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時齡 - 建築批評的功能意識

美國建築日本建築英國建築西班牙建築法國建築葡萄牙建築瑞典建築丹麥建築挪威建築
回覆文章
準建愛轉貼
釔牌會員
文章: 713
註冊時間: 2008-10-31, 21:55
來自: 準建築人手札
聯繫:

鄭時齡 - 建築批評的功能意識

文章 準建愛轉貼 »

建築批評的功能意識

作者:鄭時齡(中國科學院院士,現為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同濟大學建築與城市空間研究所所長)

建築具有功能要求,功能是建築的最基本內容之一,如何滿足其功能要求是設計的基本任務,可以說,功能是建築得以存在的根本依據。從根本上說,意識就是目標意識,是建築得以存在的本源,功能性是建築批評的主體性原則之一。

功能是建築的基礎

無論是建築師、社會學家,還是行為學家,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人們對建築的要求有很大的一致性,而這種一致性的基礎就是功能。亞里士多德曾經指出:「我們在描述一種物體時,不僅可以用該物體的形狀和材料來說明,也可以用它的功能來說明。」事實上,世界上的大多數事物都是用它的功能來命名的,諸如空調器、遮蔽物、計算機、公園等,而大多數建築物也是用它的功能和作用來命名的,如法院、火車站、辦公樓、旅館、體育場、浴室等。從古羅馬建築工程師維特魯威的時代起,就把功能看成是建築的一種基本性質,他在那本奠定了西方建築科學基礎的不朽著作《建築十書》中指出:「所有這些建築都應根據堅固、適用和美觀的原則來建造。」

有一句流傳甚廣的名言是美國建築師沙利文說的:「形式追隨功能。」布魯諾·賽維在《現代建築語言》一書中,用政治學的觀點來看待新舊語言之間的革命性鬥爭,他列舉了現代建築語言的七項原則:按照功能進行設計;非對稱性;反古典的三維透視;時空一體的四維分解法;引進新的工程結構技術;時空連續的流動空間;建築、城市和自然景觀的組合。上述七個要點都是直接針對古典主義設計原則的:「按照功能進行設計的原則是建築學現代語言的普遍原則。在所有其他的原則中起著提綱挈領的作用。它在以現代辭令作為語言和仍然抱住陳腐僵死的語言不放的人們中間,劃出了一條分界線。每一個錯誤、每一次歷史的倒退,設計時每一次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混亂,都可以毫無例外地歸結為沒有遵從這個原則。因此,按照功能進行設計的原則是當代建築規範中基本的不變準則。」這個原則要求建築不受約束地為內容和功能服務。

功能的概念

建築的「功能」是一個系統的概念,建築不僅要滿足物質的功能需要,而且要滿足精神的功能需要。可以說,功能就是建築的目的。建築的「功能」這一範疇在歷史上是一個演化的概念,從原始的遮蔽物只滿足簡單的功能需要,到複雜的、多層次的功能需要,這個過程是與人類社會的演變同時出現的。各種新的建築類型的出現就是人類社會進步的佐證,就是建築功能日益深化與多樣化的結果。建築類型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人類社會的演變史,建築的功能最直接、最敏銳地反映了時代特徵。

由於建築的功能無法用定量的方法來衡量,因而建築師在設計的時候所反映的是建築師所認識與理解並且通過建築師的創造性思維所體現的功能,這種功能經過了建築師的過濾與加工。從一開始醞釀建造一棟建築到最終建成,期間,對功能的理解,無論是出自建築師的認識還是業主以及社會對建築的認識,都會經歷一個深化、提煉以及轉化的過程。其中,建築師的經驗和學識會影響到功能的實現程度,建築師在設計過程中如果缺乏駕馭與平衡各種複雜因素的能力,必然會使得所設計的建築偏離原始的設計意圖,偏離原先的功能目標。

建築功能也是一個空間的概念,現代建築以空間作為本質,以空間的變革表現「少就是多」 Less is more 的技術革命。功能始終是建築的本質,這是毋庸置疑的。古代的建築當然需要空間,屬於一種具有強烈軸線關係的內部空間趨向中心性的空間。只是在新古典主義時期,空間讓位給形式,導致建築功能的喪失。從現代建築運動開始,有強烈軸線的內部空間以及建築的中心性主體,後又演變成勻質的空間。今天的發展顯示出了空間秩序的解體以及空間質性與異質性並存的狀況。建築空間的變化反映了功能的演變,而且隨著建築功能與形式的滲透,建築空間成為功能的主要表現,因此,建築批評的功能意識要反映這一變化。

建築的功能在許多場合下,往往表現為一種「禮制」的要求。例如墳墓可以說是一個埋葬死者的空間,但是埃及的法老卻要建造極為龐大的金字塔,耗費成百噸石頭去堆砌成100多米高的山峰。就某種程度而言,「禮制」可以說是功能的一種詩意的表達。建築並非總是被動地反映社會,有時候,它們也會塑造社會。正如英國評論家羅斯金所說的:「所有的建築都設法作用於人類的思想,而不僅是服務於人的軀體。」

建築批評的功能意識是指在設計與批評的過程中,功能關係和空間關係在設計和批評的思考中是否具有根本性的地位,是否始終將功能與空間放在十分重要的主導地位來考慮,是否將功能和空間看作是建築的本質。無論建造建築的目的是什麼,這個目的就是建築的功能與空間,沒有目的的建築是不可能存在的。誠然,功能與空間不能簡單地等同於建造的目的,功能與空間是經過建築師思考並理解的功能與空間,從而在建築形象上反映出來。對於建築師來說,在一定條件下的機遇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建築物所處的環境、物質與技術因素是同等的。尤其是在建築設計競賽的情況下,功能、環境、技術,甚至文化條件都是相同的,但是在不同的建築師的設計裡,其結果卻可以是千差萬別的。也就是說,功能與空間並不是決定建築的直接因素,但卻是決定建築的第一動因。

當代建築的功能發展

在當代社會,建築功能的趨勢是向多功能和複雜功能性建築發展,建築功能不再是單一的功能表現,不僅是通常意義上的物質功能和空間功能,也包括建築的社會功能和象徵功能。建築師和社會學家想到的是他們的創造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會產生什麼樣的連鎖反應。建築的功能也是一種生存的方式,一般的建築設計只提供一種形式,而優秀的建築不僅可以提供一種空間方式,它也是一種生存和生活方式的創造。因此,建築的功能不僅是滿足當下的需要,也是在創造未來。

在創造綜合功能性建築的時候,有時候,建築師會將原來分散的建築功能集中於一個建築群或一幢建築之中,組成混合型的建築,這種集中和相互滲透的過程在有些國家和地區正在大規模地進行。這一趨勢也使一些傳統意義上的大型基礎設施,如機場、碼頭、車站等有了新的概念,成為了與生活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

例如日本建築師原廣司設計的京都火車站,是日本最大的一座車站,佔地38076平方米,總建築面積達237689平方米,地上16層,地下3層,總高度達60米。這座車站綜合了多種複雜的功能,包含鐵路火車站、地鐵車站、百貨公司、購物中心、一家有三個觀眾廳的劇院,其中有一個925座的大劇場、一座博物館、一家有539間客房的旅館以及一座面積為18500平方米、佔9層樓面、可停1250輛汽車的大型停車庫等。其中,車站的面積僅佔總面積的1/20,從總體上說,整棟建築就是一個「集合廣場」。

建築師能否得心應手並嫻熟地駕馭空間、技術、材料、結構和形式,是能否實現建築功能的關鍵。建築設計是一連串的信息處理、選擇、決策和調整的過程,在這個複雜的決策過程中,每一項選擇都有可能是平衡和妥協,但如果每一個調整都指向該建築的目標,那就是我們所說的功能意識。對於建築批評而言,是否始終認清建築的目標,是否關注建築的目標,就是我們所說的批評中的功能意識。
回覆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