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工程會調解總是偏向甲方?葉世宗建築師揭露公共工程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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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工程會調解總是偏向甲方?葉世宗建築師揭露公共工程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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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世宗建築師透過臉書不僅揭露了與工程會調解過程中的不公平待遇,更是提醒從事公共工程的朋友們謹慎應對。他強調,當感受到調解不公時,不但能夠拒絕接受調解判斷文,也可以直接選擇仲裁。然而因為現行制度,甚至有時候還是不得不選擇調解。

為什麼工程會調解總是偏向甲方?葉世宗建築師揭露公共工程的黑暗面!


建築師葉世宗於社群平台透露公共工程調解問題

知名建築師葉世宗近日在臉書上公開了他過去參與公共工程遇到與勞務契約的痛苦經驗。他極力呼籲從事相關工程的專業人士應加以關注。這起事件不僅揭露了工程領域的多重困境,更點出了調解程序在實際運作中的問題和不公。

工程會調解程序中的不平衡

葉世宗建築師進一步指出,到公共工程委員會進行調解時,如果發現調解委員的偏向不公,或是察覺有任何不妥的跡象,千萬不要接受他們所提出的調解判斷文。否則,不論調解是否成功,都將無法改變既定的結果。他強調,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停止調解程序,改為申請仲裁。

法院判決經常參照工程會的調解判斷

葉世宗繼續提到,如果不小心接受了不利於自己的調解判斷文,則在進入法院階段時,可能會遭受更大的不利。因為大多數法官對於工程領域不甚了解,常常會參照工程會的調解判斷來作出裁決。他用自己過去的案例為例,因為輕率地接受了調解判斷,最後在法院的審理過程中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勞務契約中先進行調解的必要性

葉世宗最後提醒,根據勞務契約的規定,參與者仍需首先進行調解的程序。但他也強調,如果發現調解過程中出現不公的情況,絕對不應讓對方完成調解判斷文。否則,這將對未來可能進行的仲裁或是法院訴訟構成極大的不利。


出處:葉世宗建築師臉書FACEBOOK

慘痛經驗分享!從事公共工程‘’勞務契約‘’的朋友們請關注:

■■到工程會‘’調解‘’,如果碰到調解委員調解不公,見苗頭不對,‘’千萬不要同意‘’他們寫成 ‘’調解判斷文‘’,就不會有 調解成立或不成立的問題,直接說:不再調解,逕行仲裁!!!
■■現在工程會的調解委員,已經沒有建築人在裡面(這是另一個重要的議題,全國公會有待努力!),大多倒向甲方!(以前會比較聽乙方講話!)
■■如果他們對你做成不利的調解判斷文,甲方一定同意調解,乙方若不同意調解,這時候就必須要‘’合意仲裁‘’!甲方吃到甜頭,一般不會同意合意仲裁,乙方只好告到法院! 但是到法院,基本上法官也不懂工程在搞什麼,只好又拿工程會的‘’調解判斷文‘’出來當判案的基準,通常結局就跟工程會所寫一樣 的結果!殘念!
■■調解判斷文 若對乙方有利,甲方不同意,乙方同意,這時候才能進入強制仲裁程序!
■■因此,若認定對我們不公,就不要讓他們寫成 調解判斷文,對未來仲裁 跟上法院,反而是比較有利的!
但是依據勞務契約,我們還是要先進行‘’調解‘’的程序!!
(去年我的個案,調解委員根本不太讓我講話,也不想聽我在講什麼,從第一次調解應該就已經有判斷了,還讓我搞到第三次,我傻傻的還讓他們作成調解判斷文,上法院搞了一、二年 結局一樣慘!地院跟高院的法官,只覺得工程案情複雜,拿工程會的調解判斷文堵你,千方百計要你跟甲方 進行‘’法院調解‘’,搞到我身心俱疲,只好同意認賠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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