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廳 再利用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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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市政中心開發預計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雖然距今還有2年多時間,但為防止舊市區加速衰退,市府展開「台中州廳及附屬建築群空間之再利用開發」,朝展覽館、旅館、餐廳等動靜態規畫,帶動舊市區繁榮發展。

台中市新市政中心正在開發,一旦完工,現市府所屬單位遷離後,如未採取適當措施,勢將加速促使舊市區衰退,市府提出「台中州廳及附屬建築群空間之再利用開發」委外企畫。

採「靜態」、「動態」兩方式

目前的市政府、市役所(台中州廳及附屬建築群空間)再利用開發,各界人士不斷有意見發表,都市發展局認為,歷史建築物,外觀應予保存,利用開發採「靜態」與「動態」兩種方式。

靜態方面為各種展覽館的設置,供民眾發思古幽情,緬懷過去,瞻望未來,動態可朝設旅館、餐廳等,帶動舊市區之繁榮發展。

設定的舊市區包括五權路、林森路、建國路、公園路所圍成計100 餘公頃土地,過去為台中市精華地帶,是文化城政經重鎮,在新市政中心啟用及商圈轉移後,亟待對人潮流失的舊市區開發未雨綢繆。

都發局表示,歷史建築再利用開發應兼具觀光、遊憩、休閒各種功能,歐洲許多城堡雖然設施老舊,電梯開動時還會發出震耳聲響,但卻安全並無故障,進入其中,不論行動坐臥仍然舒適,每一城堡均有不同的動人故事,再與不同環境相配合,為古老建築發揚光大。

歷史建築物的再利用開發,重要的是如何吸引並帶來人潮,都發局說,除加強宣導,應考量運輸系統配合與行人徒步區的劃設,首先是把四方八面來台中市的遊客,透過交通系統順利快速向舊市區匯集。

行人徒步區內考量安排接駁巴士,區域週圍規畫環狀公車的行駛,另外是行人徒步區公共活動空間與附近停車場規劃設置,讓百年的市政府和市議會等歷史空間,從傳統中創新,注入新生命力,也為舊市區帶來第二春。

中國時報 C2/台中新聞 2007/02/26
【盧金足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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