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顧問公司條例...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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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岩奇

工程顧問公司條例...請留意

文章 徐岩奇 »

最近有個重大法案,
工程顧問公司條例的執行業務修正, 擴大包括建築, 消防
因為這個行政院勢必推行的法案, 公會站在反對的立場
我寫了信, 與公會理事長說明我的觀點
陸續公告給大家來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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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公會最近爲了工程顧問公司的法案,要上街頭感覺不安
提供個人不同的看法,如有得罪之處請見諒

工程顧問公司整合建築師在團隊之中,在先進國家行之多年
建築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都可以執行建築設計,兩種制度並行於多數國家
我在英國唸書時,全世界最出名的Ove Arup顧問公司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
工程顧問公司必須聘任建築師,方得執行建築設計,並不違背建築法
對照目前建設公司、財團等聘任建築師,不曾聽見公會抗議
所以公會杯葛這個法案,除了原先已有很多的敵人外,再一次樹敵
且會掉入師出無名的困境,影響社會觀感:建築師公會不講道理

讓建築師變成所有技師團體的共同敵人,這是我們的戰略?

過去,我們幾位代表在工程會參與修法
遭遇最大的困難,就是技師界不講道理、蠻橫,存心杯葛
讓牽涉建築師合理權益修法的問題,處處碰壁,我們也是批評不已
我們說服大眾的論點,無非基於專業倫理、國際趨勢、社會公義等
要提升建築師的形象,也是延續上述的論點,不應有兩套標準
ㄧ但陷入狹隘的保護工作權爭議,也同時更讓建築界掉入困境
所謂合理的權益,也會被模糊,該有的也因此喪失

如今的執業環境,對建築師非常不利,對土木界的未嘗不是
前兩天,營造業針對物價調整、仲裁權利刊登抗議於中國時報,兔死狐悲
建議建築師界應聲援,向土木、工程界伸出溫暖的手,就部份議題合作
更長遠的,應該聯合土木界向政府施壓,修採購法
這個惡法害了台灣的競爭力,愛台灣就該好好修採購法
快快提出對建築設計、監造、工程、採購的整體論述,否則大家一起沒有明天

至於顧問公司的設立會影響建築師的權益,事務所以後生存困難?
很多建築師不認為如此,因為自由市場是透過競爭,找到生存之道,不須保護
有些事公會不應介入,介入也不會讓事情變得更好,且造成建築界自身分歧
能凝聚建築師界、學界的共識,ㄧ定是符合社會公義的事情
我們也隨時需要學界,特別面對建築法第十三條時,學界ㄧ句話勝過公會十句

以上淺見,若有得罪之處,請見諒
徐岩奇

全聯會8/27召開會議

文章 徐岩奇 »

爲了工程顧問公司可否聘任建築師,執行建築設計業務
全聯會8/27召開會議,邀請建築們參加座談
這個外界看來很簡單、不需要問的問題,竟然公會內部會吵成ㄧ團
好在很多大老們出席,適時導正公會內部的違背潮流聲音

這個會議的召開,肇因先前我彙整建改社意見,轉理事長們的信,詳下文
我們適時的發表不ㄧ樣的看法,是有用的
全聯會周理事長聽進去,呼應我們的觀點,並藉勢壓制了公會內部反動派的聲音
看來周理事長也想擺脫這些人把持公會的問題

公會初步結論為:
對該條例樂觀其成,但要求修法配套解決建築師責任無限大(公司責任僅止於公司)
稅法基礎不公平(25% V.S 40%),及制定聘用的辦法。

但公會會否變調, 實在難以掌握

觀察這事件背後,與公會結構的問題有關
公會長久以來,多由沒有執行業務的建築師們主持
幹部們也分為至少兩種,務實派與所謂的反動派
反動派靠選舉、與其他公會打仗、奪城掠地標榜戰功,
靠開會拿出席費生存,遊走各會議室,每次領800元,又吃香喝辣的
以保護建築師執業論調出發,到處開會領出席費,一天下來收入頗可觀,所以越亂越好
過去建築師界被過度保護(代收轉付制度),很多建築師相信這一套
不惜行壟斷、破壞專業倫理,透過法令或內規壟斷,建築師可能也受害
這樣的聲音把持公會的方向,得罪一堆人,會害了大家
這是我們自己要警惕的.....

建築師、建改社應多多參與公會的會議,還是有用
與公會內部務實派多多結合,鼓勵發出不ㄧ樣的聲音,還是有用
對這些所謂的反動派,吃飯哈拉,適時牽制,也是有用
在飯桌,這些人繼續哈拉,背後批評陳邁與潘冀老師就是投降,引鳩止渴
拼成語過程,我反駁那叫化危機為轉機,哈拉也還是有用

多一些人參與公會吧,ㄧ天到晚打火,靠少數幾個人真是打不完
相信公義,我們的路又寬又廣

...
徐岩奇

文章 徐岩奇 »

這個又臭又硬的議題, 果不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

建築存在兩個世界....沉浸於設計的世界 與 另一個世界
另一個世界的事情容易被忽略, 黑暗面就有滋生的空間
反過頭來傷害建築人關心的設計的世界

....
zhz

文章 zhz »

在網路上找到一份歷史檔案,不知道還有沒有更新的資料?

9771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開「有關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建築工程』與『消防設備工程』納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之座談會」

會議記錄http://www.tpsea.org.tw/pdf/970804a.pdf
zhz

文章 zhz »

相關新聞

為愛台建設鬆綁 工程會修四法

中華日報 http://www.cdnnews.com.tw/20080903/news ... 302299.htm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公共工程委員會昨(二)日指出,依總統馬英九提出之愛台十二項建設,未來八年將引進一兆三千四百億元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工程,工程會已配合完成鬆綁法規之修正,包括採購法、技師法、促參法工程技術顧問等。
 工程會表示,為達成未來八年引進一兆三千四百億元民間資金的目標,已完成採購法、技師法、促參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八月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採購法的修法重點,包括取消公開招標投標廠商最低家數限制、放寬經常性採購合格廠商名單家數限制、修正遴選最有利標外聘評選委員作業方式等,可望避免投標廠商家數不足而無法開標,外聘評選委員採雙軌制後,可望提升評選品質。
 工程會統計,今年一月到八月廿二日期間,各機關辦理一百萬元以上工程採購案件招標總計一萬八千餘件,已決標約一萬五千餘件,流標廢標尚未決標件數二千八百餘件,比率為總數的百分之十五點四三。
 在促參法修正方面,目前只限中央政府、縣市政府才可舉辦BOT案,而部份鄉鎮停車場委外營運,卻不適用促參法,所以工程會優先推動的法規鬆綁,修法重點包括擴大公共建設範圍、增加民間參與的方式等,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主辦機關也將擴及鄉鎮市公所。
 工程會表示,目前促參法定義的公共建設有十三項二十類,為避免受限該定義而無法擴大民間參與,未來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機關自行認定公共建設的適用範圍。

2008/09/02 21:22
徐岩奇

文章 徐岩奇 »

建築師界內部意見要整合

但是很難對自己有利時說、這符合世界潮流、所以要....
說不過去的時、說台灣有特殊民情、不宜直接移植國外經驗
在與別人論戰時、就打不下去了

如果出現兩種標準、包括公會內部意見要整合也很難

.........
徐岩奇

文章 徐岩奇 »

國內的建築環境常因為"國情不一樣"的說法
土法煉鋼創造出來許多光怪陸離, 全世界絕無僅有的制度
公會, 營造業, 政府機關, 業主, 學術機關等.....都各自貢獻了一部份
你卡我, 我卡你, 造成制度打結, 離與國際接軌越來越遙遠

隨著工作環境的越趨困難, 大陸崛起
看這個壓力鍋何時爆開而已
只有拋開私心, 才能打開所有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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