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ai 寫:所以給很多空間量的是台大、給很小基地的是台大、要求減少底層壓迫感的是台大、選擇增加到23樓的也是台大!這年頭大學不好經營,大師也不好當,大家都有難處...,那校園發展委員會跟校園規劃小組又是怎麼說呢?!
如是說也
http://liberal.ntu.edu.tw/dongdongguan/1-950908.pdf
人文大樓籌建歷史背景
中文系教授夏長樸
一、 文學院何以必須興建人文大樓?
台灣大學的前身為日據時期的台北帝國大學。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台灣大學正式成立,依照我國學制,原帝大的文政學部分設文學院及法學院,當時文學院只有中文系、歷史系及哲學系三個單位,師生人數不及百人,使用空間亦僅限於文學院大樓一處。六十多年後,文學院已發展為包括中文、外文、歷史、哲學、人類、圖書資訊、日文、戲劇八個學系、藝術史、語言學、音樂學、台灣文學四系館、舊總圖書館前後棟、舊地理系館二樓、、一號館一樓、視聽教育館、語文中心(部份)及國青中心大樓(小部份),空間嚴重不足現象,全校皆知。
為解決空間缺乏問題,文學院一直持續努力,希望空間問題不至於影響到院內的教學與研究。解決空間問題的策略有二:其一是爭取校總區其他單位遷移後放棄的舊空間;其二是設法爭取經費,籌建新的使用空間。
爭取舊有騰空空間是文學院過去數十年的主要努力方向。在竭力爭取下,固然增加了哲學系館(原農經農推館)、舊總圖書館前後棟、舊地理系館二樓、一號館一樓、及國青中心大樓(小部份)等空間,但這些空間或者完全無法使用(如舊總館前棟)、或者不甚適用(如國青中心大樓部份)、或者施工簡陋不堪使用(如哲學系館),使得進駐單位師生怨聲載道,不滿之聲盈耳(迭有同仁激烈反應:文學院是不是次等單位?否則為什麼只能撿人家不要的破爛!)。加以近十年來台大快速發展,新增單位亦亟需空間,在僧多粥少情況下,爭取原有騰空空間的努力亦迭受挫折,如爭取動物系、植物系騰空之一號館僅能取得一樓部份,而爭取物理系騰空之二號館則一無所獲。在此情況下,爭取騰空空間之策略已完全不可行,唯有覓地籌建新樓一途。
至於新建空間部份,六十二年來,除了五十七年新建人類系館、六十年代增建的文學院研究大樓之外,近三十年的時間,文學院沒有任何新建的空間。
文學院迫切需要空間,卻又無法爭取到校內騰空空間的情況下,為了解決問題,只有設法爭取經費,籌建新樓一途。這也是徹底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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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文大樓的興建能解決哪些問題?
籌建中的人文大樓能解決哪些問題?
(一)紓解文學院空間嚴重不足問題
人文大樓興建完成後,文學院的十二個學術單位中,將有外文系、哲學系、人類系、日文系、語言所、台文所五個系所進駐,空間窘迫問題將大幅度改善,對文學院師生的教學與研究裨益頗大。
(二)空間集中,有利研究教學。
空間集中後,原本散居校園各處,疲於奔命,缺乏互動的現象將不復存在,長期以來文學院師生之間人際疏離、無法溝通的弊病即可消除。
(三)帶動校園空間的規劃建設
人文大樓的興建,將帶動台大校總區內一連串的建設活動:如配合農業陳列館的遷建,生農學院將在農場內興建規劃已久的研究大樓;台文所遷離後,教務處將拆除舊地理系館,興建教學大樓。日文系撤出舊總圖書館後,人類系的珍貴文物將進駐。原址經整修後,再增加其他系所的珍藏,籌設多年的台大博物館將逐步具體落實。國青中心的部份空間歸還校方後,將移交法律學院,成為法律學院的空間,配合該大樓左右兩翼的興建,法律學院遷回校總區的多年規劃,即將實現。
三、人文大樓何以選擇在洞洞館區基地興建?
(一)人文學園規劃的具體實踐
文學院早在八十三學年的第一次院務會議會議即已確定未來的文學院空間規劃,方案中以校總區大門椰林大道兩側為人文學園。人文大樓以洞洞館區為興建基地,正在落實此一規劃。
(二)依循長期以來的校園空間規劃
為了解決文學院的空間問題,負責規劃全校校園空間問題的校園空間小組,早在一九九五年的全校校園空間規劃報告書中即已提出:洞洞館區為文學院未來興建大樓的預定基地之一。其後復於二○○○年的報告書中重申此一意見。足見洞洞館區早在十餘年前即規劃為文學院的興建基地,此次人文大樓選址,基本上依據全校校園長期規劃設計,並非臨時起意,率爾決定。
(三)洞洞館區基地興建大樓,其量體合乎文學院空間需求,可以解決文學院空間窘迫的問題。
依據本校總務處保管組的記載,文學院現有空間為25199.33 平方公尺(含現今使用及登錄為文學院使用者),人文大樓完工後,文學院使用空間將增為30612.40 平方公尺(扣除國青中心等擬交還學校部份),空間增加不少。大樓完工後,文學院將有六個系、所遷入,佔文學院系、所之一半。文學院師生教學、研究之空間將大幅度改善,一舉解決數十年來空間不足之痼疾,對人文學的教學研究提供極大的助益。系所的集中,對院內師生之間的互動,將有莫大的幫助。
(四)現有洞洞館使用多年,外牆破壞,消防安全堪虞,維修經費龐大,不適繼續使用。
洞洞館區三棟建築外觀雖有特色,但與椰林大道兩側建築形式完全不搭調,加以設計不良,不合於教學研究需要;又嚴重違反消防法相關規定,使用師生安全堪虞;長期使用後,年久失修,外牆破壞嚴重,維修經費龐大,早已不堪使用。
方今之計,唯有拆除重建一途,才是一舉兩得之策。
四、洞洞館的使用經驗
洞洞館的三棟建築物由於外觀特殊,風格一致,因此很受注意,這是客觀事實,不容否認。但是,必須考慮的是,一棟建築物除非在設計時已設定其特殊用途,否則建築規劃中不能不考慮其實用性,簡言之,建築物的用途為何應該是設計時的主要基礎。就此而言,建築物的外觀固然重要,但其內容是否適用應該是更重要的考量。茲簡要說明本院同仁使用洞洞館建築的經驗(以哲學、人類二館為主),用為佐證:
1、密閉式的外牆設計,隔絕人與自然界的接觸。
洞洞館的外牆部份採用洞型陶管水泥外牆,從外觀眺望,或有其特殊性;但從長期使用者的觀點,由內向外無法瞻望,視野極差,人天(人與大自然)介面接近完全隔絕。
2、採光不足,酷熱難當,大量使用照明及空調設備,浪費過多能源。
由於外部遮陽設計不當,缺乏自然光線的引入,日間亦必須使用人工照明,萬一停電時,館內漆黑一片,根本無法上課與工作。洞洞外牆幾乎沒有隔熱效果,由於通風不佳,夏日的悶熱(二、三樓整排研究室東、西曬嚴重),無法自然流通消散,即使長時間使用冷氣、機械排風,亦難以調節。不僅消耗過多能源,久居其中,對於使用者而言是痛苦的生活環境,也是極為不合時宜的教研場所。哲學與人類二館,皆為東西向配置,問題尤為嚴重。
3、通風不良,空間封閉,空氣品質惡劣。
通風不良,造成館內空氣品質惡劣,也是洞洞館設計上一個嚴重的缺點。研究室分置於建築內部二側(嚴格說來是四側),每個研究室又是門戶封閉,空氣自然流動的動線完全被隔絕,縱使洞洞館一樓二側玻璃門完全敞開,對於兩側或二、三樓的空氣流動幫助不大。尤其哲學系系館一、二樓各設有男女廁所,污濁空氣封閉在內,惡臭不堪,即使抽風設備長期開啟,亦無法完全排除。由於建築樓層挑高不夠,在狹、矮的空間中,空氣污濁加上悶熱,生活品質之惡劣可想而知。
4、頂樓滲水漏水嚴重,難以正常使用。
近七、八年來,哲學系系三樓嚴重漏水,每逢暴雨或颱風,教師研究室就處處漏水,到處擺滿接水的容器,圖書、電腦及其他設備不得不移動乾燥處,苦不堪言(有哲學系教授為此在校務會議中大發雷霆,此事全校皆知)。雖營繕組協助招商修復,但仍有修東漏西的現象,事實上亦無長期止漏效果。人類系館程度雖沒有如此嚴重,但漏、水情形亦經常出現。若尚需長期使用,頂樓屋頂結構顯然必須徹底體檢、全面整修。
5、全館封閉式設計,缺乏逃生通道,嚴重違反消防法規規定。
使用問題中最嚴重者,厥為消防逃生無路。洞洞館陶瓷外牆係由鋼筋水泥固化強化連結,除唯一的中間大門外,四面完全被陶瓷外牆封閉;人類系全館僅有一座樓梯,沒有其他安全通道,而現有出入口寬度亦有影響使用者避難逃生之疑慮,根本不符合今日消防法規的規定。而洞洞館之外牆設計,在發生災害時,除搶救人員難以進入室內外,對於使用者,亦將造成逃生動線不佳的情形,影響校園公共安全。因事態嚴重,哲學系約於七、八年前曾經由系務會議充分討論後決議,建請學校總務處協助拆除哲學系館外牆。當時總務長以學校經費不足而暫時擱置。近二十年來,此一問題始終未能徹底解決,哲學、人類二系師生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6、鄰近交通幹道,噪音、震動不利教學研究及文物保存。
人類系館整棟建築鄰近新生南路,當初興建時尚無噪音、震動問題。四十多年後,大排水溝加蓋,新生南路成為北市南北向的重要交通管道,來往車輛頻繁,噪音、震動相繼浮上台面,成為不能不面對、不能不設法解決的問題。洞洞外牆能阻絕視野,卻無法隔絕、甚至還放大噪音,「魔音穿腦」,成為人類系師生揮之不去的夢魘。人類系藏有大量民族學考古學標本,它們是教學研究的重要材料,具有珍貴的文化價值。由於大型載重車輛來來往往,日益加劇的震動必然影響珍貴文物的保存,目前人類系館空間其實已逐漸不適於這批標本文物的陳列保存,何去何從,已陷入窘困狀態,亟待提出合理的方案,以徹底解決。
7、洞洞館三棟建築,並非有意規劃興建,不宜視為整體建築群。
就理想人文環境塑造的觀點著眼,外界常有洞洞館係整體三合院設計的錯誤印象,誤以為三合院的居住與使用,有助於系際交流與人文氣息的涵蘊。果真如此,那所謂理想三合院真該整體重建規劃,才能達成此一理想。事實上,外界想像中的必然,只是前後建築規劃上的偶然。農業陳列館(1963 年完工)大門朝北,人類系館(1970 年完工)、原農經農推系館(現為哲學系館,1964 年完工)大門朝東,使用者出入動線幾乎難有交集,三單位的師生實質互動稀少。真要型塑優質人文環境,應做更理想的軟硬體規劃,才能符合該願景的期待。
五、結語
三棟洞洞館建築物完成於民國五○年代,當時對建築技術的要求不甚周密,依循的是民國三十四年版的建築技術規則,因此建築物本身並未考慮耐震設計,封閉型的外牆加上單一樓梯、出入動線設計不良,在防災避難上造成種種問題,影響校園公共安全甚大,始終無法徹底解決。根據內政部93 年3 月10 日修正發布的建築技術規則,三棟洞洞館的建築,不僅不符合今日對「綠建築」的基本要求,而且在消防逃生上有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大幅度改善,必須投入大量資金。
以今日學校經費短缺之窘狀,及三棟建築物本身之價值而言,是否值得,這是一個問題。如果依現有建築技術規則第113~116 條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8 條的要求,進行大規模的改善,就必須增設PBC、火警授信總機、緊急廣播設備、避難器具、照明燈、方向燈、出口燈、減火器、探測器、室內消防栓、排煙設施等設施,如此大規模的改善工程,必然破壞現有洞洞館外牆。長期以來,洞洞館牆面,已因裝置冷氣造成大量破損,若再增設多項消防設施,屆時原有特殊牆面恐將遭受更大的破壞,是否還有保留價值,必然更受質疑。
就使用者的觀點而言,三棟洞洞館的建築物本身過於老舊,基礎結構及外牆都有嚴重缺陷,安全逃生困難,即使耗費巨資維修亦無法完全解決問題。釜底抽薪之計莫如依多年以來台大校園空間之構想,將其拆除,原基地另行規劃設計具實用價值且又能代表當代建築風格之大樓,纔是徹底解決問題之道。
總結:非蓋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