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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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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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強震》無建築師 鋼筋減半 維冠3人組收押

2016年02月10日 04:10 洪榮志/台南報導

惡質建商羈押了!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死傷慘重,神隱多日的維冠建設公司負責人林明輝,前晚與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等人分別被傳喚到案後,檢方以有串證之虞,9日上午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將3人羈押禁見後,法官晚間10點多終於裁准。

建築師借牌 供詞不一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指出,3名被告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罪嫌重大;同時,3人的供詞內容很多都不相符合、互相不一致,並且還有部分相關的證人尚未到案、事證尚待釐清,非予羈押實在難以進行追訴、審判。

郭貞秀還說,經現場採樣,維冠金龍大樓3樓大梁主筋彎鉤長度不足;現場梁柱斷裂倒塌,相鄰鋼筋續接沒有錯開,顯見大樓施工確有缺失。

此外,3名被告對負責監造大樓的建築師是否借牌給維冠建設,以及監造人當時是否實際到工地現場監工等情節,供詞也不一致;加上還有證人指認林明輝係向其他營造廠商借牌蓋大樓,因此決定裁定羈押。

偷工減料 5處大搜索

維冠金龍大樓6日倒塌造成嚴重傷亡後,台南檢察長張文政立刻指派主任檢察官江孟芝,率蔡佩容、蔡宗聖、王聖豪等3位檢察官及4位具有土木、財經專長的檢察事務官組成專案小組,分案深入調查。

連日來,專案小組詳細調閱維冠金龍大樓的建照、使用執照等卷證,並研究建築法令及比對相關建築圖說後,發現維冠金龍大樓並非由簽證建築師張魁寶設計;同時,該大樓的結構計算書與配筋詳圖明顯不符,樑柱接頭箍筋的數量也比結構計算書少50%之多,導致樑柱接頭強度嚴重不足,影響耐震能力甚鉅,有偷工減料之嫌。

檢方指揮檢警分別前往相關人員的公司及住所等5處地點執行搜索,並傳喚林明輝及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等人與數名證人到案說明。

院檢無休 5小時判押

經過連夜訊問後,檢方發現,該工程的設計並未依照結構計算書的結論繪製鋼筋施工圖,導致維冠金龍大樓1至5樓樑柱接頭配筋與結構計算書不符,樑柱接頭耐震強度嚴重不足,對整體建物的結構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無法達到應有的耐震度,認定3人涉嫌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且有勾串同案被告及證人之虞,昨天上午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官接案先進行閱卷後,從下午4點40分起依序提訊張魁寶、鄭進貴,晚間7點15分才正式訊問林明輝。歷經將近6個小時的問訊及製作裁定書,晚間10點8分終於裁定3人全部羈押禁見。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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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建築師遭收押禁見 連夜搬離拆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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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調!建築師遭收押禁見 連夜搬離拆招牌
記者 徐克誠 何宜信 /台南 報導
2016/02/13 18:47

遭到收押的2名建築師鄭進貴和張魁寶,檢方認為他們和建商林明輝合作的建案不只一棟,要擴大追查。張魁寶涉嫌違規借牌給建商,他的辦公室設在新北市一座電梯大樓內,住家間辦公室外面沒有招牌相當隱密,而另一名建築師鄭進貴,也在事發後連夜拆除事務所兩面招牌刻意低調,檢方已經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們收押禁見,鄰居得知他們就是維冠大樓的建築師都相當驚訝。

記者何宜信:「鄭進貴的事務所就在住家1樓,原本柱子以及牆壁上都還設有燈箱,不過事發後已經緊急拆除。」

住家兼辦公室,建築師鄭進貴和老婆一起經營事務所,但如今他被收押,鐵門拉下,原本柱子上高掛相當顯眼的黃色招牌也連夜拆下,只剩鐵架,鄭進貴的老婆也低調搬離。

鄰居:「好像是小孩子接走了吧,因為只有看他出來,出去這樣子而已,神情一定會比較落寞的啊。」

鄰居眼中的鄭進貴脾氣好待人和氣,很驚訝他竟是維冠大樓的建築師之一,翻開他的學經歷,就讀逢甲大學建築系,在台南開業事務所,擔任主持建築師有20多年的經歷,但檢方已經依造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他收押禁見。

鄰居:「他是很好的鄰居,他人很好,因為他們只有2個夫婦在住而已,鄭先生跟鄭太太他們真的很好,所以他們發生意外,我們感到很意外。」

另一名建築師張魁寶,事務所設在新北市,辦公室隱身在電梯大樓裡,張魁寶同樣遭到收押禁見。檢方認為建築師涉嫌違規借牌給建商林明輝蓋樓的建案不只一座,清查他的建案有維冠龍殿、維冠金龍和維冠龍門世家,檢方認為建築師和林明輝長久合作,究竟建材和結構上有沒有偷工減料不可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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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在押建築師 妻欲領千萬現金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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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在押建築師 妻欲領千萬現金遭拒
發稿時間:2016/02/15 11:44
最新更新:2016/02/16 16:55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5日電)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市府向當初的建商林明輝及兩名建築師鄭進貴及張魁寶提出財產假扣押。鄭進貴的妻子上午要到銀行提領先生戶頭的大筆現金,遭銀行拒絕。

台南市政府上午接獲台新銀行通報,鄭進貴的妻子到銀行要提領鄭進貴戶頭裡的現金新台幣1000多萬元;但行員已注意到市府提出假扣押的新聞,以沒有委託書等理由暫時拒絕,鄭妻隨後就離開。

台南市政府法制處長蕭博仁表示,上午已將法院開出的假扣押裁定書交給銀行,避免損及維冠金龍大樓受災戶的權益。1050215

維冠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等3人以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有串證之虞,台南地方法院9日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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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別欺負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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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別欺負建築師
2016-02-17 06:00
◎ 黃健銘

這陣子看著台南大樓倒塌新聞,不是我想去替維冠這個案子的建築師辯解甚麼,但媒體只找土木技師公會去解釋相關安全問題,但是依據建築師法第十九條,明確規範所負責的結構安全只能在五樓以下建築(含五樓)非公眾使用之建築,其餘「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其中「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即為結構技師,為何沒有追究結構技師責任?

且相關建築物勘驗,是建築師與結構技師必須一同勘驗(依據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第十條),只單追究建築師有點不大厚道。上媒體的這些土木技師也避重就輕,將責任推給建築師,殊不知結構的安全簽證是在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手上,且相關送審簽證費用建築師是必須全額支付給結構技師的!

(作者為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人員,新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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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倒塌是「一連串巧合」 台南建築師公會:設計圖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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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倒塌是「一連串巧合」 台南建築師公會:設計圖沒問題
由 快點TV 於 2016-03-04

台南維冠大樓在26大地震中倒塌,奪走115條人命,台南地檢署偵辦發現,維冠大樓結構設計圖有許多不符合建築經驗的規劃,一度傳出是無照建築師助理所畫。

不過,台南市建築師公會連日討論後,認為設計圖「沒問題」,該大樓倒塌是「一連串巧合」,未來要究責可能非常困難。 weiguan 台南市建築師公會認為,維冠大樓倒塌案是一連串巧合造成,設計圖沒問題。(圖/中時電子報,記者王錦河攝) 維冠大樓被震垮,奪走115條人命,外界指責維冠是黑心建築,台南地檢署連日傳訊相關證人追查發現,維冠金龍大樓有諸多不符建築常理之處,高度懷疑林明輝一手操控變更設計,並指示沒有建築師證照的助理繪圖後,再交由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蓋章送審。

然而,台南市建築師公會經過討論後,推翻外界直指結構設計不良是維冠大樓震垮的說法,並表示維冠大樓設計圖沒問題,倒塌是「一連串巧合」所致。 台南市建築師公會法律公益委員會副主委葉世宏進一步補充,「倒塌巧合」指的是維冠是南北向,這次地震是東西向搖晃,造成結構不穩;此外,該大樓是是單跨樑柱,僅2根大梁,比設計3根大梁的耐震度差,再加上一樓牆面少也是原因之一。

據《聯合報》指出,葉世宏表示,目前唯一可以追責維冠的部分,應該是偷工減料。只是營造廠已倒閉,營造廠負責人與現場主任技師皆過世,想對維冠究責上百條人命恐十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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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維冠大樓地震倒塌115死 建築師等4人判刑5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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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地震倒塌115死 建築師等4人判刑5年定讞
最新更新:2019/02/21 15:17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案,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結構技師鄭東旭二審時均遭判刑5年,併科罰金9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本案另名被告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二審時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放棄上訴,已於民國106年9月21日入監。

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在105年2月6日美濃大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建商林明輝等5人一審時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同樣判林等5人5年徒刑。

二審判決指出,林明輝81年間興建維冠金龍大樓,委由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進行地質鑽探及結構分析與設計,大合公司則指派領有結構工程技師證照的鄭東旭製作結構計算書,再由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依結構計算書繪製所有建築設計圖說,並委由張魁寶、鄭進貴擔任該建案設計及監造的建築師。

二審認定,鄭東旭未按實計算靜載重,導致結構設計時低估建築物靜載重及地震最小總橫力;洪仙汗並無結構工程技師及建築師執照,繪製設計圖時擅自減少樑柱接頭配筋量、將大梁改為小梁,申請變更建造執照時,又減少配筋量、取消隔戶牆,影響結構安全,兩人均有過失。

二審也認定張魁寶、鄭進貴未盡設計人、監造人義務,沒有發現結構計算書的缺失,大樓施工時始終未到工地現場履行義務,導致原可發現的諸多缺失,均未能即時發現予以糾正。

二審審酌張魁寶等人的過失導致維冠大樓倒塌,被害人家園全毀,被告過失情節雖有輕重,但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最重刑度也僅有期徒刑5年,科併罰金也僅9萬元,即使量處最重刑仍嫌不足,因此全數判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

張魁寶等4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本案追訴權時效從大樓倒塌起算,因此追訴權時效尚未完成,且二審已依卷存證據資料,詳細敘明判斷理由,與經驗法則、論理法則及證據法則無違,今天駁回上訴,定讞。(編輯:李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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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強震倒塌 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等人判賠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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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強震倒塌 建商林明輝等人判賠7億
最新更新:2020/01/16 15:11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6日電)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2016年2月間因強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民事訴訟中由消基會向建商等人求償35億元案,台南地院認定維冠倒塌是過失非故意,今天判賠7億元。全案可上訴。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對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及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公司技師鄭東旭及大合鑽探技術公司提起團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5億餘元、懲罰性賠償29億餘元,求償總額為35億餘元。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洪仙汗、鄭東旭應給付損害賠償4億633萬5339元及法定利息;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及大合公司應給付懲罰性賠償2億9429萬7935元及法定利息。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院民事庭認定,維冠大樓因結構計算、繪製建築設計圖及施工、監造等錯誤與缺失,才造成倒塌。林明輝與洪仙汗為偷工減料及增加樓地板面積,指示更改繪製配筋詳圖及各樓層的結構平面圖,嚴重影響維冠大樓的結構安全。
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2016年2月間因強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民事訴訟中由消基會向建商等人求償35億元案,台南地院認定維冠倒塌是過失非故意,16日判賠7億元。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攝 109年1月16日

另外,鄭進貴是維冠大樓的設計人及監造人,張魁寶擔任維冠大樓名義上的設計人、監造人,鄭進貴和林明輝商定維冠大樓所有建築設計圖均由維冠公司負責繪製,且由鄭進貴負責並以張魁寶名義簽證蓋章,應共同負實質設計人、監造人的責任。

鄭東旭負責維冠大樓的結構分析與設計業務,未盡專業設計及審核的注意義務,鄭東旭製作的結構計算書也有明顯錯誤。

2016年2月6日小年夜發生震災後,當時台南市政府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聯手提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團體訴訟,求償新台幣8億2508萬元,附帶民事訴訟賠償62億7187萬元也送進台南地方法院。台南地院今天的判決,只是民事求償5案中的其中1案。

林明輝等5人全因業務過失致死,判處刑度5年定讞;先前遭羈押的林明輝,2017年9月21日轉受刑人身分,其他4人也於2019年3月4日入監服刑。(編輯:戴光育)1090116



罰則:
建築法 13條、26條、60條、61條
建築師法 16條、17條、18條
刑法 276條、284條



建築法
第 13 條

本法所稱建築物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但有關建築物結構及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除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公有建築物之設計人及監造人,得由起造之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自治團體內,依法取得建築師或專業工業技師證書者任之。
開業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不能適應各該地方之需要時,縣 (市) 政府得報經內政部核准,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建築法
第 26 條


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依本法規定核發之執照,僅為對申請建造、使用或拆除之許可。
建築物起造人、或設計人、或監造人、或承造人,如有侵害他人財產,或肇致危險或傷害他人時,應視其情形,分別依法負其責任。

建築法
第 60 條


建築物由監造人負責監造,其施工不合規定或肇致起造人蒙受損失時,賠償責任,依左列規定:
一、監造人認為不合規定或承造人擅自施工,至必須修改、拆除、重建或予補強,經主管建築機關認定者,由承造人負賠償責任。
二、承造人未按核准圖說施工,而監造人認為合格經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勘驗不合規定,必須修改、拆除、重建或補強者,由承造人負賠償責任,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負連帶責任。

建築法
第 61 條


建築物在施工中,如有第五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時,監造人應分別通知承造人及起造人修改;其未依照規定修改者,應即申報該管主管建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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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倒塌首件民事 建商判賠170人7.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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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倒塌首件民事 建商判賠170人7.1億
2020-01-16 14:14聯合晚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四年前因南台大地震倒塌造成115人罹難,建商林明輝等5人被認定偷工減料,經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確定入監。罹難者家屬與受災住戶共170人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35億多元,歷經3年半訴訟,台南地院今天判決林等人應損害賠償4億多元,再加上懲罰性賠償2億9千多萬元,合計7億1千多萬元。這也是刑事判決定讞後,維冠金龍大樓首件民事求償案件宣判。

另外,台南地檢署代位求償,提出償還犯罪被害補償金7227萬元案則預定明天下午5時宣判。

此外,法扶基金會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受理51人求償50億多元,另有謝姓受災戶等6人對市府與燦坤請求國賠2345萬多元,及劉姓受災戶等29人對市府工務局請求國賠2億7889萬元,尚在台南地院審理中。民事部分累計求償超過85億元。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2016年因為南台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104人受傷,建商林明輝等5人偷工減料,二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5人各5年徒刑,均併科9萬元罰金,林未上訴二審定讞,2017年9月21日入監服刑。

另外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以及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等四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去年2月駁回上訴定讞,四人在3月4日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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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大樓建築師鄭進貴 入監服刑後竟未撤銷建築師執照 台南市長黃偉哲震怒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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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建築師入監執照竟未撤銷 黃偉哲震怒究辦
12:212020/03/18 中時
洪榮志

0206南台大地震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但負責該大樓設計監造的建築師鄭進貴入監服刑後,竟然至今建築師執照都沒有撤銷,同時在入監前半個月還審查其他建築師的裝修工程,台南市長黃偉哲18日指出,今天就會開會決定撤銷建築師執照,同時也會追究相關人員的疏失責任。

據了解,鄭進貴被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確定,去年3月入監服刑。市府工務局原訂3月中旬召開台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查鄭進貴懲戒案,一旦懲戒確立,將依《建築師法》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建築師證書。

黃偉哲認為,既然鄭進貴已經被判入監服刑,依法就得撤銷建築師執照,市府當然也應馬上撤銷;至於沒有馬上撤銷的原因是什麼?是公務員消極不作為還是有包庇行為?將進行內部調查。

黃偉哲還強調,今天市府就會開會撤銷鄭進貴的建築師執照,同時去年已經接到中央公文,為何至今都沒有作為?相關人員的議處及責任也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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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台南維冠大樓建築師服刑前竟可審查工程未撤照 工務局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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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台南維冠大樓建築師服刑前竟可審查工程未撤照 工務局回應了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維冠大樓2016年因0206地震倒塌造成115人罹難,負責大樓設計、監造的建築師鄭進貴,被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但傳出他服刑前半個月,還代表台南市建築師公會審查裝修工程,且他入監1年多,建築師執照還沒撤銷,台南市工務局指出,18日上午召開台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審查以正視聽。

工務局指出,2016年0206地震發生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事件,引起社會廣大輿論,市長黃偉哲要求勿枉勿縱,市府依建築師法針對負責維冠大樓的鄭進貴建築師,於3月18日召開台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進行審查以正視聽。

市府表示,建築師法第4條第4、5項規定,建築師「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受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受廢止開業證書之懲戒處分。」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經2017年7月28日,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第二審判決鄭進貴建築師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2019年2月21日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定讞。

內政部營建署於2019年8月5日營署建管字第1081156884號函知市府最高法院判決上訴駁回確認,並請核處鄭進貴建築師懲戒事宜。市府於2019年11月7日函查台南市建築師公會查詢鄭進貴建築師,是否於2019年2月21日迄今是否尚有充任建築師承接建築師相關業務,經查察鄭進貴建築師仍為該會室內裝修審查人員,並於2019年2月27日完成審查1件竣工查驗在案。

因此,市府於3月18日依規定召開台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針對鄭進貴建築師懲戒一案進行審查,若案件確立,將依築師法第4條,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建築師證書。本案是否有延宕,將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據了解,工務局因市府「建築師懲戒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重新遴聘委員人選而延宕至18日才開會審查;工務局指出,待委員會做出懲處決議後,若鄭進貴沒申覆,可先撤銷開業證書,再送內政部撤銷或廢止其建築師證書。

2016年2月6日凌晨,維冠金龍大樓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輕重傷,及近3百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檢察官認為建案結構分析與設計、建築設計圖繪製、建築施工、監造、監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所造成,建商維冠負責人林明輝(64歲)、設計部經理洪仙汗(58歲)、建築師張魁寶(63歲)、鄭進貴(63歲)、大合鑽探技術顧問公司結構部結構技師鄭東旭(52歲)等5人被檢方認有明顯疏失,導致大樓耐震強度、韌性不足而快速倒塌,建築物無法維持完整結構而崩毀,導致嚴重傷亡。一審法院2016年也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最高刑度,5名被告各判決5年,皆併科9萬元。

台南高分院二審宣判,因檢察官在二審時追加一名傷者併案審理,因此將原判決撤銷,惟改判仍維持一審最重5年刑期。同時各併科罰金最高9萬元。鄭進貴最後上訴至最高法院,2019年2月21日被駁回,三審定讞,2019年3月14日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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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 附帶民事賠償 台南地院判賠4億58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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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2016年因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建商林明輝等5人被認定偷工減料判刑5年,百餘名受災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台南地院20日判決總賠償金4億5873萬元,受災戶的法扶律師團認為實際拿不到賠償金,上訴機率不大。

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逾4年,原地重建「出雲居」集合住宅大樓,取「出運」諧音,由市府重建更名「出雲居」,地下三層、地上十五層住宅大樓,共四十八戶,預計2021年四月完工。

維冠建商林明輝、維冠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與大合鑽探公司技師鄭東旭等5人皆已遭判刑5年,事後賠償成案件焦點。

維冠大樓的賠償案共6案,第1項受災戶委託消基會求償判賠7億多元的損害賠償已在2020年初定讞,第2案由128名受災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2020年8月20日一審判賠一般損害賠償3億5766萬5388元,懲罰性賠償金1億106萬9174元,總金額4億5873萬4562元,全案可上訴。

第3案由台南地檢署請求償還的被害補償金,一審判賠7536萬1186元,案件上訴中。其餘3案皆為國賠案,預定2020年底宣判。

案件原告是受災戶及家屬共128人,被告則是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及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公司負責人胡家禎、技師鄭東旭及大合鑽探技術公司。原告求償金額高達49.9億元,最後判賠4億5000多萬。

本案是維冠金龍大樓民事求償6案中其中之一,首案是首案是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對林明輝等人提起團體訴訟求償35億元,台南地院2020年1月16日認定維冠倒塌是過失非故意,判賠7億元,全案定讞。

第二案是台南地檢署向林明輝等人求償犯罪被害補償金,台南地院2020年1月17日判賠7536.1萬元及法定利息;案件目前正上訴二審。另林明輝等5人全因業務過失致死,判處5年刑期定讞;先前遭羈押的林明輝,已於2017年9月21日轉為受刑人,其他4人也於2019年3月4日入監服刑。

台南市法制處表示,維冠金龍大樓從被告扣得的財產總額僅7000多萬,其中只有建築師張魁寶位在新北市的房子,2018年以1389萬元先行拍賣,拍賣所得部分先償還當時台南市政府假扣押的執行費用,其餘4人的財產以土地為主,2020年陸續拍賣中。

受災戶法扶律師團指出,儘管法院判賠金額動輒數億,實際上受災戶可拿回的錢卻不多,因此上訴的機率不大。

面對維冠大樓案判決結果,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對於維冠受災戶來說,訴訟標的金額是11.5億,法院只判賠4.5億,業者可能手中沒有那麼多財產,到時候只是取得債權憑證,但至少是實現正義的第一步。他強調,市府一定盡全力作為受災戶後盾,尋求法律合理解決,希望能稍微平復受災戶受創心靈,另外也會運用善款做一些心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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