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為落實「透水城市」理想 都市計畫降低建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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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5月1日發布實施,為落實「透水城市」理想,建蔽率全面降低10%,要讓空地透水率達80%以上。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邱敬斌表示,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後,為推動新北市整體發展的構想,繼都市計畫整併、區域計畫審議通過後,都計施行細則也於2月間獲行政院核定。

他說,新北市近年都市發展型態已從傳統的點狀發展進至面狀發展,都市計畫執行更為複雜,傳統的土地管制已無法適用,而在全球化趨勢下,城市在區域發展的角色更形重要,故都市計畫的執行也要跟著改變。

他表示,這次訂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主要是考量氣候變遷等因素,為落實「透水城市」理想,全面調降建築開發建蔽率及開挖率10%,明訂空地80%需透水,雨水貯留滯洪設施應達到民國100年防洪頻率標準,以增加防災功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他表示,提升建築及都市環境永續的努力,大幅調降黃金級及鑽石級認證綠建築,取消銀級認證獎勵,改列為建商開發時應負的義務;以容積率管制方式,限制商業區土地做為住宅使用比例,導正都市的發展,商業區回歸商業型態,以提升商業機能。

他說,另因應高齡少子化社會及居住正義等議題,細則中規定開發案新增老人活動設施、老人安養設施、公共托育設施、社會住宅或產業育成設施,可獲容積獎勵;經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通過,海砂屋也可原建蔽率辦理重建。全案預定5月1日發布實施。

【2014/03/06 中央社】

圖檔

新北市多次瞬間大雨造成低窪地區積水,市長朱立倫要求打造「透水城市」,規定各公共工程或民間建案採取「透水」工法,公共空地的八成以上面積必須施作透水鋪面;透水工法具有「水撲滿」、「海綿」等概念,包括綠屋頂、雨水滯蓄設施、雨水貯集利用、雨花園、草溝等。

新 北市水利局長古沼格表示,目前的雨水下水道都是多年前設計,現在的氣候異常,當每小時的瞬間「時雨量」超過六十毫米(六公分),低窪地區因排水宣洩不及就 會積水。由於改善雨水下水道需龐大經費且曠日廢時,所以要加強建築基地的保水、透水,讓建築物類似「水撲滿」、「海綿」,調節、延緩排水的速度,降低下水 道負荷。

「透水城市」的目標是讓地表開發前所能吸附的水量,在開發後還能維持、甚至增加,包括設雨水滯蓄設施、地面貯水設施、地下貯水設施、綠屋頂、草溝、透水鋪面、滲透排水管等。

古沼格說,已發布實施「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設施用地開發透水保水實施要點」,先規範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的公共建設,與市地重劃地區、區段徵收開發區域、經市府核定的開發案等,一律先做好透水、保水的工程規劃。

至於民間建案,未來將透過都市設計審議、建照執照審查等方式,逐步要求比照辦理,市府正研擬自治條例,民間建案如果未採取「透水」工法,不但拿不到證照,還可能被罰款到改善為止,自治條例預計在今年底送到市議會審議。

水 利局副局長宋德仁表示,許多建築物的法定空間都用水泥或磁磚鋪面,透水性、保水性都不佳,未來必須改用草地、交錯型混凝土等透水材質、透水連鎖磚鋪面,讓 雨水透過孔隙直接流到底層,存入類似「水撲滿」的貯水設施後,也可做為建築物的灌溉水、清洗廁所等,如果每棟建築物都能符合透水、保水功能,這比擴增下水 道的容量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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