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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新建工程 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1091112 版 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工程規劃設計需求書 壹、 工程名稱:文化部華山 2.0 文化內容產業聚落新建工程 貳、 工作計畫: 一、 計畫緣起: 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以下簡稱文策院)成立於 2019 年,希望架構出跨部會、跨領域、跨平台的協力合作機制,秉持中介組織專業治理角色,整合文化、科技及經濟的能量,提升文化內容的應用與產業化,健全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帶動投資與創新,形塑臺灣的國家文化品牌。 華山 2.0 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的空間規劃,即是以軟體帶動硬體的思維,以原創文化內容為本,搭配硬體空間與設施,導入專業中介組織營運,完備文化內容產業專業支持體系,達成扶植產業發展的公共任務,並使華山 2.0 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揮首都文化創新廊帶的樞紐優勢,在形塑國家文化內容品牌的同時,成為台灣文化內容產業最迷人的展示櫥窗、最具指標性的展示場域。 二、 基地概況: (一)、依「臺北市中山北路、忠孝東路、新生南路、長安東路所圍地區(華山地區)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1,「創意文化專用區」(如下圖藍色虛線範圍所示),其中請照基地為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一小段 6、6-1、6-2、63-2、63-3、63-19、63-26、63-34、63-35、63-43、63-44、63-45、110、110-1、111-1、111-2、111-3、7、7-1、7-2 等 20 筆土地(如下圖淺藍色實線範圍所示),基地面積約 50748㎡(土地清冊、地籍圖、土地登記簿謄本、建物測量成果圖及現況測量圖另詳附件 1),其建蔽率 12%、容積率 60%,允許使用項目包含創意生產、行銷通路、創意消費,或其他經本部認定屬推動創意文化產業之使用項目。依前述細部計畫之規定,專區內以舊酒廠建物保存之建物,不受建蔽率與容積率限制,但未來新建、改建或修建新建物時,必須提送臺北市都市設計暨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始得建築。目前華山創意文化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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