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滿街走 產業鏈跟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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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滿街走 產業鏈跟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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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A2/火線焦點 2012/07/23
《新聞分析》文創滿街走 產業鏈跟上否
【邱莉玲】
  
發展文創內容和產業需要長時間累積,但修建文創園區只要短短幾 年,如果人才、內容、產品化等產業鏈來不及建立,文化消費大眾來 不及培養,那麼,台灣要那麼多的文創園區又有何用?園區再大、硬 體再漂亮,到頭來可能難逃變成蚊子館的厄運!
  
就拿許多文創園區需要定點可供現場表演的定目劇來說,目前票房 成功的案例屈指可數,也沒有太多成功的原創內容、明星可發展成有 主題性的園區,長此以往,若一個文創園區的營運權少則15年、多則 50年,園區為營運,勢必會從事短線炒作放煙火式的活動,或大量引 進國外藝文團體,園區經營變成辦活動公司,都不利台灣文創產業長 期健全發展。
  
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台灣文創產業多為微型,甚至或許多是個人工 作者、工藝師傅,作品無法量產、商品化,反觀打著「文化」、「文 創」招牌的中心、館所或園區之多,且為企業經營,因此也產生發展 不平衡甚至扭曲的現象。
  
曾有統計數據指出,全台有200多座文物館、近30座客家文化館、 至少10座文創園區,大都屬於政府之地,許多透過BOT、ROT方式委由 企業經營,加上近年冒出許多由企業財團設立的文創園區,以經營土 地、提升房地產價值為主,文化界形容已多到讓台灣再創一個經濟奇 蹟了。
  
曾有創投形容,文創的魅力在於給人很大的想像力,可集合時尚餐 飲、表演展覽、文創商場甚至生活體驗,並時興找國際級建築大師操 刀,興建大型文化地標,可帶動人潮又能為企業形象加值,讓企業界 感覺「文化是門好生意」。
  
但就在企業以文化或藝術之名,不斷擴張或承接園區或藝文設施經 營之際,藝文界的怒吼聲也愈來愈大,質疑政府鼓勵文創園區設置的 本意,已從扶植文化、創意、藝術,變相發展為算參觀人頭和產值的 產業政策,甚至因付不起文創園區昂貴的租金,被排拒在外。藝文界 想問:藝文空間的治理是否該有另外的選擇與出路?
  
作家出身的文化部長龍應台顯然聽到了,龍應台一再強調在台北市 文化局長任內不曾蓋過一個硬體,現在她在文化部也不會輕易蓋,她 也發現,從文化創意端直接跳到產業面有問題,接下來就看龍應台怎 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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