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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人給台北市新政府團隊的建言

美麗的都市不在於她光鮮亮麗的外表,而在於許許多多的角落裡散發的歷史、人文、與生活的痕跡;美好的都市空間,不在於有多少人穿越其間,而在於多少人停留與參與。

從建築改革社的觀點出發,呂欽文建築師探討台灣建築師在面對綠建築時的挑戰,以及對於設計核心價值與未來發展的反思

台灣建築改革社日前舉辦座談會,由林憲德教授主持,邀請張清華謝英俊、林雅茵、鄭政利及歐萊德董事長葛望平等學界及業界人士,針對「綠建築的真精神」進行討論。會中也針對綠建築的美學、設計原則以及評量標準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並且對其未來的發展提出建言。

呂欽文:「最有利標」防弊 關鍵在評委遴選

回頭看看近年發生的幾起評選弊案:南港展覽館弊案、台南市警政大樓弊案、新竹市眷村改建弊案、八德合宜住宅弊案,這幾個具代表性的案子有幾個共通點:一、以 最有利標方式決標。二、由工程包商或開發商主導,勾結機關行不法。三、學者專家只是工具與白手套。而其中,又以「最有利標」為同質因素。

呂欽文 :「台灣塔」評選過程的二三事

台灣塔國際競圖結果引發各界批評,建築改革社社長呂欽文揭露評選過程中的問題,呼籲未來大型開發案應引以為戒。

2014 中原建築畢業設計總評 2014年5月1日~5月4日

2014 中原建築畢業設計總評 2014年5月1日~5月4日

建改座談 我對建築師考試命題內容的看法 2014年3月15日10AM在雄獅永康人文空間

建築師考試剛放榜,我們要向173位新科建築師表示祝賀,同時也感到遺憾的是未能入榜的考生,尤其是那些具有實力卻總擦肩而過的諸多考生。每次考試命題內容的適當與否,總有人提出討論。考試的目的很清楚,是為了國家挑選出具有才華的建築師,因此命題的適當與否直接影響考試的效能。隨著建築師考試新制即將推動,命題內容更會影響改革的宗旨是否能夠被實現。因此,建改社認為現在是討論命題內容的時候,籌辦本次座談。

年輕建築師的集體行動:建築改革社的故事

近期,「建築改革社」名稱不斷出現在臉書,為了讓大家更明白建築改革社是什麼樣的團體?徐岩奇建築師在臉書上做出簡略說明,建改社起源於921震災後,當時教育部開展校園重建工作,吸引多名年輕台灣建築師加入,不但能夠體驗到新的校園理想,但更是受挫於多重行政、採購制度。這批建築師後來自發性成立「新校園運動合作社」,尋求多種建設流程的改革。然而因為深知建築領域仍有多方面待改進,他們於2006年創建「建築改革社」,並於2007年正式登記,也可以作為橋梁,關注建築師的各項挑戰和困境,以推動建築領域的進步。

呂欽文建築師:「底價」這隻怪獸

作者:呂欽文建築師 底價怪獸之一 公共工程,有一個叫做「底價」的東西,是一個門檻,也是一隻「怪獸」﹔當所有的「廠商」千辛萬苦走完成必要程序之後,還要通過這一關﹔通過了,才有戲可唱,通不過,一切歸零gameover! 「底價」的由來,完全不可考;但歸根究底,就是公部門除了讓「廠商」相互競價,想以最便宜的價錢招募工程之外,再定一個政府出價的極限的意思﹔超過了這個極限,即始「廠商」要價最低,整個標案也要作廢。 「底價」特色之一,就是「機密」,等廠商出完價之後,才會揭曉。如果承辦單位「洩漏底價」,是要吃上「圖利他人」罪名的。之所以要搞得那麼神秘,讓人百思不解,唯一的理由恐怕是為了不讓「廠商」知道機關的底牌、輕鬆得標﹔或著是說想讓廠商在不明究裡的情況之下出超低價而讓公家得到利益。不管是什麼理由,言而總之,整個投標過程就充滿了心理戰,一邊煞有其事層層管制,一邊是大玩猜謎遊戲。 多少年下來,多少「罪孽」是因「底價」之名而生,更有多少的契機是在「底價」之名下喪失。「底價」說穿了是機關自己創造了一個怪獸嚇自己,常常一不小心,反而被牠咬了。 底價機制問題 「底價」機制有三方面的問題值得探討﹕一、有無訂定「底價」的必要﹔二、「底價」訂定的標準為何﹔三、「底價」有無機密的必要。 一、 有無訂定「底價」的必要 政府的採購,必須要有額度的限制,因而必須訂定底價,這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在過去的年代,沒有專業替公部門規劃設計,政府機關更需要所謂的「底價」作為標準以昭信於公與私。然而,時至今日,任何的工程招標都經過層層規劃設計與審查,從最初的概算到發包前的預算,都是有憑有據。既然已委託專業單位核算發包金額,也在預計花費的金額之內,又何須再定一個「底價」作為決標標準。 其實,現今的招標都需公告「發包預算金額」。「廠商」都了解投標金額必須低於預算金額﹔剩下來的就是廠商自己衡量能力,與其他廠商比減最低價。只要是最低價,即使沒能進入底價,也還可以以「議減價格」的方式達到底價﹔因此,「底價」作為門檻的意義已漸漸消失。現今的「廠商」根本沒把「底價」放在眼裡。前幾年物料飛漲,再高的底價也乏人問津,一再流標﹔近年預算金額趨於合理,廠商得標的決定性因素不在「底價」,而在於「廠商」之間的價格競爭。 由此看來,「底價」的訂定是否還有需要?是否以「預算價」作為「底價」值得相關單位思考。 二、 「底價」訂定的標準為何 訂定「底價」是對「預算金額」的否定,是對所有審查結果的否定。更荒謬的是,依照招標作業規定,所有的機關的「底價」是機關首長在最後一刻決定。這麼重要的數字憑什麼決定呢?過去是憑首長「一時之念」訂定,沒有專業單位的參與,但會冠上設計單位「浮編」或是廠商「搶標」等等的理由﹔殊不知預算「浮編」是預期機關會打折的心理「惡性循環」的結果。近年來則有所謂的「建議底價核定單」,請設計單位給個建議係數,但最終還是由首長決定。許多有理念的機關首長,每每為訂定底價一事苦惱,訂得高了是有失職守,訂得低了又是逼迫廠商勉為其難。全國上下都知道的虛假遊戲,我們的政府還樂此不疲。 三、 「底價」有無機密的必要 即使定了「底價」,該不該作為機密處哩,道理也很清楚。 機關招標的兩大原則是,第一﹕價金不要超過「底價」,第二﹕價金越低越好。 前者容易辦到,公佈「底價」不就得了,接受底價的才來﹔後者在目前機制下,本來就是最低價得標。 因此,「底價」是否機密一點關係都沒有。機關拍賣物品(土地)都會公佈「底價」,競標者只會往上加而不會往下拉﹔何以機關招募工程不能同理公佈「底價」,由廠商依能力提出自認還可承做的價錢競爭。(這個說法只是就事論事,筆者並非同意「最低價標」是好的決標方式)。 如果「底價」不是秘密,甚至沒有「底價」這回事時,全國公務員的天空,一定會晴朗許多。 底價怪獸之二 另一種「底價」,與競價沒有關係,卻常發生在建築師徵選等技術服務的最有利標決標過程。當參與徵選者昏天暗地一陣廝殺後終於出現了一個優勝者,等在你前面的是「議價」這個黑洞,裡面有一個密封的紙袋裝著一張叫做「底價單」的東西,當你察言觀色百般不願的降低報酬(只限三次)而仍低不過「底價單」上的那個數字時,管你設計做得多好、評審委員們多麼欣賞你,你就得面對「請回」的命運(外面還有次優廠商等著進來議價)。 議價機制三問題 這種「底價」,或著說是「議價」機制,所呈現的是另外三個問題﹕一、遊戲規則不公平、甲方予取予求﹔二、違背最有利標精神、三、誤用(甚至是濫用)「政府採購法」的條文。 一、 遊戲規則不公平、甲方予取予求 徵選資料中有關報酬的部分含糊其詞,待優勝者產生後沒有協商空間,不二價的要求乙方接受條件,要不要隨你。這種一面倒的行徑,與「野蠻」、「勒索」並無差異!有機關說,不公平的遊戲規則,你為何還要參加!沒錯,很多人是不再參加了﹔但更多人是抱著「善良本意」、與「我將我心向明月」的態度參加徵選,誰知面對的竟是冷血的公部門與無情的「底價」。也有機關說「只是殺個意思意思啦!」,但不管殺多少,這種一面倒的商業行為就是不對的﹔更何況參與公共工程是納稅人的權益,不應容許不當的機制抹煞或是阻卻合法民眾的工作權益。 二、 違背最有利標精神 如果評選項目中包含「價格」,將參與徵選者之要求「報酬」列入評比也就罷了,畢竟那是另一種評選方式﹔但如否,就是要以服務建議的內容決定優者。既然以評選的方式決定了「最有利」於主辦單位之優勝者,議價過程卻以「價格因素」取消其資格,這是將價格因素置於最優先,完全否定了「最有利」評選之內容與結果,完全違背了「最有利標」的精神。 三、 誤用(甚至是濫用)「政府採購法」的條文 「議價」雖然是完成「限制性招標」必經程序,但「議價」不必然需要議定價金﹔採用「最有利標」者(「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可以不訂定底價於「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已有明文。但機關普遍寧枉勿縱,採用最保守、最安全的「底價」原則,硬是要再用「底價」砍一刀才「無虧職守」。公務員抱殘守缺,自以為是,莫此為甚。 底價怪獸之三 「底價」,不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一隻怪獸。台灣口口聲聲在喊「國際接軌」,這樣招標機制,不知要接到國際的哪一條軌。「底價」之無機密必要與無訂定必要已如前述,所有的價金,不論是工程標價還是服務酬金皆應以公佈方式為之,願者自來,甘願作歡喜受,免除所有黑箱作業與非專業因素。 此外,作為設計專業者,我們雖然較少面對「最低價標」之情形,但我們也要為營造業進一言﹕廢除「底價」不代表無同意最低價搶標制﹔「底價」制度該廢,但廢除公共工程的殺手「最低價標」制是更重要的目標,採用「最有利標」才是我們終極的希望。

阮慶岳 – 為一次具理想色彩的失敗喝采

作者:阮慶岳 2009年三月間,十名中壯派建築師組成了「新建築連線」,參與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第十五屆理事選舉,結果一人當選,其餘皆高票落選(據了解,支持者中有多數年輕 族群建築師)。然而,這事件不僅未引發任何媒體的注意,在建築專業圈也如石子入水,漣漪波瀾逐漸平靜無波。我覺得這次意圖以群性力量改革公會體質的作法, 雖或算是失敗的運動,其實有著值得深深思考的空間,與認真回顧其意義何在,甚至歷史位置點為何的價值。 來看看所謂的「新建築連線」吧!這個為此次選舉而臨時編組的團體,隱約可見出與2006年成立的「建築改革社」,以及其前身的「九二一新校園運動」間,脈絡相承的延續關係。 這幾個具改革與理想色彩的運動,若再加上更早的「宜蘭厝」等活動,大概述說出來90年代以降,肇因於時代大環境的呼喚(1987年解嚴後,台灣社會因應民意而起的劇烈內化改變),建築界對自身必須改革的正面回應。 這部分恰如王俊雄在〈弱專業〉一文所 指:「1990年代中期之後,當專業改革已成為台灣社會一股重要的反省力量,如司改會、醫改會等的成立與普遍獲得社會認同,遲至2006年才成立的建改, 其實僅是凸顯了建築專業界的自省不足與改革力道的薄弱。本文的論說,主要在分析建築專業在台灣之所以變成一種弱專業,主要來自專業者失去了知識份子的獨立 自省立場,忘卻了專業最重要的其實是作為『公共人』的角色,因此才會不為所在社群所敬重,才會在建築師專業制度已在台灣施行超過60年的時間後,還會遭受 社會形象不明之恥。」 外在與內在條件似乎具足,「建築改革社」正式由呂欽文徐岩奇曾旭正等人號召,並獲得了學界吳光庭張基義等,實務界邱文傑、黃建興等的積極響應,及漢寶德、夏鑄九、蔣勳、南方朔任顧問,陳邁建築師為社長,陣容堅強。成立宣言這樣敘述: 「『建築專業改革合作社』以團結所有關注建築發展的社會力量為任務,期望透過集體的行動來改變現狀,讓建築專業回歸公共利益,重建其應有的尊嚴。具體而言,合作社的宗旨在於團結熱心人士,以活潑創意的行動,來『宣揚建築文化』、『改善執業環境』以及『提昇建築教育』。」 從成員背景與宣言內容,可見出主要想挑戰的面向是社會形象、專業環境與教育改革,算是具全面性廣度及理想性格的宣告。然而建改社其後的主要作為,或因急切性程度的關係,逐漸聚焦到改善執業環境的軸線上,尤其著力於與官方主管單位進行對話,意圖從制度與法規面作改革,譬如建築師考試制度的研議、工程招標合約的合理化、競圖辦法的公正公平等。 這部分積極的參與介入,確實得到改善、但也難於突破,這固然與法規設計背後牽動的複雜性有關,也與建築專業界在社會上的發言公信力有關,另外則是「建改社」的建築界代表身份,並不能真正確認下來,尤其與有正式票選機制的建築師公會間,不免形成了曖昧的角色模糊與衝突關係,使這條向外路線的發展受阻。 呂 欽文曾在文章中描述參與協商的感受:「與公部門的研商,是很讓人有挫折感的。這些挫折不是因為建築師公會的論述有問題,而是論述背後的支撐力量不足,導致常常處於有口難言與有理說不清的境地。每次開完會,心懷著挫折感,走出會場時總是會問自己,那些機關講的是不是有道理?!談判的雙方為自身爭取最高利益, 同時以各種方式扁低對手雖然是很自然的事,但針對我們的訴求,他們眼裡不經意流漏出來的類似『你們配嗎?』眼神,常是我揮之不去的陰影。」 這或是使「建改社」決心參與公會選舉的原因,自身體質與形象的真正紮實建立,才是對外時可依恃的力量源處。而這次形象鮮明的十人參選行動,確實也符合宣言所說:「期望透過集 體的行動來改變現狀,讓建築專業回歸公共利益,重建其應有的尊嚴」,意圖從公會內部進行改革,先內化再一起外化的作法。 然而選舉的結果,基本上破解了這條向內路線的發展性。這次選舉的失敗,看只是一個公會理事席位的有無,好像並不嚴重,但事實上間接的檢驗了建改社自成立以來整體路線的成敗,也見出期待建築師公會內在改革的不可信,重要性不可低估。因此,這應當也可是建改社重新定位與反省的時機點,與廣大建築專業界自我省思的機會。 我會以以下幾個觀察角度入手,從這次選舉成敗原因談起,兼論到對建改社未來走向的一些觀察與建議,簡述如下:理想/利益、菁英/公眾、改革/排他、民意/輿論、專業述求/脫離溝通性、1/10的真正執業者/9/10的分贓者、年輕建築師世代/中老年建築師世代、改革呼喚究竟有多急切?/權力與利益結合機制是龐大難撼嗎? 青壯派建築師中,最具理想色彩與改革力道的徐岩奇,在文章〈為未來找出路〉中,有些急切的說:「目前業界不景氣,卻提供反向思考的機會,新一代的建築人需要 的是『自救宣言』,越是要堅持理想性與使命感,告別說一套做一套,才可能找到一條新的出路。」也同時對公會發出評擊:「公會若喪失理想性,也喪失對都市、 環境的論述與政策影響能力,那公會存在的意義又何在?一個創設數十年的專業公會,難免包袱沉重,但若將自己格局作小,像個利益團體,或者那真叫人失望。」 這段話語的理想性格與公義態度均具,也大概反映出建改社路線中,最讓人印象鮮明的特質,以及新世代急切期望改革大環境的意願。然而,這同時具有的理想性格與改革色彩,雖是立在真理的一方,卻可能拉離與其他既有建 築團塊的距離,甚至不覺侷限了整個運動深層、普遍化的可能;另外,對於被改革對象的界定不夠清楚,主要打擊的敵人是誰、必須瓦解的利益團體是誰,改革的優 先次序為何,一直煙霧瀰漫不明,這可能是改革者厚道個性使然(不願明指),然而這樣「眾人皆濁我獨清」的顯露姿態,反而會造成人人自危的邊際效應與危機 感,促成原本對立派系的結盟(或說換票),讓自己陷入孤立奮戰的位置。 在公會約3000人的會員裡,真正執業的可能只有10%,其他的 90%會員,參與公會的原因與誘因為何,以及新世代與舊世代間,對於述求理念中執業環境的改善,與實質會員利益的現實取得,二者間如何拿捏取捨,是值得仔 細去判斷的。這同時反應出另一個必須被評估的重點,到底建築專業界對改革的需求與呼喚,積累的能量有多強大與多飢渴?已足以對抗及瓦解目前的利益結盟狀態 嗎?建築界各群塊的民意與輿論核心,所關切的究竟是什麼?建改社是否真正掌握住了? 我 們也可以「為而不有」來說明這次選舉的結果,因此一切皆可雲淡風清。但是,就來感知一下呂欽文在文章〈親愛的,我把建築變小了─期待建築專業者的自覺運 動〉中,略顯悲觀的看法吧:「總之,當『建築』已不是『專業』,變成和擺地攤沒什麼差別的行業的時候,我們還能期望別人尊重建築,為建築師的專屬職業範圍 講話嗎?人必自侮而人侮之,我們不要怪別人把建築『看小、看扁』了,是我們自己把我們的建築『做小、做扁』了!……如依照目前的態勢,台灣會是全世界第一 個『建築』被消滅的社會。我們需要自省,我們需要一個建築專業的自覺運動!」 確實語重也心長! 這只是一場選舉戰役,成敗難免,再回到建改社的初衷來思考吧!當時提的三個目標:「宣揚建築文化」、「改善執業環境」以及「提昇建築教育」,過去的著力點集中在「改善執業環境」,然而這牽動到公部門配合意願,與建築公會主導權及內部共識能否凝結,目前這些都不如預料的順遂。 那麼是否可以回到另外兩個議題,從更具深耕意義的教育與社會面,來重新思考自己的著力點,把可以「畢全功於一役」的執業環境問題,暫時放棄或退回一步,回到更具普羅意義的基本面作思考,以能對更廣大的社會做對話為標的。畢竟,建改社成員的屬性,除了專業建築人外,教育背景與社會文化背景均具,且皆有關鍵的發言能力,這部分的實力反是其他建築團體難以匹敵的,可能就是最可施力的重點。 「新建築連線」的十位建築師,態度認真的以道德勇氣參與這次公會選舉,成者敗者皆值得喝采與肯定!台灣建築的改革,絕對是條漫長的路,也必是篳路藍縷步步艱 辛,絕對不必氣餒喪志。每一個建築人個體的自我立志與堅定決心,就是改革的出發處,這就如同徐岩奇在同篇文章中所說的:「不可能透過建築師從業致富,這是 我一開始投入這個工作的體認,無論是投入在公共或私人工程設計,專心提升建築設計文化,對這個環境持續貢獻專業、付出愛心,才是永遠不變的職志,與永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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