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台灣住宅建築獎開始徵件!2008.12.31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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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台灣住宅建築獎開始徵件!2008.12.31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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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題

居住是人類的基本需求,建造適居的住宅,應是建築的核心,也應是建築師工作的終極關懷。為引導台灣建築發展重新對焦於此一建築根本性課題,台灣建築報導雜誌社特別創辦了「台灣住宅建築獎」鼓勵優秀的住宅建築,其中特別鼓勵兩種方向的住宅建築發展:其一,台灣住宅建築設計與居住行為的根本性思考;其二,對現況有前瞻性與突破性之貢獻。希望藉此獎項活動,來觸發台灣建築建築界回歸「正道」,並轉變台灣建築面臨的停滯困境,引領台灣建築發展回到建築的核心課題,重新出發,使你我的住宅夢想起飛,台灣的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得到提升。

評 審:

決選評審團
山本理顯(Riken Yamamoto) 日本建築大師
王俊雄 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黃永洪 黃永洪設計顧問公司負責人
黃聲遠 田中央建築學校/黃聲遠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薛昭信 富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初選評審團
王增榮 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講師
何以立 Ho + Hou Studio Architects何侯設計負責人
邵棟綱 邵棟綱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莊學能 大涵學乙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執行總監
黃長美 黃長美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評選辦法

一、獎項

(一) 最佳單棟住宅建築獎
(二) 最佳集合住宅建築獎
(三) 最佳高層集合住宅建築獎
(四) 其他:評審得依據參選作品之個別條件及差異度決定實際頒發之獎項及名額。
 
二、參選資格

2005年1月1日後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或業主開具開始使用證明之作品。

三、參選辦法

採「評審團推薦」與「公開徵件」兩種方式舉行。

(一)「評審團推薦
1. 主辦單位將整理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間國內各重要專業建築雜誌中刊登之所有作品,製作推薦候選名單與其作品集。
2. 推薦候選名單:初選評審團得推薦若干名進入初選名單,與「公開徵件」作品一同進行初選。

(二)「公開徵件
1. 每一件參賽作品應提供作品集A3大小一式兩冊,建議內容及編排順序如下:參賽報名表(請直接下載,或利用《台灣建築雜誌》第153期P.21)、基地位置、設計意念、空間計畫、建築平面、四向立面、剖面、透視圖或各類視覺模擬、現況照片。
2. 收件方式: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送。
3.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掛號寄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快遞寄件者以託交寄件日期為憑)

(三)「評審團推薦」與「公開徵件」重複之作品
主辦單位將以資料較豐富之作品集提送初選評審團,並加註為「評審團推薦」與「公開徵件」均列入之作品。

(四)收件及詢問處:
台灣建築報導雜誌社
地址: 106台北市大安路二段141巷21號2樓之1
電話:(02)27548176
傳真:(02)27076711
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評選程序

(一)初選:(預計2009年1月舉行)
1. 主辦單位提供作品資料供初選評審委員討論。
2. 初選委員討論評分標準後,投票選出入圍決選作品。

(二)決選:(預計2009年2-3月舉行)
1. 主辦單位提供初選入圍作品與初選評審所附之入圍理由,供決選評審參考。
2. 決選委員將從初選入圍作品中挑選若干件進入最後決選,實地勘查後投票討論選出得獎作品。 

五、其他

所有參賽之作品集請於評審公佈後一個月內自行領回,逾時未領回者本社不負保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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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台灣建築台灣建築報導雜誌

時 間:2008年5月31日
地 點:明星咖啡店

與 會 者:
王增榮/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專任講師
何以立/Ho + Hou Studio Architects何侯設計負責人
邵棟綱/技聯組工程顧問公司 (U.TECH) 主持建築師
莊學能/大涵學乙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執行總監
黃永洪/黃永洪設計顧問公司負責人
黃長美/台灣建築報導雜誌社總編輯、長宇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
黃聲遠/黃聲遠建築師事務所/田中央建築學校主持人
歐陽駿/台灣建築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排序按姓名筆劃)

紀錄整理:許雯娟
攝 影:黃毓瑩


評審開會紀錄

黃長美:第一屆的住宅獎迴響蠻大,大家都肯定這個獎的公正性、客觀性和代表性,因有些新加入的評審,首先說明這個住宅獎的定位,在第一屆2006年6月時住宅獎開始時有一個宣言,之後的活動辦法也指出,這個獎的主題特別鼓勵兩個方向:首先就是台灣住宅建築設計居住行為的根本性思考,第二是對現況有前瞻性和突破性的貢獻。其次是獎項的問題,在活動辦法上我們明定獎項包括最佳單棟住宅獎、最佳集合住宅獎、與其他,由評審來決定,但因未特別標明,所以並沒有評選出「其他」這部分的獎,今天我們可以討論一下需不需要增加獎項。

莊學能:因未對這個獎項的來龍去脈有深入了解,我在會議中會儘量吸收各先進在上一屆評選過程中對住宅的探討與反省,以做為本屆評選方向思考的參考。

歐陽駿:我們上次辦完,有收到回應,希望在第二屆時,能特別考慮高層住宅。

黃永洪:透天建築目前得獎的作品比較多,它的空間趣味本身就較佔優勢。透天住宅,從地到天空都是它的,屬於一個家庭。它跟高層住宅的條件蠻懸殊,我建議是不是應該增加這個獎項,但我們如何定義高層住宅。在都會建築裡,我們是否在分類上,能彌補高層住宅勢必比透天住宅所占的較少優勢。

黃聲遠:上一屆我們常問一個問題,有沒有針對特定對象設計?有的話叫單棟或拿來賣的就叫集合,合作式住宅就不知道怎麼分了,但真正的問題其實還有:什麼才是「居住」?什麼才是我們要討論的「住宅」吧!譬如說像民宿或者是住商混合算不算?如果算,那宿舍算不算?

黃長美:不算。我們的獎項是單棟住宅與集合住宅,所以沒有宿舍。

王增榮:黃聲遠問宿舍,看是怎麼定義。第一屆我們在談論時,對於某些類型建築我們不知要如何給獎。那時有一個默契,就是在既成的社會與商業機制裡,有很多可能暫時不是我們所期待的狀態,所以我們那時候刻意保持一個模糊的情況。在我們評審團隊裡有一個共識,在適度的機會,把給獎的狀態穩健,可以對台灣真實市場運作造成影響。今天我們一開始要談高層住宅,我覺得從某種程度來看這件事,就是對第一屆狀況的一個反省。甚至這個事情很可能變成這一次的初次會議裡的一個態度,不能說是宣言,但卻是一個態度的顯現。那一塊,是真正要正面去衝擊。你指宿舍的時候,我們要談論是指什麼樣的宿舍。

黃聲遠:我最近發現我們附近社區,民宿多的不得了。連每一個住宅都不確定,它現在是住宅,明年可能就變成民宿,一會兒又變回住宅了。如果說只住一晚的民宿也是一種居住,有很多東西不用管,那住幾個月的宿舍或是公社,就更有資格談生活了。

王增榮:我覺得你提的宿舍,如果它是學生宿舍型態,我們可以先暫時不去碰。因為我們的目標應該是去碰觸那種商業機制的居住環境,不管它是集居,還是獨居。至於你剛剛提到它其實已經變成民宿,我覺得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黃聲遠:如果真是想要影響商業,那高層的集合住宅其實是主要目標,小住宅是不是反而不要去評,分散了我們的精力?

黃永洪:這個觀點有趣,因為小住宅有指定的業主,設計很具個性與理想性。但是集合住宅是賣給不針對特定對象,所以它不能太獨特,不然它的市場反而縮小。我們要檢討,我們因一個建築、房子變成「家」的過程,為什麼會讓我們感動。建商主動參與時,我們就被感動了。我們後來訪問業主,這個房子他使用得很愉快、很適合的時候,我們認為建築師得到什麼,建商某部分做得很成功。

黃聲遠:那您覺得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黃永洪:是沒問題,可是我們選那些東西時,應該如何選?評的時候,建築本身未必已賦予家庭生活,那就沒有生命力的感動,這個定義沒有辦法寫清楚。某些參賽者會疑問,為什麼這麼用心做,以建築本身與物理來講,及建築細部與成熟的運用材料,為什麼不得獎呢?上次的情形,大家說它的建築缺乏「家」的感覺,所以沒得獎。

黃聲遠:您是要說清楚上次的評審是從「有沒有家的感覺」,去判斷得不得獎,對不對?

黃永洪:我們很可能落在上次的情形,因為參賽者的心理準備是,以它對建築的用心去參賽,覺得自己應該得到肯定,但結果與他想像該獲得的肯定有所差異。那,第一屆還能接受,第二屆出來又產生這種疑惑,我覺得大家對這個獎,就會產生疑問。

何以立:那透天厝算是單棟住宅嗎?這是一個定義的問題,不是樓層的問題,透天也有五、六層樓,但為什麼它不能算是一種單棟住宅?

黃永洪:如果是單獨一戶,就算是單棟住宅建築。

黃聲遠:二十樓跟透天厝,這兩個條件確實不一樣。上次一到北部來,看到都是好大的建築。

黃長美:其實黃聲遠剛剛講的,我覺得不衝突。因為南部的案件是建商和建築師共同合作,但是我覺得北部也許建築師很認真,但建築師能處理的還是只有硬體的部分,真正的靈魂我覺得還是建商。

黃永洪:可是像「泰安連雲」的建商,真的很用心。

黃長美:可是他沒有從生活層面切入。
黃聲遠:我們上次去看「泰安連雲」時似乎是因為剛弄好,還沒有人住進去,如果有人住進去,那感覺就很對了也說不定。只要有人使用後會傳達出一種狀態,可以判斷如果有家的感覺,評選時就算一坪九十萬還是很可能被選進來。

黃永洪:因為這個獎強調台灣居住有一種很明顯特定的生活方式,我們活在這個建築裡面,人的行為混在一起,不然我當時評建築,就不具批評性。我就從建築的精緻度跟完成度來去評它的話,就不用特地去評。我們要找到台灣地區的居住型態,有些人不會生活,不知如何建立一個家,要用什麼樣空間來完成「家」。
何以立:我覺得我們這種獎,這種問題一定會碰到,其實以去年決選出來的作品來看,我覺得雖然不好解釋,但那個感覺是對的,清楚而不衝突。如果建設公司對社區規劃有用心,整個環境的質感能維持住。

莊學能:如果說住宅的類型是生活在那個地方生活文化的表徵,先不管是不是我們所謂的生活或是家,這種文化與生活型態我們要不要面對,這也是對高層集合住宅這新增分類贊同的原因。我個人的經驗是現在市場上的產品,其實不完全來自於建商,也來自於有意購買這種類型住宅的消費者,那也正是他們對生活或是家的想像或需求,面對未知的使用者但卻有一種模糊的共通需求,設計的著力點在哪?也就是說如果三房兩廳制式格局的本質被改變了,也被市場接受了,那我想無論是高層、中層、低層都應該有機會被提出與認同。

黃聲遠:如果住宅獎想要討論的是一個長時的居住型態,民宿因為有表演的需要就常常不是,可是宿舍反而是,尤其單身居住的議題很迷人。

王增榮:目前而言,台灣的宿舍還很難回答,因為台灣宿舍生活是沒有個人的隱私。

黃永洪:愈都會化的房子蓋得愈高是事實。無法期待它是一個家的感覺,人與人越來越抽離,就像住在公寓裡,人與人不太來往。透天住宅建築的話,社區裡辦活動,住家空間的感覺會更容易呈現。可是大樓的話,像「何必館」是很特殊,我們進去,大家懷疑說它是故意。那時候參觀,有家庭主婦很熱心,有家的感覺,可是這種東西在台灣的高層住宅裡很難。你在鄰里裡面,看到鄰居會打招呼,可是我們住在高層住宅按電梯的時候,我們最怕碰到人,碰到時不能不打招呼,可是又覺得很尷尬。都會區大部分都是電梯建築,不能不找一個標準,給它能平均的獎項。

黃長美:我們第一屆初選時有特別分一類是高層住宅,但是到後來還是多落選了。

王增榮:獎項的分別,可以是高層住宅跟高層住宅比。

何以立:如果我們覺得這間好的話,無論如何都會設法給一個獎出來。

王增榮:就像我們上一次講,即使它的特殊性很微弱,還是要算一個項目,都會的高層住宅有另外的分類。

黃聲遠:這樣才有機會選出在困難中,努力做出最有感覺的住宅,給予鼓勵。

王增榮:我們評審要面臨,要由高層住宅去思考關於住宅的定義。去年在初選,我也看到一個超大型的豪宅,當平面圖拿出來時,我們全部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現在豪宅裡根本就不需要做平面,就是「帝寶」,它根本沒有做平面設計,它只有空間的樣子。

黃永洪:買豪宅的人,常常都要跟別人不一樣,屋主要另外自己設計,最好不要有任何線路妨礙它做變更,做變更的時候,他可以把空間變成他想要的。有人把空間當作一個藝術品來買,在台灣是買那個坪數。在這個大型住宅裡面,評審要怎麼去評量?
台灣建商對建築師所畫的平面,會不斷質疑,這個決定不對,這個用途不對,房間比例不對,床好不好擺,每一樣都質疑,到後來變成死死的。在歐洲,那個床擺斜一點、擺歪一點、擺擠一點,好像沒有怎樣在意。

黃聲遠:我很喜歡那種誠實的多樣性,我住在一個歐洲的朋友家,他們夫婦很講究,早餐一定要在陽台吃,可是從廚房要跨過主臥室出去。

黃永洪:像宜蘭那個「浮線」,我搞不懂,因為它是個民宿,再來參加比賽,他卻說自己是一個住家。

黃長美:因為它起初是住宅,有在雜誌上登過,算是評審團推薦的作品。

邵棟綱:我們去年設計得了個獎,是台中家樂福賣場,我跟公司同仁講商業建築不會得獎。它是一個很一般的賣場,得獎關鍵是我們在傳統賣場上方構築了「辦公室與小型公園」,它不是設計好壞的問題,是因為它的提案解決了一個都市上的問題,這個案子爭議很久,因為比較不是傳統中設計好與壞的問題,所以獎項選擇的標準,沒有所謂設計好壞的差異。其實可以有許多不同角度!現在的獎大都為了公平與方便分出高下,可能第一名、第二名,或其他類。我想:獎項的指標,是否有可能是一種取向與宣言,它代表了主辦獎的背後較想傳達的意義;所以分類上,透天、高層可能不是重點。像最近西班牙送世界文化遺產項目,送的是個地區糾雜的貧民窟,也就是說世界文化遺產討論的是這件事情,什麼是「世界文化遺產」?西班牙送出這種物件,代表這個社會的成熟深度與人文取向。獎其實是要考慮,等級分類與目的,有時候是一種立論,而不是過去好壞的標準。

黃聲遠:如果我們今天選出原住民在河川高灘地表蓋出來的「溪州部落」呢?

邵棟綱:這個獎,跟其他獎的區隔要想清楚。像高層豪宅裡許多室內是毛胚,它販賣一層一戶,或一梯一戶的概念,基本上是階級建立與私密性區隔,它跟設計中強調「家的感覺」是有很大差距的,建築師在尋找人跟空間的關係,還是向市場傾斜以建築技術工具完成所謂的建築。另舉一個例子,像剛才提的西班牙送個貧民窟去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其實對人類看待建成物,是一種很重要的教育經驗與省思角度。像法國也曾嘗試申請「中世紀求道者的路線」當世界文化遺產,這路徑是一個虛無的空間,但對眾多社會信仰者有另一層意義。所以我們在獎的設定除了實質的因素外,是否有機會針對台灣特有的地域空間與文化底層,讓這個主題對話的建築也有機會加入評比,因為一般建築獎項已經重疊太多,讓評審角度從建築硬體空間、技術與環境課題外,還可以討論它的過程,例如家的定位與住宅形塑過程。或在舊市區找到一個住宅場所,在空間經營與管理,充分與本土文化及地景對話,顯現時代意義,就像剛剛講西班牙的例子,也許這與傳統設計範疇不盡相同,只是若定位在住宅獎,從文字上看,要與建築獎有些區隔,因此社會過程、地域與都市連結對應等因素,都變成可以思考的角度。

黃聲遠:那這樣倒過來是,不管什麼方式,分類完了之後,然後我們去找它的優點。

邵棟綱:高層豪宅,它不太容易得到像低層住宅與家的關係。因為它出發點在都市生成就不是要那個關係,所以它不易獲獎,獲獎的大多是施工品質與技術獎項。但獎從長期看,要獎慢慢進步,似乎要建立一種取向與態度,要利用獎,建立討論本土住宅或建築的觀點,建立地域性自我價值體系,而不是移植外來的觀點與西化標準,像我們看許多舊市區的房子,從建築語言它不容易得獎,可是它的特殊性,一直要去關注。像街屋是一種建築類型,這種建築類型無論日據時期留下或後來民間修建,在在反映一種社會實際價值,但它與傳統建築獎要評比選擇所要表彰的設計有所差距,所以是設計獎要表彰的主旨,可能要更清晰鮮明。
王增榮:你剛剛提的事情,可能是你的角度會比我們對獎的設定還要大一些。

邵棟綱:對,我希望討論範圍大些,但選取範圍小一些、深一些,不要和一般建築獎有過多重疊,因為一般的獎,把目標先簡化,然後定標準才去分類,可是這容易偏離獎設立的主旨,定義清楚很重要。

王增榮:去年建議台灣住宅建築獎,試圖對台灣目前建築發展有某種影響,這個獎本身的設定,其實是比較窄一點點。我們的概念裡,台灣目前住宅供應的部分某種程度有一些問題,所以我們想這個獎是不是在這個領域裡面,做某一種適度的獎勵,透過各位在座評審的眼光,找出一個相對理想的方式,給建商參考。我們認為,目前台灣的住宅供需被建商的機制控制住。

邵棟綱:獎要給設計者,還是要給建築物,還有一種建築物只是屬自力營建與設計。像鹿港的民居,改的很到位,可是商業與住宅混合,你要不要給它獎?它不太受雜誌關注,像民宿也是有這個類型,所以我是覺得建築獎的定位要把它講清楚,不要太混淆。

王增榮:如果這樣的話,像我們剛開始在談論,今天一開始針對高層住宅的狀況作思考。你剛提到舊建築再使用,把它變成一個很合乎人性居住的狀態。從我的角度來看,也許這個可以把它做為這個獎項之後的發展方向。

黃聲遠:台北市的巷弄有一種四樓、五樓安安靜靜的好案子,立面設計低調能把環境加分,可是去年這種作品最後卻沒有被選出來。
邵棟綱:一般建築以台灣這種地域性,會產生幾種代表性類型,從中挑選出幾個,再輔以高低層考量。這就是我剛講若用高低層分,高層不易達到低層有的關切議題,黃聲遠講的家跟住宅關係,找不到。這時候去評它,我們不是評硬殼子,也不是給技術獎項。所以獎項的目標很重要,到底是評技術或者社會關係,還是評它跟都市地景,都是從獎本身的立足點解釋較能聚焦。

莊學能:這個獎我們要選的是居住空間的本質,還是群居後公共空間的表現?這兩個層級的呈現是不太一樣,雖然都是所謂家的一部分,這也許不是這獎項的重點,但或許是未來在遴選高層集合住宅的方向也說不定。
至於高層集合住宅如何定義,除了談到的高度、層數、單元數、產權持有、共用設備等外,或許樓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的比值(或許是容積率)也是個參考的依據,密度在高層集合住宅中應是關鍵的原因之一。

黃長美:評審住宅獎其實也有很多種不同的觀點,也許我們以後會有一些其他不同的獎項需要我們特殊去照顧或者特別的議題,但是我們這個獎目前才第二屆,而且評審辦法已有基本的獎項,所以可能要到以後,等我們這個獎發展的比較穩時,再由不同的角度去提出值得討論或關注的議題,更發揮我們的影響力。

王增榮:現在的情況就是我們想要刻意的介入,某種程度來講,我們不想一口氣把它分類分的那麼明顯,分得那麼明顯的時候,我們很明顯會有一些類別的狀態,以目前市場提供不太容易達到,所以我們是用比較含糊的分類。我們所有分類是經過內部討論,我們那時一直希望在某個類型裡,有一個成熟的狀況出現。可是它沒有出現的時候,就含混在一起。目前對台灣住宅的部分,我們應該談到什麼樣的狀況,對於一個獎的開端,我想我們先著手,然後再澄清,因為我們還不知道,未來有多少的範疇可以做,我們保持一個彈性,像邵棟綱今天提供這樣的建議,也許今年的評審委員可以納入這樣的思考。

黃長美:我們給獎的對象是建築師和業主都有。

王增榮:因為我們用類型切割,就切割出來的部分,那麼多獎項裡比較少鼓勵住宅建築。把這個切出來一塊,這塊很清楚之後,以去年的經驗,其實也不是透天厝跟個人設計,評審的標準蠻清晰。唯一漏掉的,若大部分高層建築仍用同樣標準去評它,就很難了。其實那個時候評審標準都很清楚,因為不只鼓勵建商,也鼓勵住戶個人。這兩者是合而為一,只是在高層建築的時候,會發現我們的價值觀套到都會裡面,我們的評審標準很難全部涵蓋。高層住宅越來越占份量、越來越多,所以目前這獎要在高層建築住宅當中,找尋一個評審們達成共識的平衡點。

何以立:如果是一般住宅或低層的部分,比較接近我們傳統設計者的定義與專業。因為涉及高層,它有商業技術上的問題,商業市場的問題,要蓋那麼多房子,所以建築這個事情就被縮小。

黃聲遠:在巷弄中扮演背景角色的公寓,雖然沒有條件去做太多空間上的「發明」,但是能夠節制就可以給予鼓勵,特別是對社會心理還有延續熟悉認同感的考量。

王增榮:我們在主流住宅裡,肯定它的存在後,獎項才給它鼓勵的方向。

黃聲遠:如果邏輯上以銷售類住宅主流為主,那幹麻不把有特定業主的小住宅排除,我們可以只評集合住宅跟高層住宅,以免價值混淆。

王增榮:這個獎目前只在這個層面,但是不代表未來只有這樣。

邵棟綱:其實分類是依據你這個雜誌給的定義,所以這種小型住宅、透天類、街屋,這類其實很清楚可以做。高層的部分就沒辦法,所以高層的部分勢必要獨立出來,目的就是要為台灣建立一個分類討論的架構。

黃聲遠:不要忘了那種四、五層樓,夾在脈絡裡的大量公寓,它們是不是也可以構成一個類型?

邵棟綱:有呀!

王增榮:我們今天有很多種可能性在上面,但做為一個實質運作的狀態,我們每一種類型能不能找到那麼多、相對的例子來做為評判。我覺得今天各位開始談論的時候,很明顯知道,上一次經驗讓我們面對高層的時候,以我們去年抱持的觀點,沒有辦法給台灣發展狀態好的建議,或者是面對它真正的使用者想些什麼,就是說我們用了不同層級的環節來要求它。所以我覺得回歸到剛開始的談論,我們應該採取另外一種態度,在評審的過程裡,從我們觀念納到這個領域。基本上,像王俊雄去年他在幫我們初選,這樣一個對台灣住宅的認知狀態,要變成邵棟綱談的,台灣住宅建築的原型會慢慢被型塑出來。因為今天沒辦法的情況,我們頒這個獎是希望鼓勵一些沒有掌聲的,有意義的創意能夠發揮出來。我們的評審有一個共識,就是在一個狀況裡面,透過給獎,讓各位的共識能夠告訴他們某些事情。
黃永洪:就算對建築物很自覺性的有感動,被感動之間來去做投票,當我們繼續這樣做的時候,我們應該主動去定義一些事情,是不是可以找尋一些脈絡?像第二屆能夠陳述一點,我們能夠感動的一些脈絡,知道如何讓我們感動,怎麼投票。

黃長美:上次初選把高層住宅建築拿出來成為一類我覺得還不夠,要不要有共識,就設定一個高層住宅建築的獎項?

邵棟綱:這個獎項要鼓勵哪些東西,如果以我們獎勵住宅那個觀點,高層可能找不到。重點是高層裡面給它獎,除了技術施工、公共空間與都市課題外,有哪些課題可以對住家有更高意義的聯結。

黃長美:其實剛剛說的有可能,比如說「都市貢獻獎」,就是它對都市是最有幫助的,搞不好也涵蓋了一些老房子。

邵棟綱:一些慢慢累積。

黃長美:但是這個獎可能會選不出足夠資格的。

邵棟綱:高層那是很大的,它是一個機會,因為它的量很大。所以我覺得是有機會討論這一個觀點,它等於把獎的定位可以更清晰呈現。

黃聲遠:至少要對都市無害?不要說美醜,它與都市與審美史的脈絡之間的對話就可以討論。

黃永洪:這個無從去評審,某些建築豪華,不管它是很低調的奢華,還是高調的奢華,到最後還是奢華,不然它怎麼達成這個價錢?所以你進到裡面,或進到它單元裡面去,有機會訪問到裡面的一些住戶,你都會失望。因為居民本身完全沒注意到對家的定義。但它占的視覺面積很大,所以我們盡量肯定它。

何以立:剛剛講到一件事,因為越豪華,好像跟高層是討論一樣的事。但是像我住紐約的時候,都市裡面的高樓住宅,需要的是新屋。只有到一九九○年代末期,因為找名牌建築師設計高層建築,所以才慢慢累積一些特性。不過至少有一些建築特性,開始有一種設計主題,我覺得這個很好。如果這是個點的話,這個獎不但跟都市有關,更鼓勵設計品質。

王增榮:我知道現在不行的,我覺得現在談下來有一個概念,從某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我們雜誌不是在鼓吹某一種反富人的立場,我們不鼓勵「奢華」這個現象。那我們這個獎就是要談論,就算好像需要住在城市裡隱居一樣,不跟人家來往的某一個特定階層,因為他們,也許我們接受這個狀態;譬如說在這種情形裡面,豪宅的部分有沒有,我們談論的事情可能就會跟都市有關係。不能夠因為這是我們可以介入的部分,去介入他們裡面,要很溫馨還是要很理性的,如果他是一個使用者,我們也需要知道使用者的狀況,但如果各位有實務設計經驗的話,也許那個平面是空的,任何一個聰明的業主在買一個空的空間時,設計者應該希望這個空的狀態下有什麼可能性,我們有實務經驗的評審要去了解,評鑑那個層級必須了解這個空的意義。不同的設計與不同的階層,我們應該尊重不同生活的狀況。

何以立:我覺得這不是台灣的特別現象。這是任何都會在發展時,會有某一種過度然後必然的現象,我們還是可以回來評審。

莊學能:老實說對台灣的高層集合住宅的設計,我沒那麼悲觀,有些個案對居住空間的看法是有想像的,或者有一點突破性的格局,只是設計密度沒那麼高,如果評選機制可以去面對,那對於高層集合住宅的方向才有鼓勵的味道,不然除了都市、技術外,在單元、鄰里、社區、都市涵構等確實是不容易與小住宅競爭,但對居住環境又有很大的影響,台灣住宅建築獎這樣的一個獎項似乎應該對這樣大量的類型有一種態度才是。

黃長美:現在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我們講的高層,是從幾層開始。

王增榮:「何必館」算是中高,可是當時它的重點不是因為是屬於哪個階層。不太像是家,而是像辦公室。它重點是這個,是一個好設計,但是方向不是那麼精準。可是要分類的話,分類出來可以有所謂的高層,在這個定義下,參賽者會分類,評審也會分類。

邵棟綱:我們過去法規21公尺是七樓,七樓以上這是一種,然後我們法規慢慢開放一些東西,開放到十二樓,到十二樓以後又出一個法規,多加兩樓變成十四樓,諸如此類,需配合法規修訂而更新定義;而當時高層的定義,就是所謂七層以上。

王增榮:我覺得我們就按照現況,抓住評審的標準,從送件到後來的評審結果,都一直認同的標準,這個獎慢慢會獨立,一些人會有共識,評審按照這個共識去評審。

邵棟綱:小住宅反而是可以保留一種品味,對這種類型說實在house跟villa算公共,可是它要花比較多價錢來做。

王增榮:當我們送件完了之後,在評審有這種狀態的時候,就現場去做感覺做最後的判斷。

邵棟綱:比較難的是高層,高層要得這個獎,它本來就不是我們考量的設計而產生,它是因為都市密度的問題出現,所以占的量越來越大。

莊學能:對於高層集合住宅這主流市場的新增分類,我深表贊同,雖然會議中對如何分類有不同的看法,但高層集合住宅方向是應該的,是不是有準確的區分標準,現階段應還沒那麼重要,收件後討論過程中共識的建立也許才慢慢的有標準。

王增榮:若高層建築不來參加比賽,我們這個獎的影響力就會很弱。

黃長美:今天謝謝大家踴躍發言,所以我們這次獎項會多一個「高層集合住宅建築獎」。
windtommy

文章 windtommy »

很支持他們成立高層集合住宅獎
我比較反對"反富人"那種態度,這違反了資本社會運作的模式。
集合住宅已經豪宅化了 那是集合了大量設計人力與技術的成果,不該被否定。
e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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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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