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現代建築「范斯沃斯住宅」(Farnsworth House)的誕生,源於建築師密斯·凡德羅(Mies van der Rohe)與業主伊迪斯·范斯沃斯(Edith Farnsworth)之間一段複雜的關係。范斯沃斯是一位才華洋溢的女醫生,委託密斯在伊利諾伊州普萊諾市建造一座避暑別墅。
兩人從相識、合作到產生嫌隙,乃至對簿公堂,這段關係不僅影響了住宅的設計與建造,更成為建築史上著名的案例。這座以鋼構和玻璃為主要建材的現代主義建築,因獨特的設計理念和後續的爭議,在建築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建築史上,建築師和業主之間關係不同尋常的故事可謂比比皆是。法蘭克·洛伊·萊特(Frank Lloyd Wright)可以說是出了名的霸道,他堅持要求業主接受他的設計建議,甚至嚴苛到室外的信箱樣式也不能更改。儘管菲利普·約翰遜(Philip Johnson)更喜歡男性的陪伴,但他與德州石油女繼承人簡·布拉弗·歐文(Jane Blaffer Owen)卻有過一段短暫而熱烈的戀情,並被邀請重建她在印第安納州新哈莫尼的實驗性社區。
在私下的交談中,密斯·凡德羅(Ludwig Mies Van der Rohe)對他的業主並不太尊重。他曾說:「永遠不要和業主談論建築」,「在大多數情況下,他不會理解你對建築的看法;業主從來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他的結論是:「我認為我們應該把我們的業主當作孩子一樣來看待。」


相較之下,密斯與伊迪絲·范斯沃斯(Edith Farnsworth)的關係則完全不同,或許正是這種關係產生了現代主義的傑作——范斯沃斯住宅(Farnsworth House)。首先,范斯沃斯並不是密斯言語中所謂的「他」,而是一位42歲、才貌出眾的女醫生。
1945年冬天,他們在芝加哥的一個小型晚宴上第一次相遇。密斯喜歡與這位聰明獨立的女性為伴,當得知她剛剛在伊利諾伊州普萊諾市購買了一塊郊外土地時,便立即同意為范斯沃斯建造一座避暑別墅。

作為一名醫生,范斯沃斯曾就讀於芝加哥大學,並在羅馬學習過兩年的小提琴,同時還是一位出版過作品的詩人。因此,當密斯堅持讓她閱讀羅馬諾·瓜爾迪尼(Romano Guardini)神秘的天主教漫談,或者勒·柯比意的理論著作時,她都欣然同意。
范斯沃斯則鼓勵密斯閱讀了埃爾溫·薛定諤(Erwin Schrödinger)精煉而晦澀的著作《生命是什嗎?生物細胞的物理學見解》。薛定諤的這本書對密斯也產生了終生的影響。正如密斯的長期伴侶洛拉·馬克思(Lora Marx)告訴密斯的傳記作者弗蘭茨·舒爾茲(Franz Schulze)的那樣:「他對那本書的最後一章感到很困惑,一直期待著突破。」
密斯與伊迪絲的關係在其他方面也很不尋常。例如,范斯沃斯為密斯嚴重的關節炎提供了醫療建議,並指導陪伴他度過了一段艱難的住院時光。她曾經為《藝術新聞》(Art News magazine)雜誌寫過一篇對密斯作品精彩的、洋溢著讚美的評論。至少有兩年時間,建築師和業主是親密的社交夥伴。
伊迪絲最喜歡的娛樂活動之一便是為密斯手下的「小夥子們」(在他公司工作的年輕建築師/助手)準備去普萊諾的野餐。她曾告訴密斯的同事邁龍·戈德史密斯(Myron Goldsmith),她認為她和密斯會在普萊諾的房子裡共度美好的時光,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建築歷史學家推測密斯是為自己而不是業主建造房子。伊迪絲的姐姐馬里恩也推測,或許他們「可能」有過一段短暫的戀情。「我覺得密斯令人難以理解,」馬里恩說。但伊迪絲「被他迷住了」。

伊迪絲·范斯沃斯對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著名住宅的設計到底有什麼影響?即便有的話,從實際情況來推測應該也很小。因為,從地板到天花板的玻璃牆,到著名的「遊行式」樓梯,以及經過噴砂處理的白色鋼樑和鋼柱,全都出自密斯的大腦。
幾十年來,他一直在琢磨一個「讓外部環境進入建築」的想法,他曾為他富有的業主雷斯爾夫婦設計過這樣一個房子,就在懷俄明州的一條湍急小河旁邊。很明顯,是密斯選擇了范斯沃斯住宅的位置,這也是該作品最具爭議和影響性的決定之一,因為災難性的洪水直至今日仍在困擾著這座房子。范斯沃斯曾為了對密斯的提案做一些相對較小的改動而進行遊說。例如,她堅持要有第二個浴室,因為,正如密斯後來不客氣地指出的那樣,她不想讓客人看到她的睡衣掛在浴室的門後。
伊迪絲聲稱密斯最初的設計中沒有窗戶,這可能是假的,因為那無疑違反了當地的建築法規(竣工的住宅有兩個內開的落實式上懸窗)。同樣,他們在材料上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尤其是窗簾的材料,而窗簾則將是伊迪絲保護隱私的唯一保障。
而她當時犯了一個錯誤,諮詢了另一位芝加哥建築師哈里·韋斯(Harry Weese),他建議用棕色的窗簾來增強房子周圍的陽光和森林的顏色。隨之而來的是一場大決戰,毫無懸念,密斯贏得了勝利。他很喜歡絲綢窗簾所擁有的自然、淡雅的米色,認為它與石灰華大理石地板柔和的白色完美搭配。許多年後,憤怒的范斯沃斯對「討論」窗簾的想法嗤之以鼻。
「凡德羅先生並不希望我對窗簾有任何意見,」她說,「當時完全沒有討論的餘地。」 甚至在房子完工之前,密斯和伊迪絲之間的友誼小船就已經開始瓦解了,並最終在相互指責的怒火中徹底爆發。惱人的爭端,如對窗簾發生的爭執,是更深層裂痕的徵兆,某種程度上是因為密斯與伊迪絲的情感疏遠,或許也有金錢方面的原因。
要知道,當他們第一次見面時,都認為這個用鋼鐵和玻璃建造的鄉村別墅完全可以用不到2萬美元的成本竣工。然而,當伊迪絲意識到她已經為這件作品開出了價值7萬美元的支票後,她說受夠了!
此外,伊迪絲對完工後的成品也有一些合理的抱怨,例如,取暖油的殘渣會順著玻璃牆滴下來,暴雨過後屋頂會漏水等等。就在房子竣工一年後,密斯起訴了伊迪絲,要求她支付大約4500美元的未付賬單,現在看來,這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訴訟更像是一場離婚訴訟,而不是一場商業糾紛,因為他們各自的律師在證人席上都侮辱了當事人。
伊迪絲·范斯沃斯裝聾作啞,含糊其詞地表示她從未見過房子施工前的設計圖,她的律師在證人席上嘲笑密斯對「美學」的推崇,甚至嘲笑他糟糕的英語水準,兩人間的法律訴訟文件多達4000頁!
在他們生命最後的20年裡,密斯和伊迪絲從未和解。
在伊迪絲·范斯沃斯過世前的10年裡,她居住在義大利佛羅倫斯郊外巴尼奧阿里玻利(Bagno a Ripoli)的一棟別墅裡,伊迪絲在此撰寫了她的回憶錄,其中包含了許多對密斯的尖刻嘲諷。
一位朋友回憶說:「她真的很恨他。」
法庭訴訟結束之後,密斯同樣也沒有再提到過她的名字。建築史學家艾麗斯·弗里德曼(Alice Friedman)寫過一本關於范斯沃斯住宅的專著,她認為「建築師-業主關係」模式並不是理解「密斯-伊迪絲關係」的最佳模式。
弗里德曼認為,范斯沃斯與其說是密斯的業主,倒更像是一個資助人,幫助密斯那些傑出的想法得以實現。
「我認為她是真正的資助人,她在試圖引出一件非凡的藝術作品,」弗里德曼告訴我。「事實上,她不得不居住在藝術作品中,就像所有藝術作品一樣,它教了你一些你得到它時不曾想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