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吳旗清建築師更改防震規格 違反政府採購法限制競爭圖利 獲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300萬元

吳旗清建築師現年七十多歲,具有淡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博士學位,民國98年得標新北市消防局補強工程(臺北縣政府消防局廳舍耐震能力評估結構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等,他竟更改防震設計規格等,試圖違法限制競爭圖利,一審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囚1年6月,二審維持刑度但給予緩刑4年宣告,但須向公庫支付300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士林地院審酌九二一大地震後,各政府機關為避免強震導致重大傷亡,而就各公共建築進行防震補強,吳旗清建築師明知所承接的公共工程補強規劃、設計案攸關大眾生命財產安全之公益,卻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禁止違法限制競爭的規定。 士院斥責吳旗清建築師參與政府採購業務而受委託就補強工程為設計、規劃,竟違背其任務及職業倫理,導致廠商得標後,須以高價向隔減震公司購買產品,在基於成本及獲益考量下,得標廠商有可能因此就程的其餘部分壓低成本,而致施工品質不佳,易生公眾之危險。 法官認定吳旗清建築師所為實不足取,且在審理過程中飾詞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難謂良好,依違法限制圖利未遂罪判刑1年6月。 台灣高等法院於民國 109年2月13日做出判決,考量吳旗清建築師承攬諸多政府工程招標案,遍及全國各地,多達188案,尚未見有設計不良或其他舞弊傳聞,堪稱對政府工程貢獻良多,吳旗清建築師一時利令智昏、失慮誤觸本案犯行,給予吳旗清建築師緩刑4年的宣告,並在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300萬元,上訴後,全案定讞。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上訴字第1016號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上訴字第 1016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09 年 02 月 13 日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上訴人即被告:吳旗清 選任辯護人 林譽恆律師、吳旭洲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政府採購法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1號,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4651號),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判決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吳旗清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佰萬元。 相關連結 吳旗清建築師事務所決標公告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上訴字第1016號

台灣8座燈塔整建、施作爆舞弊 檢廉8路搜索航港局和包商

盛景俠任職於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燈塔工程暨維護科,擔任技佐一職,負責招標採購文件的擬定及履約管理,在任內辦理「台中港、芳苑、安平、琉球嶼、七美嶼、東吉嶼、北椗島、東椗島等八座燈塔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以及「北椗島、東椗島兩座燈塔整建工程等採購案之請購作業及公開招標」的公共工程採購案件招標文件擬定、預算編列及履約管理等業務。其中2個標案施作由旺達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監造則由陳瑞貞建築師事務所負責。

建築物應依「使用類組」使用,避免誤觸建築法規

依照「建築法」及「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的規定,每一個建築物都有經核定的「使用類組」,建築物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當按照使用類組規定來使用。因此,民眾雖擁有建築物之所有權或使用權,並不代表可隨心所欲地變更建築物的用途。 若欲更改建物用途,必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並取得核准,才不會誤觸建築法規,遭受裁罰。舉例而言,D-5類組的建築物,只能夠供作短期職業訓練、各類補習教育及課後輔導之場所。倘若想改成零售場所,則必須要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並取得核准後,方可為之。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李善植局長指出,在審議訴願案件時發現,有些案件當事人並未能留意到前面所談論的建築物使用類組規定,而遭到主管機關裁罰。以致於除了負擔本來購屋或租屋的成本之外,還必須另外支付罰鍰;甚至原本的創業計畫因此受到影響而必須重新規劃,另外尋覓合法的開業處所,損失不小。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李善植局長提醒民眾,要留意建築物使用執照上所記載的事項,並按照「用途欄」的記載來使用建築物。如果有變更建物用途的打算,應依法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避免誤觸法網。李局長再次殷殷提醒,若未經主管機關核准,逕自變更建築物的使用類組,裁罰金額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不可不慎。

因應都市發展,台中市修正「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109年12月25日生效

配合都市發展趨勢,台中市府於民國109年12月23日修正「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以容積獎勵方式,鼓勵私有土地提供幼兒園、社區關懷據點、里民活動中心、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或托嬰中心等社會福利設施,並鼓勵公營事業機構所有土地及行政法人興辦社會住宅,以及提供創新產業發展所需空間。自治條例於109年12月23日公布施行、12月25日生效。

羅志祥增設屋頂平台游泳池確定違建 台北市建管處 : 限30天內拆除

外傳藝人羅志祥在內湖區豪宅屋頂平台涉及擅自增設游泳池引發鄰居不滿,台北市建管處於2020年12月1日前往勘查,所檢具之資料,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説不符,現況尚未使用,爰依違章建築予以查報處分,並要求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即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費用。 建管處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法規定,游泳池係屬雜項工作物,屋頂增設游泳池,應依建築法規定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經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後始得合法使用。

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內政部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促進未達200平方公尺小基地危老屋重建

中華民國內政部2020年10月2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增訂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均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容積獎勵,以提供誘因,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改善民眾居住安全。 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台危老案件平均重建計畫面積為682.75平方公尺,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25.77%,其中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的案件約占申請案件31%,又其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16%,額度遠低於整體案件。 內政部表示,有些小基地鄰接建築物屋齡均為30年以下的建築物,因鄰接建築物結構較無安全疑慮,不易再透過整合鄰地擴大重建計畫面積到200平方公尺以上,來申請至少2%的規模獎勵。而且,因為時程獎勵逐年遞減,使小基地逐漸降低重建誘因。 因此,這次內政部修法新增未達200平方公尺的建築基地,若鄰接屋齡均為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時,即適用簡化認定程序,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 內政部指出,考量各類型危老建築基地類型重建特性,2020年5月已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這次再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讓民眾辦理危老屋重建整合及申請容積獎勵,能夠更多元與彈性,也呼籲符合危老屋條件的民眾,儘快提出重建申請,以保障自身居住安全。

落實違規者付費 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強制代拆 台中市即起收費

台中市政府訂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代履行拆除執行原則」,2020年10月1日起上路,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經限期自行拆除仍不拆除,將於執行拆除時收取費用。此外,新法針對農地違規、未登記工廠、稽查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等3類違規使用建築物,將列入優先處理,以落實公平正義。 都發局指出,統計去年1月至今年9月,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裁罰案件中,非都市土地佔58%,都市土地佔42%,嚴重影響農地及建物正常使用。市府配合農地保護政策及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實施,若違規使用建築物,經裁罰限期自行拆除仍未拆除,移由都發局執行時,將按實際發包契約單價,估算拆除費用並通知繳納,若逾期不繳納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都發局表示,土地或建物違規使用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會影響環境及公共安全。為改善過去編列預算拆除,變相讓違規者得利的不合理現象,市府依據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行政執行法,訂定「台中市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代履行拆除執行原則」,落實違規者付費、嚇阻違規使用行為,期盼政府與民眾共同合作,打造台中成為安全、安心的家園。

台中市政府《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帶動年增2萬棵綠樹效益

台中市政府推動《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建立新的綠建築基準,增進立體綠化品質,減少都市熱島效應,市府統計,每年大概有400個案件經由都市設計審議,如有一半案件申請垂直綠化設施、複層式露台的宜居設施,每案即可平均約增加100棵樹,共可增加2萬棵樹。 為打造有特色及生態理念的城市發展模式,市府2019年發布《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透過提供免計算容積樓地板或建築物高度等獎勵措施,鼓勵開發商及建築師設計垂直綠化設施、雙層遮陽牆體、植生牆體、複層式露台、鄰里設施等設施。 市府期盼經由政策引導將綠化植栽引入市民居家空間,增進鄰里關係與互動,逐步提升整體居住環境品質,打造台中成為宜居城市。 讓建築外觀形塑台中都市景觀!「自然節能」、「環境永續」的觀念,已成藝術設計及文化領域的發展關鍵字,建築界綠態設計時勢所趨,突破建築思維的米蘭「垂直森林」、到新加坡的「城市花園」概念,世界進入綠態建築新時代。 台中房市近年的建築設計,許多建商開始強調對自然生態的還原,「鉅邑樹自在」副總李鴻育表示,大雅的綠色建築家鉅邑建設,別於多數重劃區的宜居建築個案,在生活機能完熟的大雅市中心,推出別出心裁的首座宜居建築「鉅邑樹自在」,獲科技新貴客群的青睞。 「要蓋自己願意住的房子」,李鴻育說,興建全齡化的社區,有全家大小都可以在社區散步休閒的綠地,小朋友的遊戲空間,居家規畫中島餐廚設備,不只對女主人來講是非常舒服的,對喜歡美食,喜歡做菜的人,也是一個品味料理,大展身手的空間。 響應台中市府的宜居城市的綠化政策,特別在中庭種植數十種樹種,一年四季都有不同大自然風情,連大廳都可以引景入室,坐擁綠意的視野,露台有如一座美麗花園,空氣可以對流,芬多精就在自家輕鬆享受。 呼應與自然共榮的全球建築思維,「鉅邑樹自在」規畫跳島式的綠態露台,李鴻育表示,打造社區成為樹海,公設規畫兒童遊戲室、健身房、交誼廳、閱讀室、宴會廳,吸引很多當地客層,中科的科技新貴、自營商與企業二代,屬意宜居生活環境,綠化景觀打動很多人的心。 台中市府統計,每年大概有400個案件經由市府都市設計審議,如有一半案件申請垂直綠化設施、複層式露台的宜居設施,每案即可平均約增加100棵樹,共可增加2萬棵樹。 依內政部公布的《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一個建案約增加6噸固碳量,估計約可增加1200噸固碳量,如果一座鄰里公園種200棵喬木計算,如此數量約可每年生產100座鄰里公園,降低空氣汙染及熱島效應,也能增進都市景觀,達到維護生態環境的效益。

台北市都發局建管處索賄案 處長張明森降調主祕 原主祕劉美秀升任處長

台北市都發局建築管理工程處2020年7月驚傳公務員索賄,市長柯文哲下令公務員貪瀆案連坐三級處分,但案發後,涉嫌收賄的建管處公務員竟輕生,柯也改口要等司法調查。但建管處懲處名單出爐,建管處長張明森、副處長、科長等共12人遭懲處申誡至大過,其中,張明森與都發局主祕劉美秀職務對調,副處長史維斌職務調動則懸而未決。 知情人士指出,市府針對建管處人員索賄案開了不只一次考紀會,懲處名單2020年8月4日出爐,排除已自殺的涉案助理工程員,共計有12人遭處分,包括建管處長張明森、副處長史維斌、前使用科長陳建銘、政風室主任劉志鴻等,分別記申誡至大過不等。 其中,張明森日前自請處分後,原本欲申請退休,但遭市府高層慰留,將與都發局主祕劉美秀職務對調,以職等來看,11職等的張明森降1級,10職等的劉美秀升1級,副處長史維斌的調動則尚未定案,整份名單已由都發局長簽准,呈送市長室待簽核。 >>相關資訊 姓名:張明森 任職單位: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學歷: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與都巿設計研究所碩士 經歷: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總工程司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主任秘書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主任秘書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專門委員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科長

衛武營變更設計 荷蘭Mecanoo建築師事務所提告 文化部要給付設計服務費差額1億2,888萬7,200元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於2018年啟用,是全世界最大單一屋頂劇院,被時代雜誌選為世界百大景點,負責設計的荷蘭 Mecanoo Architecten 建築師事務所在工程期間被要求暫停作業,變更空間設計,該事務所主持建築師法蘭馨.侯班(Francine Houben)作為 Mecanoo 法定代理人,跨海提告要求文化部給付設計服務費差額。

防疫新生活 新北市工務局 Youtube 公寓大廈線上教育課程開跑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新北市政府首創公寓大廈教育訓練線上教育課程,讓民眾可以透過YouTube或工務局官網了解公寓大廈法令,並善用社會資源經營社區,更可避免群聚接觸、兼顧社區防疫,開創防疫新生活。 工務局指出,社區管理維護問題既瑣碎又容易發生爭議,多半與民眾不熟悉相關法令有關,因此工務局會定期舉辦一系列的教育宣導實體課程,但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決定改變型態以線上教育方式,讓民眾可以透過網路學習。 工務局長詹榮鋒表示,本次課程總計拍攝14支YouTube影片,內容以促進社區居民對社區安全管理的認識,加強社區管理委員會對公寓大廈設施之維護管理,以及協助社區住戶了解如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等基本內容。 工務局說,透過「提昇社區經營與減少社區管理維護爭議」課程,可以使民眾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概念,並於課程中說明如何解決相關糾紛,透過落實社區營造,提升公民參與,使住戶自治與社區營造相互合作,產生地方認同感,進而達到社區永續發展。 這14支影片內容還包括「公寓大廈設備設施點交與維護管理」,介紹社區設備設施的維護方式,如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緊急用昇降機)、電氣設備、以及消防設備(滅火設備、火警警報器)等設施之維護教學。民眾如想了解更多課程資訊,可至新北市工務局網站查詢。 新北市工務局 公寓大廈管理科課程 EP1-01 從條例來了解管理委員會對於設備設施點交的職務與內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8Sy_xTZuGA EP1-02 擬定社區設備設施管理維護年度計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Foc7iwbAj4 EP1-03 防火避難設施維護介紹:防火區劃、裝修限制、緊急用昇降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cMrpZV7G0 EP1-04 電氣設備維護介紹:緊急供電、漏電保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FkWuIGyxG4 EP1-05 消防設備維護介紹:火警自動警報、滅火設備、防護計畫+優良公寓評選宣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02jA9PB6Vk EP2-01 何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MMFQqmYR4E EP2-02 突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困境及建議之解決方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tO5g09_wVs EP2-03 區分所有權人議案產生方式及委員選任方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Hu1Cupk5Ec EP2-04 區分所有權人議案決議方式+社區高風險宣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sXLhyrSHb4 EP3-01 都市化脈絡社會與空間結構變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fFft-1zpaw EP3-02 住戶自治與社區營造交織揉合(收音很糟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1GIlKgo_nI EP3-03 都會社區管理維護爭議(收音很糟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JxszEB7XP8 EP3-04 善用社會資源經營社區(收音很糟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GUn0O49l2I EP3-05 結論+節電補助宣導(收音很糟糕)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z8nDYJfEqs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令 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

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指示,針對那些違法或違約的廠商,若在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程序進行中,該廠商尚未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其履約能力已存疑慮。為避免這些廠商在此期間仍繼續參與採購,該機關可根據相關法規,明確指出該廠商不符合基本履約能力的資格,從而禁止其參與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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