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中華民國建築師國家考試近日引發某位考生廣泛不滿,靠北建築上出現了一篇考生對於考試科目「建築計畫與設計」(一般稱為「大設計」)的申訴文,主因在於題目中關於基地範圍的描述前後不一致,嚴重影響考生計算容積率、建蔽率及空間配置的作圖流程。以基地範圍錯誤為例,此問題曾於民國100年考試中出現,當時延長作答時間作為補救,然而今年考試因未提供類似措施,再度激化爭議。考生指出,試題結構混亂且文意不明,例如集合住宅停車數量標準缺失,使考生無法準確回應命題大綱。此次事件不僅挑戰了考試設計的專業性,也引發對考選部是否能保障考試公平性的質疑。
轉貼某同學兇狠的大設計申訴文:
一、查考選部公告建築計畫與設計之命題大綱(略以):「建築計畫:含設計問題釐清與界定、課題分析與構想,應具有綜整建築法規、環境控制及建築結構與構造、人造環境之行為及無障礙設施安全規範、人文及生態觀念、空間定性及定量之基本能力,以及設定條件之回應及預算分析等。二、建築設計:利用建築設計理論與方法,將建築需求以適當的表現方式,形象地表達建築平面配置……」是以,建築計畫與設計,考生應參照基地環境涵構及周遭紋理作為重要作答回應依據,以彰顯考生對於環境敏感度以及社會責任感,並以空間作為回應上開命題大綱之起始基石及作答定錨。
二、惟考選建築師人才之重大國家考試竟出現題目5-3頁及5-5頁基地範圍前後不一致明顯瑕疵,第一時間拿到題目使人無法具體辨別基地內或基地外是否有都市計畫道路、現有巷道或基地內通路,嚴重影響考生操作計算基地面積、建蔽率、容積率、空間組織、停車空間需求,在基地面積不明前提下亦無法作圖放樣建築基地,直迄考試時間經過40分鐘後始公布正確建築基地以第5-5頁為主,該考科之時間分配及作圖順序因人而異,對其影響程度亦有不同,至此已足使考生整體表達圖面(如:基地環境分析圖、等角透視圖及配置圖……)節奏步調嚴重混亂。
三、次查民國100年建築師考試建築計畫與設計亦出現類此建築基地有誤前例,為彌補該次出題疏失,該年度考試以延長作答時間一小時作為彌補措施。又同為建築基地範圍出題瑕疵,100年建築基地環境較為單純,本年度基地涵構及空間需求皆相對複雜卻無相對應之補救措施,種種作法皆難顯見貴機關對於類此案情處理原則之一貫態度,亦無法體現國家考試之嚴謹考選精神。
四、再查「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規定之法規體例係分為條、項、款目等架構並據此作為敘事邏輯,亦為本國對於文法基本認知;惟該考科試題四、建築計畫內容,似分為兩項陳述(略以):「相關空間需求如下,並依據前述題旨、題目、及基地特性」、「以下僅需設計量體,表達單元與公共設施關係…」,雖乍看之下分屬二事,但第二項僅需設計量體部分又冠以數字4.集合住宅、5.復健診所…及(三)公共設施,似有延續前項意思,上述題目敘事體例架構及表達層次混亂,文意令人費解;又查停車空間規定係特地方依其環境特色個別訂定,該試題三、基地5.停車數量中未載明集合住宅停車數量標準,其基地內空間需求是否包含集合住宅,實令應考人不知所措,已嚴重影響考生作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