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期約收賄4500萬「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標案,軍備局少將處長張大偉不起訴
證據不足,張大偉處分不起
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被控與標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的中華工程公司等合作,以影響評選委員並縮減樓地面積等方式,提高建物每坪單價,讓業者得標獲利,期約賄賂4500萬元,但全案經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今處分不起訴。台北市公館的空軍作戰指揮部「福興營區」,是空軍戰術及防空作戰最高指揮管制機構,為了改善工作環境,因此施作預算達30億元的營區改建工程,該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標案,是在2017年5月由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理,計畫核准後,由國防部國防採購室辦理招標作業,最後由中華工程公司得標。
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調查,2017年間,空軍司令部依「興安專案」辦理「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傳建築師孫文郁找上中華工程合作標案,為了促成合作,於是再找上張大偉,想藉由張的影響力提高得標機會及標案利潤,提高建物每坪單價至12萬元,讓業者獲得更多利益,如果達成這些條件,約定得標後給予4500萬元回扣。
新北處認為,張大偉按照約定行事,指示下級以縮減樓地板等方式,讓每坪造價從10萬元拉高至12萬元,另一方面向評選委員施壓,讓中華工程得標;業者拿下標案後則與下包土石清運工程業者合作,以墊高工程款方式,套取4500萬元,並陸續交付2600萬元賄款。
對此,張大偉否認收賄等指控,檢方認為,張大偉並未「經辦」本標案工程,本標案的決、招標與興建、設計規劃及驗收等,都不是張大偉的「職務行為」所及,且評選委員指證,張大偉從無或並未影響其等評選判斷,他們是依個人認知偏向,依評分表評分項目打分數,本案並無所謂張大偉影響評選結果情形。
沈華養、沈慶光、張世文、建築師孫文郁、董俊褘,同樣證據不足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全案除了張大偉,中華工程董事長沈華養、總經理沈慶光、經理張世文3人,以及建築師孫文郁、擔任白手套的九億公司負責人董俊褘,同樣證據不足不起訴。另外,張大偉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部分依職權送請再議,其餘部分不得再議。根據調查,縮減樓地板面積、提高每坪造價,工程直接成本總價並未增加,只能於招商時吸引廠商投標,並無所謂增加廠商獲利可言,也不是張大偉1人所做的決定。
檢方認為,雖然董姓砂石業者自白涉嫌擔任白手套,但他所述前後不一,可信度有重大瑕疵,亦查無證據證明孫姓建築師有促成中華工程與張大偉達成期約賄賂情形,將全案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