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羅時瑋(東海大學建築系教授) | 出處:羅時瑋老師部落格
台中塔競圖揭曉後,引起不小騷動,我當時也覺得期期不可—怎麼可以把這樣一個怪東西蓋在台中? 最近還出人意料地連議會都通過初期預算了,也有人說這是搭選舉便車,但這樣總是離它的實現又推進了一步。 有朋友邀我一起來反對這個興建計畫,我也很衝動就想加入,不過我想總要多瞭解清楚一些吧,於是我上網找到更多資料看,也到新光看得獎作品展,卻發現我還蠻喜歡這個作品。
作為一個「塔」而言,它應該不太能被稱為塔了,哪有這麼方正的塔呢? 有人曾經嘲笑李祖原,竟然能把一個那麼高的台北101蓋得那麼矮,殊不知李先生的塔不是西方人所說的「搔天之塔」(sky-scraper),而是依照中 國人對塔的定義—「托天之塔」(sky-supporter),所以台北101與杜拜塔在本質上是完全不一樣的。 藤本壯介這個台中塔,也不是用來搔天之癢的,而是用來托天,這樣「看」起來確是很穩固的。 依我看,藤本還更瘋狂,他這塔是高與天齊的「托地之塔」(land-supporter),把一個公園高舉到雲霄上去,把地球之綠,高擎到天上去,就其概 念突破的程度,這真是一個新世紀的創舉!
而且,在電子媒體當道的時代裡,塔變成以「表面積」來呈現,是一個恰當的轉化,塔擁有足夠的表面 (又還保持通透),使成為影像投射的映幕,能傳播更多更豐富的影像訊息;塔的象徵性,被以「溝通性」取代,這也是藤本設計能夠抓住時代脈動的精彩處。 更進一步說,在一個重視休閒體驗的時代,花錢興建一個「沒有用」的高塔真是無稽荒誕嗎? 花錢蓋100層樓地板讓人工作或居住來賺取租金,跟蓋一層高高在上的瞭望公園讓人來體驗而收門票,就體驗已成為日常生活重要內容的社會,這兩者其實都有其 正常的價值吧。
有朋友抗議說在此時此地,要花上64億來蓋這樣一個只能上去賞花的高塔是荒唐透頂的,64億可以用來蓋多少學校、或為弱勢 者建造多少房子啊? 但若興建一座高塔可以賺進64億,是否就無異議支持興建呢? 根據可靠的訊息來源,台北101的瞭望台年收入,比它總樓板租金收入都來得高。 假如一張門票賣300NT,每小時有1000人次參觀(每天開放10小時),一年就可收入10億NT,假如這估計能成立,不到十年就可還本了,還本後賺的 錢就可用來作很多好事情。
也有朋友說,利用公帑來建造這高塔,它就應該是屬於公共的,應該免費讓人上去。 關於這點,我也覺得好解決。 巴黎艾菲爾鐵塔也是收費的(這是指搭電梯上去參觀者,爬樓梯上去不收費),可以規劃為60歲以上市民一律免費,市民與觀光客票價做區隔(市民享受優待票 價,或每週日12:00am-週一12:00am市民免費)。 就公共性的討論來說,塔的本身是公共的—它的形象、景觀、魅力…都屬公共財,但登上塔去享受美景而言,它是屬於特定公共事業,可限定其營業收入供公共 用途,也可訂出合理辦法達到回饋市民的目的。
至於說,這高塔將吸引的人潮所造成的交通問題,這本來就是有野心建造這樣高塔的政府該做的市政建設,至少這比要彙集與疏散同樣高的辦公大樓上班族要容易多了。台北101都能做到結合辦公與瞭望兩種功能於一樓,台中塔單純作為瞭望使用,所引發的交通問題並非困難到不能解決。
對 城市而言,塔的存在意義,在於那「不可思議」的力量。 以前或一般想像,塔以高度來讓人讚嘆,追逐高度曾經是一絕對的遊戲規則,在這方面,杜拜塔就是今天之最。 但是,藤本的提案,顛覆了以高度作為唯一競賽指標的慣例,它引起爭議,正是它讓人「哇!」的能耐—It’s really a surprise! 但不是只靠高度。
不過,我覺得真正問題所在,是這計畫的執行與日後營運。 我對當前市政府團隊的執行力的確是不太放心的,但是或許樂觀地看,若是能夠執行完成這座高塔(已經正跨越歌劇院這個門檻),台中市府團隊就能脫胎換骨地成 為世界級城市公僕。但是,另一方面,能夠很smart來營運這高塔的,環顧整個台灣,目前似乎還不見人影—據說歌劇院也有這樣的問題?
所以,我寧可將此高塔計畫當作是一項過程載具。 當它成為爭議目標而引發公共領域的討論,以至於提升市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當它考驗過這個市政府的執行能力與營運能力; 當它財務上還本並賺夠錢; 當它也引導城市基礎設施的佈局與建設; 當它也把水湳開發炒熱起來;…當它達成以上諸多目標時,它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所以,這座高塔興建時,應該考慮二十年後拆除再回收利用的要求。 它其實可以最終成為一個大家曾經共同擁有過的特殊記憶!
也許,還有人要問,當這些目標都達不成時,但已經蓋一半或已蓋好,該怎麼辦? 甚至,當它本身變成災難時,該怎麼辦?
Ya, good ques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