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府於2022年5月31日召開台北大巨蛋營收分潤記者會,提及內政部卡蛋,營建署建築管理組高文婷再次嚴正聲明,中央樂見大巨蛋完工啟用,提供全民安心打球與安全看球的空間,惟臺北市政府前於104年勒令大巨蛋停工,先要求建築中心將「七項基準」納入評定,內政部106年認可後,又於都市設計審議要求大巨蛋案地面層退縮空間,致性能設計再度變更,於109年認可,嗣後該府抽查建造執照建築師簽證部分認為不符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99條,遠雄再度辨理變更申請評定,期間北市府又對於「避難層的認定」消極避談,造成本案延遲,因此,請勿將相關責任全部再推給中央。
高文婷指出,臺北市政府是地方主管建築機關,有關大巨蛋避難層的認定,應予以清楚說明,但去(110)年間兩次回函均未明確表態,僅引述本署110.4.8函及表示尊重建築師的簽證結果,對於其本應基於法定職責所做成判定的專業內容完全避而不談。
營建署進一步說明,大巨蛋案為國人眾所矚目案件,然臺北市政府面對建築師的簽證結果,由完全不認同並強力主張遠雄應該修改設計,到忽然完全尊重建築師的簽證結果,其轉折過程皆未向外界說明其專業依據與緣由,直到今(111)年3月24日北市府才明確說明同意修正將地面層及地下一層同時認定為避難層,其所耗費的整整一年時間,勿將延遲責任推給中央。
大巨蛋案於內政部有二項認可申請,有相同處所之排煙設計,內政部核定結果須為一致
另該開發計畫案另向內政部消防署申請免適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排煙設備之規定,刻由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審查中。且經台灣建築中心查對,申請範圍中,有於建築中心評定所涉之體育館人員避難逃生之路徑三處下沈式廣場審查要求設置之排煙設計,與該中心評定案互有關聯。
臺北大巨蛋案為國人關注之重大工程,由於該工程案二項認可申請案於內政部同時進行中,且涉有相同處所之排煙設計,需避免內政部二項認可核定內容發生衝突、認可通過之書圖不一致需反覆申請變更。營建署表示,該二項認可申請案均涉及公共安全議題,由消防署及本署分別依權責辦理外,辦理過程中,消防、營建二署將互相知會進度,並協助二申請案通過內容之安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