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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建築師考試修正草案 改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 外國建築師及公務人員取得執照規定

建築師考試原採行補考式的科別及格制,亦即自應考人第1科成績及格起保留3年,應考人於第4年如仍有應試科目未及格者,則次年起必須全面重新應試。考量科別及格制之精神係在確保各應試科目之專業要求,且為充分保障應考人權益,新制改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亦即應考人各應試科目成績及格者,其效力均得保留3年,各科目個別計算。新修正之規定亦適用於舊制下應考人已及格且未逾3年之應試科目。

建築人給台北市新政府團隊的建言

美麗的都市不在於她光鮮亮麗的外表,而在於許許多多的角落裡散發的歷史、人文、與生活的痕跡;美好的都市空間,不在於有多少人穿越其間,而在於多少人停留與參與。

呂欽文:「最有利標」防弊 關鍵在評委遴選

回頭看看近年發生的幾起評選弊案:南港展覽館弊案、台南市警政大樓弊案、新竹市眷村改建弊案、八德合宜住宅弊案,這幾個具代表性的案子有幾個共通點:一、以 最有利標方式決標。二、由工程包商或開發商主導,勾結機關行不法。三、學者專家只是工具與白手套。而其中,又以「最有利標」為同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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