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老宅外表更新 台中市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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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市民進行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整建維護,台中市都市發展局今天說,今年首度編列預算補助市民為老宅外牆更新。

都發局表示,今年首次編列新台幣500萬元預算,補助相關都市更新案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只要屋齡達20年以上的建物,若符合條件最高可補助總經費的70%,符合申請資格者,先提出申請即可優先補助,請符合資格的民眾檢具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都發局指出,台中市許多建築雖然較為陳舊,但僅需進行房屋外觀微整形,即可創造經濟價值、美化市容,並活絡地方。

都發局除每年受理民眾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款外,今年度更首次編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500萬元,提供市民申請,以提升城市競爭力及促進地方發展。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經費補助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委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只要是位於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的建築物,屬於「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5棟以上」、「3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2棟以上」或「6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可提出整建維護補助經費申請。

都發局說,每案補助上限為補助項目總經費的25%,但如位於歷史建物及歷史街區整建維護,補助金額上限為50%,市府公告整建維護策略地區補助金額上限為70%,經費有限,只要符合申請資格者,先提出申請即可優先補助,請民眾檢具經市政府核定發布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向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

【2014/03/01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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