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新建築團隊資格於2005年7月初遭台北市政府否決後,須於8月5日前與最早的協力廠商重新合作,才能承攬工程,巨蛋瀕臨胎死腹中。取得議約權的遠雄集團今天以廣告公開質疑台北市政府立場及決議,並要求舉辦公聽會釐清爭議。
趙藤雄以遠雄企業團董事長名義,在各報以廣告方式刊登「台北巨蛋何去何從」提出四大指控
該篇廣告內容近萬字,除了點名劉培森扯後腿以外,也批判台北市政府甄審委員會的決議「不得變更協力廠商」「新團隊資格低於原團隊」都違反程序正義。趙藤雄希望台北市政府舉辦公聽會,以公正、理性、專業、透明的審理程序,重新審視台北巨蛋,以服民心。
此外,今天下午趙藤雄也將偕新技術團隊成員——美國HOK高級總裁Paul Henry、日本大林組台灣總經理小川治光與建築師羅興華,共同舉行記者會,公佈台北巨蛋的「真相」。此舉可能會牽動台北巨蛋案的後續發展。
針對趙藤雄登報點名劉培森提供不實資料給市議員質詢,人在上海的建築師劉培森昨天指出,市議員可以從很多管道拿到質詢資料,而且有自己專業的判斷,如果趙藤雄認為他可以在背後操弄,就是汙辱市議員。
劉培森重申,他在去年9月29日退出台北巨蛋團隊後,就與此事無任何關係,如果指控他影響市議員,希望趙藤雄拿出具體證據,否則應就此打住,因為「這件事應該是塵埃落定的時候了」。
劉培森認為,市議員是獨立、專業的個體,他怎麼有辦法影響市議員質詢的內容,而且市議員要取得資料的管道非常多,跟他沒有關係。
台北巨蛋事件演變至今,劉培森表示完全尊重市政府的決議,也贊成市政府為了市民福祉,堅持重新審議。如果台北市政府甄審委員會最後決定要由遠雄所組的團隊蓋巨蛋,他也接受這樣的結果,因為他信任市府有一套公平的決議機制。
至於趙藤雄在廣告中所稱,劉培森說,將保留法律追訴權,適時提出反擊。
巨蛋甄審委員會召集人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表示,巨蛋案一直依照促參法及招標須知內的既定程序辦理,市府尊重委員會的決議,不會因為未通過新團隊資格就重新開會,也不會介入兩方業者爭議。
北市巨蛋BOT案本由遠雄集團與劉培森建築事務所共同承攬,劉培森建築事務所在去年九月底退出合作團隊,且兩方數度開記者會抨擊對方。因此市府要求兩方重新合作的決議,被外界視為巨蛋形同廢標。
由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具名刊登的廣告指出,絕不接受市府甄審委員會的決議,要求市府須舉辦公聽會,因為不管是委員會中「不得變更協力廠商」或「新團隊資格低於原團隊」等說法,均不符合邏輯與事實,嚴重違反程序正義。
趙藤雄表示,市府曾在二月底同意遠雄集團可以變更團隊,最後卻食言,並認定新團隊比原團隊差,說詞前後不一,且兩度讓巨蛋新團隊久候兩個多小時,不給說明機會,令人懷疑部分甄審委員認定台北巨蛋非由劉培森執行,其他廠商均不得也無法參與,決議過程顯然偏頗。
劉培森表示,他在2004年9月29日退出台北巨蛋團隊後,就與此事無任何關係,如果指控他在背後運作,希望趙藤雄拿出具體證據。
巨蛋籌備處指出,若重新招標,最快今年九、十月上網、明年二月可能開標,找到最優議約人,明年五月可議約,最快明年底前動工。這個時間,正是台北市長馬英九卸任前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