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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帆:請制定國家法規的人來徹底走完一個案子

結構技師陳冠帆建議制定國家法規的人(不管是建築或是結構),下來紮紮實實的做一次設計;然後也直接的面對承辦看清所有的問題,看你的條文是怎麼被大家解釋的;並請你自己請一次照看看,把那些無限多頁的「文書」、「程序」全部跑一次。

公平會罰60萬!長源建設「長源首席」建案廣告屋突層樓梯間規劃為臥室

為了追求更多使用空間,很多建案會將樓梯間做規劃,長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新北市三芝區「長源首席」建案,於網路刊載「B1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屋突層空間規劃作為臥室使用,但公平會發現,此案涉及增加容積樓地板面積,必須做變更使用,因此認定參考圖涉及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長源公司於臉書粉絲專頁「三芝長源首席景觀別墅」刊載「B1傢俱配置參考圖」,將屋突層空間規劃作為臥室使用,經公平會向內政部及新北市政府徵詢意見,該建案使用執照突出物001層核定之「樓梯間」倘依廣告做為臥室使用,已涉增加建築物高度及容積樓地板面積,應委請合格開業建築師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增建執照;倘未經核准變更使用,而擅自使用建築物者,涉及違反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指出,因「長源首席」建案廣告規劃與原核准平面圖說不符,交易相對人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示之空間配置,該廣告之表示與事實不符,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建案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的效能,而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的效果,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文案誤導!公平會罰幸福空間、周石室内裝修各5萬

公平會指出,幸福空間股份有限公司與周石室内裝修設計公司合作製作的建築介紹影片,文案內容使消費者陷於誤認該建築的設計師為周石室内裝修設計公司之錯誤,廣告不實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情形,因此裁處各5萬元。

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內政部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促進未達200平方公尺小基地危老屋重建

中華民國內政部2020年10月2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增訂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均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容積獎勵,以提供誘因,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改善民眾居住安全。 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台危老案件平均重建計畫面積為682.75平方公尺,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25.77%,其中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的案件約占申請案件31%,又其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16%,額度遠低於整體案件。 內政部表示,有些小基地鄰接建築物屋齡均為30年以下的建築物,因鄰接建築物結構較無安全疑慮,不易再透過整合鄰地擴大重建計畫面積到200平方公尺以上,來申請至少2%的規模獎勵。而且,因為時程獎勵逐年遞減,使小基地逐漸降低重建誘因。 因此,這次內政部修法新增未達200平方公尺的建築基地,若鄰接屋齡均為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時,即適用簡化認定程序,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 內政部指出,考量各類型危老建築基地類型重建特性,2020年5月已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這次再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讓民眾辦理危老屋重建整合及申請容積獎勵,能夠更多元與彈性,也呼籲符合危老屋條件的民眾,儘快提出重建申請,以保障自身居住安全。

拆除違建要收費,基隆市政府提「美麗城市環境改造4法」通過2法

基隆市政府提「美麗城市環境改造4法」,4個自治條例將送議會審議,包括畫定景觀管理區域祭獎罰、拆違建收費、管理違法張貼廣告物、清理廢棄車輛等。市議會上周五通過2法,以後拆違建要收費了。

《建築法講堂》讓你暢快閱讀建築法規 一本敲開建築法令大門的好書

繼《3D圖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後,謝仰泰推出另一部作品《建築法講堂》,從建築法衍生而出的解釋函令、相關子法、實務等文字篇章簡直就是多如牛毛,對於有心鑽研的讀者而言,《建築法講堂》能夠為讀者省卻許多搜尋、比較的時間! 在此書當中,作者將現行建築法115條條文依序解說,首先附錄修法理由與歷年舊法,以瞭解其沿革,接著解說條文,內容涵蓋適用中之解釋函令、相關子法、實務、表格與圖說,除了以完整的解說方式帶入每個法條應該或可能想到、閱讀到的附帶法規,作者延續《3D圖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的精神「圖片會讓人更好懂」,也在此書中使用了不少圖說,讀者們能夠更為輕鬆地掌握法規精要,絕對是難得一見並值得擁有的建築法律寶典。 作者簡介 謝仰泰 不動產估價師 1967年生 高雄市獅甲人 學歷:天主教輔仁大學哲學系畢業 證照: 消防設備士國家考試合格 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考試合格 地政士國家考試合格 不動產估價師高考合格 勞工安全管理甲級技術士檢定合格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檢定合格 著作:3D圖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目錄 序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建築許可 第三章 建築基地 第四章 建築界線 第五章 施工管理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七章 拆除管理 第八章 罰則 第九章 附則 跋 作者序 公元1977年9月,黃武達建築師出版了建築法釋義一書,是國內唯一建築法解說書籍。公元2017年10月,我前往板拜訪他,雖然初次見面,卻感覺一見如故,原來,我與他同是生長於高雄市前鎮區。言談間,我向黃建築師透露有意編寫建築法,他非常高興也非常認同。非常高興,是因為後繼有人;非常認同,是因為黃教授的公子及媳婦,跟我一樣是哲學系畢業的,他清楚受過哲學思考訓練的人,的確能寫這類的書。由於他按讚鼓勵,在回程的路上,決定開工! 「建築法規多如牛毛」這話,經常從建築從業人員口中聽到,這些法規不搞清楚還真的不行,建築法正是這些牛毛的源頭之一。實務上,建築管理雖由各直轄市、縣(市)的建築管理條例支撐運作,但也都是源於建築法的規定而來,因此,絕對需要正確、周延的瞭解。 因此,就如同我寫前一本著作的動機一樣,不是為了準備各類考試而寫,而是為了讓有需要瞭解建築法的人,可以全面且有系統的認識,如果說對於考試有幫助,真的是純屬巧合。 這本書非常難寫,歷時16個月完成。有些朋友聽到我在寫《建築法講堂》,都露出非常驚訝的表情,可真是內行人哪!寫之前,要讀歷年建築法、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建築法解釋函令彙編、22個直轄市、縣(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單行法、日文書籍及其他材料,然後整理、歸納、排序、撰寫、編輯。僅解釋函令彙編,內容就有700頁,印成厚厚的兩本。初次扼要瀏覽時,花了一個多月,為了畫重點,用掉3隻紅筆。難怪,幾十年來,書架上獨缺解說建築法的書籍不是沒有原因的。 完成初稿時,把它印出來裝訂成冊,第一時間心中非常失落,因為有好多文字。不過,找了幾位朋友試讀後,信心大增,我相信每個人都能讀得輕鬆愉快,而且收穫滿滿。 Trust me,I have done my best. 特別感謝洪正明老哥、王政斌老弟以及陶思齊同學,幫忙畫了些圖;更謝謝我的大學同學李美惠(Amy)小姐,非常用心地為封面題字。 如果還有下次,絕對不會再碰建築法。真的是一本非常難寫的書! 公元2019年2月21日 謝仰泰 于臺中北屯 >>相關連結 ::博客來購買《建築法講堂》:: >>內文樣頁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1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2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3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4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5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6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7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8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09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10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11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12   《建築法講堂》內文樣頁13  

「台中厝」獎勵綠化修法 再送內政部闖關

source 聯合報 記者洪敬浤╱即時報導 台中市推動「台中厝」獎勵建築綠化,相關修法2018年初送內政部被保留後,市政會議於2018年7月23日再通過相關條文,等議會通過後,將再送內政部闖關。 台中市修改都市計畫法台中施行自治條例,納入垂直綠化、增建景觀陽台等獎勵措施,得免計入容積,今年3月在內政部審議時遭到保留;都發局長王俊傑說,中央與高雄市對於景觀陽台虛坪爭議見解不同,連帶使得台中獎勵規定遭到保留。 台中市都發局為因應工業區立體化,在該自治條例新增相關條文,再把獎勵綠化的相關規定再次送出,今在市政會議都通過,若議會審議完成,將再次送內政部闖關。 根據修法草案,台中市建築物設置垂直綠化設施、複層式露台、植生牆或造型遮陽強版等,得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建築面積與建築物高度;相關免計容積不得超過法令容積率10%。 王俊傑說,中央與高雄市對於「高雄厝」景觀陽台的產權問題,雙方見解不同;對於景觀陽台是否納入虛坪?台中市尊重中央決定。王強調,台中厝與高雄厝不一樣,不該混為一談。 除了獎勵綠化措施,該草案也鼓勵建築物增設機車或自行車位,在非地面層增設20輛以上的機車或自行車位,每輛以4平方公尺核算免計入樓地板面積。 另外以人工地盤、架空走廊或地下通道,連接公眾使用的道路或場所,並開放公眾通行者,可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但不得超過基地面積20%,實設建蔽率不得超過基地面積80%。

台中市建築師公會違法圍標 前理事長羅榮源 公會主委李振裕被判刑

台中市建築師公會前理事長羅榮源與主委李振裕,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被指控使用原台中縣建築師公會的名義參與台中市政府都發局的技術服務標案,以製造三家競標的假象,不但能夠避免流標,還可以利用羅榮源在台灣省建築師公會台中辦事處的身分達到目的。雖然原台中縣建築師公會的理事長張永照沒有參與投標的意願,他仍然同意將其公會名義借給市公會。

建築師借牌標案 借牌者自首認罪

台灣建築師借牌文化頻傳,高雄市一名陳姓建築師從民國97年起把自己的建築師、開業、建築師公會會員等證書借給過去合作的監工游姓男子,讓游標政府標案,事 後陳再收取投標總價40%佣金。截至民國98年8月,得標屏東縣內11件政府採購標案。去年游向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組自首,屏地檢今天依政府採購法 起訴兩人。 民國97年起,陳把所有採購案需要的資料,建築師、開業、建築公會證書及投標廠商印模單、切結書等借給游採購政府標案,1年多 來共標到屏東縣內文物館、學校通學步道、水資源教育宣導館、社區活動中心、國小球場、操場等11件標案。標案從設計、規劃、監造全由游與他其他3位員工一 手包辦,標案所得全匯入陳姓建築師事務所銀行帳戶,陳扣除0%佣金後再把錢轉匯給游。 【2013/09/12 聯合報】【聯合報╱記者林巧璉/即時報導】 2013.09.12 05:30 pm >>相關討論 ::關於建築師租牌的疑問?::

台北市為推動綠建築政策 5千萬以上公有建築 屋頂將需要綠化2分之1

台北市為推動綠建築政策,已研訂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將提高新建建築物綠建築設計標準、擴大應取得綠建築標章適用範圍、建立綠建築維護管理制度 以及推動既有建築物節能改善等措施。5千萬元以上之公有及應取得綠建築標章之新建建築物亦應於屋頂平台綠化2分之1以上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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