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工程2020年發生大崩塌,導致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被壓死,結構技師洪維良、建築師張弘鼎和營造商陳昌鉉日前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12月21日續行準備程序;洪及辯護人稱原應由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公會三方鑑定,最終卻僅由桃園市建築師公會執行,要求由第三方公正機關再次鑑定,但張、陳兩人的辯護則人反對,稱當初是在四方同意下才送鑑,辯論證據能力已失焦。
起訴書:張弘鼎、洪維良結構設計存在錯誤計算
起訴書指出,2020年4月30日下午工地崩塌,因張弘鼎、洪維良兩人結構設計存在錯誤計算,原地下2層頂版貫穿剪力承載面積應為68.97平方公尺,結構計算書竟然只有16.05平方公尺,不到規範面積的四分之一;陳應在施工前檢討契約書所附的結構計算書,對內容有施工困難或公共危險之虞者,應即時告知建築師、結構技師,但疏於未注意就直接施工。
洪維良延續上次準備庭說法,坦承設計載重「誤植」,但辯護人稱事發時市府交通局曾表示要由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公會三方鑑定,去年5月6日開會時決議由桃園市建築師公會獨力完成,事發隔天5月1日交通局便已發函公會,懷疑「有人主導」;鑑定單位由交通局而非檢察官選任,偵查過程、相關會議未讓洪有機會陳述意見,鑑定委託及費用也非檢方發函委託,違反刑事訴訟程序,鑑定報告應不具證據能力,主張要由中華民國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再次鑑定。
洪維良辯護團隊表示,洪曾發函建築師公會要求納入現場施工載重狀況、實際覆土厚度等,最後沒有列入,肇責也歸洪;反而日前自行委託台北市土木建築學會的鑑定報告,得出張、陳兩人是肇事主因的結論,可見確實有必要另覓公正機構鑑定。
張、陳辯護人則稱,當時鑑定計畫是由3名被告及檢察官四方同意下通過,鑑定時間也最接近案發現場,重新鑑定的精準度存疑,且不能因結果不利於己,就質疑報告的證據能力,已經失焦。
法官問檢方為何當初說好三方鑑定,最後卻無公訴檢察官表示會再向偵查檢察官詢問,但案發後相驗時檢方便已提出鑑定,且檢方全程參與鑑定過程,也將報告列入起訴書中證據清單,都是同意選任的證明,而洪私自委託其他機構鑑定,就刑事訴訟而言並無證據能力,原報告已具備公正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