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欽文建築師:你的三秒鐘要用我的三個月改設計,再讓使用單位用三十年來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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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欽文建築師:你的三秒鐘要用我的三個月改設計,再讓使用單位用三十年來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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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呂欽文建築師FACEBOOK

給台北市都發局的一封信

王局長及諸位工作人員

前幾天,我們很高興獲悉一個新設校都市設計審議案已被核可。

歷經半年,兩次大會審議,七八回的修正後獲得通過,從校長到里長到我們事務所的同仁,心情的喜悅不難想像。

對各位來說,這樣的事情每周都在發生,司空見慣;但對於把這樣的建案當作一生志業及里程碑的各級教育人員及我們,當然就不是什麼小事了。

這封信,想說點「不好聽」的話。拿到核可函後講這樣的話,好像有點鄉愿,也有點像「過河拆橋」。會被如何評價我並不在乎,我的原意是想讓這座溝通公私部門、連結實務與理想,串接專業與非專業之間的橋樑,變得更安穩平順,而不是像現在許多人心裡認為的,都審是一條巍巍顫顫、可有可無、不知為何的道路。

這次的經驗,我對都發局長同仁們盡心盡力、及時又細緻的溝通與指引,願給予最高的評價。這讓我們看到了公部門進步的一面;對王局長主持審議時重點明確、決議清楚、有為有守的作為,更是我這經歷過無數官場會議的建築老兵,深感佩服與尊敬的。

我的意見,其實是在委員身上。

如果以簡單的幾個字來描述,諸多委員們的表現,堪稱是「踰越分際」、「愛為人師」、「自以為是」、「不知民間疾苦」!

這不是我個人偏見,如果問問曾進過都審大會「拷場」的建築師與各界人士,得到的答案會是接近的。只是,大部分的人是默默承受,為了「前途」,摸摸鼻子遵照辦理。我不敢說我在會場上表現得多「英勇」,但看過我在兩次審議會現場如何回應委員意見的朋友,一定曾替我捏把冷汗。

報告幾個場景,讓大家了解我上面的說詞不是「子虛烏有」。

關於「踰越分際」----
都市設計審議的目的「…係在創造臺北市地域的認同感與城市市民的集體價值,塑造以人為本、關懷人性活動的都市生活環境,促成市民適居的健康環境、提昇公共領域的實質設計品質…..。」所以,都審的關鍵字是「環境」,是「公共區域」。講白了,都審就是管制建築的外觀及外在環境!根據這樣的宗旨,都審對外部可見範圍給意見,沒人會認為不妥。

然而,在審議會場上,卻常聽到委員們對於無關外觀的室內活動、機能、動線,甚至廁所位置、裝修顏色,會很「入戲」的品評。這早已超過都市設計審議的目的,是搞不清楚審議的意義!說到內部機能,不論是私人或是公家的起造人,會放任建築師做一個不符合使用的設計嗎?我的案子被某委員批評幼兒園與小學未能融合。我當場回應委員: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與小學是不一樣的,合得太密反造成相互干擾,獨立分區是基本的配置原則,這樣的作法已經多次校內討論,請尊重使用單位的意見!

有關於「愛為人師」----
很多建築系的老師當委員,把一個實際的案子當學生作品看待,評圖指導的意味濃厚。我的案子,說走廊不夠直,學生通行不順暢。我回應委員,依我所知,很多教育前線的專家,不希望走廊太直,以免鼓勵奔跑造成意外。我這話不是隨口胡謅,是多位教育前輩多次提醒的。

委員有資格坐在台上,自然應尊重他背後的「成就」;但坐在台下的建築師,也是歷經層層篩選。能「混」到有案子上都審的場子,應該也不是省油的燈。更何況,設計內容必經多次研議,才能被放行。委員對案子到底了解多透徹,需要這樣子「指導」別人嗎?

有關於「自以為是」-----
我的新設校案基地不大,只有兩公頃多。前階段「設計準則」審議的時候,有位擔任公會副理事長的林姓委員,在主席要結束審議的前幾秒鐘,發言要求所有校舍應自無遮簷人行道再退縮三公尺建築。這個意見馬上就讓校地縮小十分之一。主席(前任)不置可否,就這樣成為紀錄不能不照辦。這次審議,有委員認為校內空地太小,建議把樓層加高至五層以上。我在下面聽了差點要跳起來!我立即回應:我們遵照上回委員的意見辦理導致這樣的結果,我們好不容易調整配置得到可接受的方案,現在又要改成高樓嗎?請委員了解要小學生爬上高樓上課代表的是什麼意義?這是符合教育目的的設計嗎?

幸而主席英明,當場表示應尊重學校及設計單位的方案,而沒再把高樓意見成為紀錄要我們照辦。

關於「不知民間疾苦」!
我上一個進都審的案子是做警察專科學校的宿舍。學校好不容易爭取到預算,配合學生人數成長設定了安置人數。我們經評比拿到案子,一樣再經層層審議後定案。進了都審會場,有位在中央政府智庫位居要津的王姓委員,也是在結束前幾分鐘,要求把二樓的半邊空下來當陽台,「鼓勵學生交誼」。這樣改法一下就少了12間宿舍。

這棟宿舍現在蓋得差不多要竣工了,學校不時問我:那麼大的陽台要做什麼,警專的作息像軍事學校,不太有機會像大學生交誼!我說,當時委員希望「人性化」,我也只是遵照辦理。

我發現關鍵性的意見都出在最後幾分鐘。那很可能是經過委員們幾輪的意見發表後,被「刺激」出來的新「點子」。這個新點子在委員腦袋裡恐怕沒經過幾秒鐘的沉澱,便被近乎「語不驚人誓不休」的方式發表出來。如果主席沒有定見,或是「和稀泥」,便會成為修正紀錄,接著就會進入「你的三秒鐘要用我的三個月改設計,再讓使用單位用三十年來承受」這種都審的慣常軌跡裡!

…………………….

都審是很好的話題。同業見面,述說這些「何不食肉糜」的委員的「高見」,是相互慰藉取暖的一種方式。都審的問題一籮筐,台北市是首善之區,尚且如此,外縣市的問題決不惶多讓。

往者已矣,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以後有機會給新的委員們作行前教育(不知有沒有)的時候告訴他們外面有這樣的聲音。這些意見其實也沒什了不起,他們也不是沒聽過。但擔任委員,常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這樣的意見的再提醒,或可作為一種鎮靜劑,別讓委員們太興奮!

一個平凡的建築師
呂欽文敬上
(圖片取自自由時報網路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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