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顯示已竣工之公共工程竟然門框腐蝕,原來是承辦人盛景俠搞鬼

盛景俠辦理航港局「北椗島、東椗島等2座燈塔整建工程」公開招標,2018年以511萬6899元決標,工期計430日曆天,履約期限自2018年5月7日至2019年7月10日止。詎料,盛景俠明知海象不佳無法登抵北椗島、東椗島,亦未召開履約確認前檢討會議,以書面核對竣工項目及數量,竟唆使負責該公共工程監造的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主持人陳瑞貞及梁家駿製作不實的履約確認前檢討會議紀錄,陳報航港局,再由他依序簽核航港局備查。

立法院三讀 適度鬆綁專技人員轉任公務人員限制

中華民國立法院院會2022年12月9日三讀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案」,鬆綁專門職業及技術(以下簡稱專技)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之限制,使專技人員轉任制度成為政府常態性取才管道。此外,本次修法增訂政府機關設置公職律師、公職建築師及各類公職專技人員職務之法源依據,以吸引民間專業人才進入公部門服務。

遠雄弊案 營建署貪官洪嘉宏專敲建商 業者紙箱裝2千萬送上車

遠雄「台北大巨蛋」等弊案昨天宣判,營建署城鄉發展前分署長洪嘉宏(之後曾升任營建署主任秘書),利用代辦全國眷村改建標案的機會,向遠雄趙藤雄期約收賄9500萬元,得款750萬,還向冠德建設前董事長馬玉山(已故,已判公訴不受理)索賄800萬元,又向昌益建設負責人朱彥龍索賄2000萬元,朱還得自己推著推車,將裝滿現鈔的紙箱搬進白手套的車裡;台北地院依收賄、期約賄賂罪,將洪嘉宏重判8年2月。

招標機關採「拆東牆補西牆」手法調整預算以規避法令,這樣合宜嗎?

「檢疫設施房舍新建工程」原先公告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編列設計監造費827萬,綠建築、智慧建築、BIM、測量、鑽探等,全數包含於服務費用內不另計價,此舉已明顯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中「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附註十、十一內容有所抵觸,明顯不合理,由建改社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發文表達抗議。

營建署只靠4個人就能管理2萬家營造業 ?!監察院糾正營建署

中華民國監察院表示,內政部營建署對於如何落實施工品質管制,欠缺查核機制,且僅4人卻要負責業管2萬多家營造業,難以落實施工品質相關查核事項,均待徹底檢討,因此通過糾正營建署。 根據監察院最新公布的糾正案文,監委林盛豐調查指出,為強化營造業查核,並為及時檢核工地主任有無相關違法情事,營建署與工程會公共工程標案系統」及營建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資料庫整合,主動提供相關示警功能。 調查報告表示,營建署與工程會系統介接勾稽後,將提供營造業主管機關及工地主任對於工地主任入會、在建工程、工程告示牌等資料的查詢及營造業異常清冊查核,以遏止營造業違法兼職或兼任等情事,維護公共工程安全。 監委調查發現,營建署抽查與督導各縣市營造業的「施工品質」管制、落實情形,僅依賴工程會及營建署資料庫。對於公有建築物,依工程會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監造計畫及品質計畫製作綱要等品質規定及要求辦理。 調查指出,對於私人建築工程部分,則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強化建築物施工管理作業原則」等規範,確保工程施工品質。但卻未見營建署說明如何辦理督導相關查核業務、內容細項。 經監察院提醒應強化施工品質查核後,營建署則說,111年度已爭取設置地方營造業查核人力的相關預算,後續將積極督導地方政府執行營造業查核工作,以加強營造業管理及維護工地安全。 營建署的督導流於形式 調查報告指出,顯見營建署的督導仍流於形式,未見依營造業法中「應」辦事項的督導查核,例如,「應」依照工程圖樣及說明書「製作工地現場施工製造圖及施工計畫書」、施工品質管制、按核准圖說施工、專任工程人員與工地主任等法定「應」辦事項,都欠缺落實與查核。 另外,報告也指出,關於營建署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是由中部辦公室營建管理科負責,監察院在108年函請改善時的人力只有5人,110年4月內政委員會也要求營建署改善人力。 1+2+1=4 營建管理科副工程司1位、幫工程司2位、科長1位 調查報告表示,但111年5月再次調查發現,營建管理科副工程司1位、幫工程司2位、科長1位,卻負責業管2萬多家營造業,難以健全管理施工品質、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等法定應辦事項機制,營建署也自認人力不足,難以落實施工品質相關查核事項,待檢討改進。因此通過糾正營建署,移送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

管委會可否拒絕安裝電動車充電系統?營建署:尊重社區自治與公眾利益的決定,管委會並非不得拒絕

內政部營建署2022年6月16日指出,110年推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區分所有權會議不得拒絕。營建署強調,修正版本的優先評估電動車充電系統設置,仍以基於確保用電安全與消防安全前提下,尊重社區自治與公眾利益的決定,並非不得拒絕。條例修正案仍待與相關部會積極協調取得共識,並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強化設置後使用階段的安全,請民眾放心。

公平會罰60萬!長源建設「長源首席」建案廣告屋突層樓梯間規劃為臥室

為了追求更多使用空間,很多建案會將樓梯間做規劃,長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新北市三芝區「長源首席」建案,於網路刊載「B1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屋突層空間規劃作為臥室使用,但公平會發現,此案涉及增加容積樓地板面積,必須做變更使用,因此認定參考圖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長源公司於臉書粉絲專頁「三芝長源首席景觀別墅」刊載「B1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屋突層空間規劃作為臥室使用,經公平會向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徵詢意見,該建案使用執照突出物001層核定之「樓梯間」倘依廣告做為臥室使用,已涉增加建築物高度及容積樓地板面積,應委請合格開業建築師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增建執照;倘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而擅自使用建築物者,涉及違反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指出,因「長源首席」建案廣告規劃與原核准平面圖說不符,交易相對人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示之空間配置,該廣告之表示與事實不符,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建案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的效能,而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的效果,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文案誤導!公平會罰幸福空間、周石室内裝修各5萬

公平會指出,幸福空間股份有限公司與周石室内裝修設計公司合作製作的建築介紹影片,文案內容使消費者陷於誤認該建築的設計師為周石室内裝修設計公司之錯誤,廣告不實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情形,因此裁處各5萬元。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法規修正與配套同步

2022年3月17日巢運召開記者會,對於行政院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草案,強制成立管委會落實公安維護的方向表示支持,但認為應有配套輔導機制。營建署建築管理組高文婷強調,修正版本的強制成立管委會適用對象,僅對公告列管的危險建築物進行管制,不是全部建築物,而且草案中也已規劃相關配套輔導措施,請民眾放心。

公共工程委員會宣導避免規格綁標作法,營造公平採購環境

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後簡稱「工程會」)迭接獲業界反映部分標案有技術規格限制競爭(綁標)情形,導致工程流標或進度延宕,經蒐集相關資料後,於2021年12月21日邀集相關機關、技服業公會及營造公會就訂定規格之法規規定、違反法規之處置、彙整之錯誤及正確作法案例為說明及討論,與會單位均表認同,有助避免違法行為發生並利公共工程順利推動。

桃園平鎮停車場工程崩塌,結構技師洪維質疑鑑定程序瑕疵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工程2020年發生大崩塌,導致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被壓死,結構技師洪維良、建築師張弘鼎和營造商陳昌鉉日前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12月21日續行準備程序;洪及辯護人稱原應由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公會三方鑑定,最終卻僅由桃園市建築師公會執行,要求由第三方公正機關再次鑑定,但張、陳兩人的辯護則人反對,稱當初是在四方同意下才送鑑,辯論證據能力已失焦。 起訴書:張弘鼎、洪維良結構設計存在錯誤計算 起訴書指出,2020年4月30日下午工地崩塌,因張弘鼎、洪維良兩人結構設計存在錯誤計算,原地下2層頂版貫穿剪力承載面積應為68.97平方公尺,結構計算書竟然只有16.05平方公尺,不到規範面積的四分之一;陳應在施工前檢討契約書所附的結構計算書,對內容有施工困難或公共危險之虞者,應即時告知建築師、結構技師,但疏於未注意就直接施工。 洪維良延續上次準備庭說法,坦承設計載重「誤植」,但辯護人稱事發時市府交通局曾表示要由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公會三方鑑定,去年5月6日開會時決議由桃園市建築師公會獨力完成,事發隔天5月1日交通局便已發函公會,懷疑「有人主導」;鑑定單位由交通局而非檢察官選任,偵查過程、相關會議未讓洪有機會陳述意見,鑑定委託及費用也非檢方發函委託,違反刑事訴訟程序,鑑定報告應不具證據能力,主張要由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再次鑑定。 洪維良辯護團隊表示,洪曾發函建築師公會要求納入現場施工載重狀況、實際覆土厚度等,最後沒有列入,肇責也歸洪;反而日前自行委託台北市土木建築學會的鑑定報告,得出張、陳兩人是肇事主因的結論,可見確實有必要另覓公正機構鑑定。 張、陳辯護人則稱,當時鑑定計畫是由3名被告及檢察官四方同意下通過,鑑定時間也最接近案發現場,重新鑑定的精準度存疑,且不能因結果不利於己,就質疑報告的證據能力,已經失焦。 法官問檢方為何當初說好三方鑑定,最後卻無公訴檢察官表示會再向偵查檢察官詢問,但案發後相驗時檢方便已提出鑑定,且檢方全程參與鑑定過程,也將報告列入起訴書中證據清單,都是同意選任的證明,而洪私自委託其他機構鑑定,就刑事訴訟而言並無證據能力,原報告已具備公正結果。

前立委楊文欣判5年半!黎明自辦重劃弊案 9150坪精華土地沒收

被稱為台灣最大重劃弊案、最誇張「獵地案」的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弊案,台中地方法院認定前立委楊文欣等12人虛增467名人頭地主,每人持有土地僅約一張A4紙張面積,藉此取得重劃會主導權,再虛增工程等費用13億多元,詐取1萬2814坪、市價逾60億元抵費地,依背信等罪名,判決楊文欣徒刑5年6月,並宣告沒收富有土地開發公司名下,位於精華地段「交六」的土地9150坪,可上訴。 台中地院宣告沒收土地,而不是沒收虛列的13億餘元費用,主因是這群人目的是「獵地」,而非區區13億餘元,這些土地才是犯罪所得,當時每平方公尺「評定地價」僅3萬1419元,但檢方於2019年3月起訴時曾訪價,依位置大小不同,每坪市價達50萬至80萬元,以最低50萬元計算,利益超過60億元,兩者差異極大。 判決書強調,這起弊案「經過縝密之規劃」,緊鄰七期的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整體開發地區單元二),面積186.5公頃,由富有公司承辦,主導者是富有公司創辦人林世民,長億集團的副董事長也是前省議員及前立委的楊文欣、前台灣省政府規劃師傅宗道、允久營造董事長紀玉枝等4人。 他們鑽法律漏洞,先買兩塊土地,登記給467人,每人持有面積僅A4影印紙大小,虛增的地主,佔當時地主2619人的18%,楊文欣等人取得重劃會13位理事的7席、全部3席監事,之後,虛列地上物拆遷補償費2億3166萬餘元,虛列10億9976萬餘元的公共設施工程費,共計13億3092萬元。 依自辦重劃法令,地主拿出土地重劃,承辦公司花錢興建公共設施,地主不是給承辦公司錢,而是把重劃後的一部分土地,分配給承辦公司,稱之為抵費地,富有公司用虛列13億多元費用,再以重劃後「評定地價」每平方公尺3萬1419元計算,從地主手中詐得4萬2360平方公尺(1萬2814坪)的抵費地。 台中地院認為楊文欣等4人是「最終獲利者,惡性及可責性最重」,牟取鉅額利益,罔顧會員(地主)所託,依背信罪等罪名,判處楊文欣、傅宗道、紀玉枝各5年6月徒刑,林世民判刑4年2月,其餘8名共犯判處2年10月、2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沒收部分,富有公司取得的170筆土地,已經賣得僅剩10筆,但還有一筆編號「交六」抵費地,面積達63231平方公尺(1萬9127坪),「評定地價」為每平方公尺4萬4000元,法院計算後,宣告沒收這塊土地中的3萬248平方公尺(9150坪),徹底剝奪這群人的犯罪利益,預防遏止重劃弊案再生。

Most R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