,而與當地建設局聯繫,接續拜訪了規劃設計院。設計院轉達國家頒定的標準流程,並詳細詢問業主、建築師、工程隊(營造廠)的工作。我將這些制度紀錄,幫助瞭解大陸建築執業環境。同時與台灣目前制度做了比較,紀錄心得。

大陸審批(核准執照)過程
設計共分為三或四個階段:
方案設計 > 初步設計 > 擴大初步設計(依設計案需要) > 細部設計階段

由甲方備妥紅線圖(地界線、建築線)、地勘資料交與乙方,乙方開始進行方案設計等後續工作。

一、 方案設計階段送交方案審查:由甲方填寫申請書,送交機關進行方案審查(建築風貌審查),審查通過後核發「規劃通知書」。
二、 初步設計階段送交技術指標審查:由甲方填寫申請書,送交中介機構,依據「技術規定」進行設計、結構、機電、消防等審查,核發「資質」- 執照資格。
三、 後續預備執行細部設計、估算(委託中介?)、協助發包等

甲方另行委託監理單位,進行現場監造工作,設計單位不負責現場監造。
甲方辦理營建招標工作,採價格標,但在比較價格之前,必須先經過資格審查。


觀察心得!

約在2000,大陸取得奧運舉辦權之後,為展開國際合作執行建築場館,必要快速與國際接軌,移植AIA的執業、營造體系,甚至建築師考試制度;因為仇日,自然不考慮日本系統(設計與監造一條鞭制度)。所以現在大陸有關建築師執業, 權利義務劃分的邏輯,完全師法美國,約於2002年頒定目前的執行制度。美系與日系最大差異,在於設計與監造獨立分開。

合約在於處理甲(業主)、乙(設計)、丙(營造)之間的關係。所面臨的問題,在於甲與乙,甲與丙個別有合約關係,甲透過合約個別監督乙、丙執行合約。特別是甲丙的合約關係公共安全甚是重要,假如甲沒有專業人才,必須委託他人代辦監督,找乙或他人比較好?台灣目前的糾紛,出現在甲透過合約要求乙,為甲丙合約關係負責,這不符合邏輯且矛盾;因乙與丙並沒有合約關係,乙也無權決定選擇丙。甲可以執行監造,或另聘監理單位(construction management)處理甲丙的合約關係,監造獨立分開的制度因此誕生,各司其職。到底哪一種制度比較好,或比較適合台灣?

大陸依據美系的邏輯,清楚劃分業主、設計、營造的責任義務。這其中如果出現交集處,則交予中介公司,負責各階段審查圖說,解決業主與設計單位的問題;出現監理公司,解決業主與工程隊的關係,建築師與工程隊沒有合約關係,所以對現場的視察(observation)要求,必須透過業主,再透過監理單位,建築師當然不需為施工品質問題負責,減輕建築師的責任;或更積極的說,建築師就專心為設計負責就好,既然設計是建築師的專業。

建築師不負責監造,那如何管控工地品質?因此又掉入陷阱。建築師既希望可以控制品質,品質出現問題時,責任區分爭議永遠沒完;除非營造廠很強,先天排除爭議;祈禱出現類似竹中工務店水準的營造廠,日系體質的根本--營造業很強。日系看來只有在日本行得通,因為日本營造(木工、大工)傳承千年,把事情做好是種榮譽,因此日本建築師的監造工作很輕鬆!台灣沒這個條件,惡夢永遠跟隨台灣的建築師。

與大陸設計院討論過程,他們解釋有關品質控管。大陸的制度設計,營造廠是要負完全的責任。公務經理要背負終身責任,因此誰敢偷工減料?(在台灣營造廠關了,找不到人,就找建築師墊背);必須畫shopdrawing,施工detail就得到管控。價格標(最低標)之前,必須先開資格標,過濾不良廠商(台灣只有比價)。

到底要學日系?或學美系?還可以再辯論。當然要學,就一定是「學整套」,不能拼湊,兩個系統有極大差異。

台灣的制度主要乃抄襲日本,再加上「土法煉鋼」而成,緣於早期台灣與日本關係密切。台灣並沒師法日本學習的對象--歐美,日本卻不斷學習歐美改變。台灣缺乏自己的論述,即使抄襲也是零零落落、矛盾。抄襲的歷史,也是不一定抄到好的,染上壞習慣倒是很多,例如派系惡習、各立山頭。因此,日本也沒出現目前台灣嚴苛的建築法令,導致實務界快動彈不得。

後來出現混合體制,可以理解,因為留學歐美的漸多,例如PCM體制來自美國,統包觀念又來自日本。日本營造體系堅強,台灣卻不一樣;如果沒有整合,權利義務關係混淆就很可怕。建築師只醉心做設計,壓根不會想去管制度的問題;再加上過去大家只會爭工作權,只為有錢賺,不知覺攬下很多擔不起的責任,才驚覺制度殺人。業主、營造廠不會的,都丟給建築師,或建築師很勇敢的承擔下來,演變成無限責任的問題,讓台灣建築師70%時間花在行政,30%時間花在設計專業。

大陸建築師只要專心做設計就好,國家的制度負責來提升營造廠水準,不要建築師管。那麼,大陸設計能不快速提昇,台灣設計水平不很快被超越?台灣建築師遇到看似無解的挫折,不會因此想拐個彎逃往大陸?或當台灣的建築師有自由選擇權時,不會選擇往比較好的制度去?

我認為這個問題,也影響了台灣建築師參加國際競圖的成績;營造水準的陰影,打擊了創作的勇氣。如果不能擺脫監造的問題,很難與國際接軌。甚至,年輕一輩建築人,恐怕很難跨越公共工程的門檻,九二一以後已應證,逐漸出現後繼無人,人才斷層。

當然監造權一但被切開,還是會有將責任往設計者丟,設計者無法透過監造過程變更設計等問題,需要釐清。我認為可以透過審查制度設計,適當責任切分,如同目前大陸的中介公司制度。

相信這樣的看法不是由我開始,制度做個大轉彎也不是不可能,只是建築界內部的意見整合一向困難,一下美國、一下日本製度,最後全部雞同鴨講。或許要到達痛苦的臨界點,才可能痛定思痛!

讓建築師專心作設計吧!

...
parseus

文章 parseus »

我怎不知道有個國家叫大陸 :?

今年辦奧運的國家不是中國嗎 :?
archiz

Re: 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

文章 archiz »

徐岩奇 寫: 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恕刪...
這些背景複雜的成因,讓我這建築社會的菜鳥一直不斷的吸收消化中並理解著
不過
最後一句,還真的是本文重點勒,
突然想到(也許是題外話)
剛剛跟我在米國工作的同學通Msn
他給了我這個(看完這篇,讓我想post在這裡)(不知這裡是否也post相關的消息?!)
http://www.ordos100.com/index.htm
做為與20人大拜拜的比較
這個100人的全球大拜拜
有許多相似的有趣地方

'Website of ORDOS 100 has been launched, with list of 100 architects selected by Herzog & de Meuron to build 100 Villas in Ordos, Inner Mongolia, China; Atelier Bow Wow, Jun Igarashi, R&Sie, NL Architects, BIG, JDS, Alejandro Aravena, etc. (via architecturephoto.net)"
from:http://www.dezain.net/en/thread/11351/
可惜的是
雖然基地就在對岸,但並沒有任何一位台灣建築師受到邀請,看來..我國建築師的能見度,恐怕比自己想像還糟..

此案相關討論:http://www.archinect.com/forum/threads. ... 5_0_42_0_C
parseus

文章 parseus »

這個道理很簡單阿
中國要找的是國外建築師
有任何中國建築師受邀嗎?
沒有

那中國找台灣建築師參加 不是自打嘴巴嗎
徐岩奇

Re: 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

文章 徐岩奇 »

archiz 寫:,看來..我國建築師的能見度,恐怕比自己想像還糟..
台灣建築界與國際脫軌的問題
真的比我們理解的還糟糕

包括台灣辦國際競圖, 日後執行的體制
恐怕也會嚇壞這些國際級大師
我們都形容自己像跳火坑了, ...怎會有人往陷阱跳

大家都內耗了, 如何邁向國際?

.......
chao1974

Re: 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

文章 chao1974 »

徐岩奇 寫: 大家都內耗了, 如何邁向國際?

.......
說的是
澳底才剛開始,連個譜都沒有,就在論壇被狂批貶抑
建築人自己如此內耗
真的會讓實踐者很沒力

所以archiz擔心我國的能見度
其實我想是我們自己把機會耗掉許多的
archiz

Re: 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

文章 archiz »

chao1974 寫:
徐岩奇 寫: 大家都內耗了, 如何邁向國際?

.......
說的是
澳底才剛開始,連個譜都沒有,就在論壇被狂批貶抑
建築人自己如此內耗
真的會讓實踐者很沒力

所以archiz擔心我國的能見度
其實我想是我們自己把機會耗掉許多的
我承認制度上的缺陷會是建築師執行設計能力時"看不到的陰影"
正當我們這些菜鳥,都還搞不清楚整體制度體系的問題時,卻要承受體系帶來的負面影響,莫非這就是在台灣當建築師的原罪?!,,這的確是前輩一種"內耗."

而澳底案,確實是難得一見的 big programme,之所以被稱之為大,也是因為那些參與的品牌建築師,並不是這案子本身多有特色,,說穿了,放在台灣房地產市場來說,還不是跟民國7-80年代那些販厝開發沒啥兩樣(就是超級有錢人買的),更何況基地還沒當時的選擇性多(因為好地早就被蓋光了),,,還有其他複雜的因素所組成的討論,我想其它版面嘴砲或意見也夠多了,而這個案子,應該要能夠容許的不同意見跟相對看法(沒辦法,因為雜誌上常出現的建築師跟學者都去參了一腳),本人認為這並非"內耗."這反而是提供一次機會給台灣土地有了所謂"世界級知名大師"作品(堆),但也提供機會給建築界在土地使用與設計空間連結的一次經驗參考(如果是上電視辯論題目應該是:空降建築跟土地使用的關連性為?建築師只要爽爽的設計就能提高自己的社會價值??!!),,更積極的做法應該讓外界知道建築界的聲音並非跟所謂商人型塑出來的"建築潮流"相同的,而是更具不同的表現能力,,,拉拉雜雜,扯遠了...(要蓋還是會蓋,就是提供給社會一次機會聽到建築界內部聲音的討論)

只是從ordos 100單一事件的list來看,台灣建築師除了國籍藉口被排除在外之外,真不知遴選者的心中是否閃過任何台灣建築師名字.
徐岩奇

Re: 大陸建築執業環境觀察心得

文章 徐岩奇 »

archiz 寫:正當我們這些菜鳥,都還搞不清楚整體制度體系的問題時,卻要承受體系帶來的負面影響,莫非這就是在台灣當建築師的原罪?!,,這的確是前輩一種"內耗."
不要氣餒, 不要怪罪以前...
每一個世代, 都有命定特殊的挑戰
太安逸的環境, 做出來的設計反而缺乏靈魂

所以, 跳進來建改
身體力行, 還是非常有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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