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11優先法案出爐 退撫新制3月函送立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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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11優先法案出爐 退撫新制3月函送立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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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11優先法案出爐 退撫新制3月函送立院審議
19小時前
考試院。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考試院11優先法案出爐 退撫新制3月函送立院審議


考試院今日(14日)發佈新聞稿表示,今日已將攸關考試院優先法案清單函請立法院優先審議,包含《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案、「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案等11案,其中有關2023年新進公務人員退撫新制相關法案,預定在今年3月初完成本院審查作業後,將與行政院會銜儘速函送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表示,這些法案皆涉及文官制度改革且具迫切性及重要性,可分為6大類。包括,第一、《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部分,是為了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並完備初任人員試用制度與貫徹考績制度的留優汰劣精神。

第二、「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部分,是為了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使法律專業人員來源一元化,以提升法律專業知能,並將法律專業人員之資格取得及任用予以統合規範。

第三、《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部分,是為使公務員行為義務相關規範更契合時代需要,並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修正公務人員勤休方式。另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有關公務人員超時服勤補償事項等規範。

第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部分,是考量現職專技轉任人員的職涯發展,適度放寬其受調任職系的限制。另為因應未來政府機關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等職務的需求,增訂相關職務的法源依據,俾利政府機關引進民間具實際經驗之優秀專技人員進入公部門服務。

第五、《典試法》修正草案部分,是為了提高法律規範強度,增加對違法舞弊人員的究責機制,增訂對國家考試違法舞弊人員加重刑度及考選部求償權規定。另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相關規定,俾得以對相關人員予以撤銷原處分並重啟考試程序。

第六、《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部分,是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為2023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建立全新退撫制度,並訂定相關配套措施事項規定。另配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相關規定。

考試院說明,《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案,已於第4會期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尚待黨團協商,未來在第5會期開議後,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排案協商及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務的推展。另第二、三、四、五類共7案皆已函送立法院審查,第六類3案則預定於3月初完成院內審查作業,並依修法進程儘速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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