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於1936年,彰化縣最大木構造保甲事務所「彰化縣縣定古蹟北斗保甲事務所」,進行全面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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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內規模最大的木造保甲事務所「彰化縣縣定古蹟北斗保甲事務所」,將進行修復工程。為祈求工程順利,如期如質完工,並與縣民分享這個喜悅,彰化縣政府於2013年12月8日上午,舉行修復工程開工典禮。彰化縣副縣長林田富代表縣長卓伯源、文化局長田飛鵬、北斗鎮長楊麗香、立法委員鄭汝芬、縣議員劉淑芳、李浩誠、國民黨彰化縣黨部主委謝柏意等貴賓與會。

北斗保甲事務所,興建於昭和11年(1936),至今已有77年歷史,為日治初期日本政府沿用清代舊制所實施「保甲制度」,用以管理及穩定地方秩序所興建之公有建築物,為台灣在日治時期之政治、社會生活型態之實體見證物,呈現日本人在台灣統治的歷史光影,其歷史價值不斐,亦為台灣現今唯一指定為縣定古蹟之相關案例。

 

北斗保甲事務所,其形式與彰化縣內所保存之保甲事務所亦為不同,為目前彰化縣規模最大的木構造保甲事務所,在台灣亦為罕見,為台灣因保甲制度下而衍生之建築類型,具有代表性與特殊性。

 

北斗保甲事務所建築,仍承襲日治時期之營建技術,例如營造規則仍承襲日治時期之「田舍間」工法法,象徵時代之營造特色。重要構造(屋架、牆體、地板與基礎)之做法,亦反應當時之營建技術水準,像是在屋架上為因應大跨度之需求,採用斜向夾撐而取代扶壁柱之做法,亦具有其構造上之特殊性,為日治時期台灣木構造建築之代表性案例。

彰化縣政府極為重視文化資產保存與再利用,於2009年經彰化縣政府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指定為縣定古蹟,並編列經費完成調查研究修復計畫後,在縣長卓伯源及彰化縣議會之支持下,續編新台幣1,400萬元,並積極爭取中央補助,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新台幣600萬元,共計2,000萬元之修繕經費,工程順利於2013年完成發包,預計2015年2月前修復完成,屆時將為北斗地區增添一處古蹟旅遊景點。

北斗鎮開發歷史悠久,境內歷史文化資產豐富,縣府為保存珍貴之文化資產,先後完成歷史建築北斗普渡公壇修復工程、歷史建築北斗開基祖廟福德祠修復工程,及歷史建築北斗中正堂修復暨再利用工程,並預計於2014年接續辦理歷史建築北斗郡守官舍修復工程,期許為保存彰化縣重要文化資產而努力。相信在縣府團隊的努力及大家的幫忙下,定能早日使北斗保甲事務所重現往日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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