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鶚專欄:房屋老化 vs. 人口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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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金鶚,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

最近新聞報導台灣房屋老化現象嚴重,逾30年的老屋,過去10年暴增200萬宅,增幅逾一倍,老屋占全國住宅比率已超過47%。至於新增的新屋,過去10年僅增加約99萬宅,約只有老宅增加數量的一半,顯示全國新增住宅數量追不上住宅老化速度。

面對當前房屋老化現象,下列一些問題必須釐清。

首先,我們必須思考台灣以30年屋齡界定為老屋(《危老條例》規定30年,相較歐美先進國家,許多木造、磚造為百年老屋,少有認為30年為老屋)是否適當?其目的為何?

其次,危險房屋應該如何合理界定?住在超過30年老屋真的都很危險嗎?換言之,老屋=危屋嗎?我們要如何釐清確認老屋並非危屋?

老屋改善責任在誰

第三,最關鍵的問題是我們真的有辦法去避免當前房屋的老化現象嗎?若無法避免又該如何因應? 第四,我們真的有需要且有能力快速地拆除老屋重建新屋嗎?更重要的是拆老屋建新屋將明顯破壞好不容易經過20、30年以上才建立好的人文鄰里關係,加速老屋重建得失又該如何衡量?

第五,老屋和危屋處理方式有何不同?老屋拆除重建與整建維護利弊得失為何?改善房屋老化還有那些方式? 第六,房屋老化的問題的改善,主要是誰的責任?屋主的責任與角色為何?

第七,政府面對房屋老化又該如何因應?其責任與角色又為何?相關法令政策與資源經費又該如何分配?換言之,政府當前的相關政策、法令制度與資源分配是否必須重新檢視?

建強制老屋健檢制

從上述七個房屋老化的問題來看,相當複雜,因應之道的討論也不容易,但是若將房屋老化與人口老化相互對應思考,或許有相當幫助。目前台灣的房屋跟人口都面臨老化的問題,既然都無法避免,也就無需過度焦慮。因為不可能把所有老人問題一次解決,甚至要求年輕人多生小孩,所以才有長照政策來因應問題。

房屋老化不是也該如此嗎? 台灣人口老化我們不能避免,面對處理它的方式應是多元方式,讓不同老人有不同選擇;雖然我們要鼓勵生育,顯然並不容易,要有許多配套措施並行。同樣房屋老化我們也不能避免,也需多元處理方式,都市老屋更新也不容易。尤其應該建立強制老屋健檢制度,如同老車需要強制健檢一般,並同時給予租稅誘因,確保居住安全是首要面對房屋老化的工作。

從建築專業及國外經驗來看,30年的房屋並不算老,因此不能把「老屋」跟「危屋」畫上等號,導致有許多老屋並非危屋,未必需要拆除重建。但只因為有政策誘因,能夠獲取更多容積獎勵及稅賦優惠,得到更多的個人利益,同時也為配合建商的獲利,而將不算老的「老屋」予以「拆除」跟「新建」,但如此不但浪費資源而且也可能引起更多貪念,導致都更整合更加困難。

因此,站在政府立場,「危屋」與「老屋」處理方式應不同,危屋應強制且無法補強才必須拆除,而老屋只要定期健檢維修,危屋與老屋應更嚴𧫴明確的界定。

維護費用抵扣租稅

另外,拆除重建困難且容易產生爭議及鄰里結構的破壞,政府應重新調整老屋重建的資源分配,增加整建維護的資源,甚至可以將整建維護費用透過租稅抵扣方式提供誘因,如此也可以加強鄰里社區的參與自主的改善,不但能夠使老屋重生,社區鄰里更為穩定,20、30年的老屋可以持續居住到50、60年以上,也才能讓居住品質和都市發展、鄰里結構與社區歷史文化相互落實結合。

不論如何,房屋快速老化問題的確值得我們深思面對,並重新檢討當前政策方向,重新分配重建與整建維護資源,「以屋主為主,政府為輔」的角色責任,並重視「老屋健檢」以及「整建維護」工作,使「居住安全與品質」成為因應房屋老化的核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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